洗了个澡,接了妻子柳陌日常的查岗电话,聊了一会。
“小下个月要去大剧表演华西艺术节开场舞,现在每天放学都去练舞。她又被选为领舞了,让我奖励她一个挂饰。”
“喜就买给她。”陆锦华开口道。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已经买了,很小一个挂饰,上头镶了一圈子粉钻,一万多块,东西不贵,就是只能搭配一个。”
“成俊怎么样了?”陆锦华不想聊饰品,问道。
“成俊还是老样子,他周末就去老爷子那边,对了,好像说锦绣也会去甘西省,我是听你妈说的,好像甘西那边有什么投资项目。”
电话那头柳陌絮絮叨叨的,陆锦华平时都听的很认真。
可是今天却有点心不在焉。
挂了电话,陆锦华忽然起,开柜,把自己为数不多的普通服装,给找了出来。
一条黑西,一件浅蓝的条纹衬衫,好久没有穿非军服,感觉还有点不自在。
换好服,穿上鞋,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面容整齐,头发不长不短,应该不像是坏人。
他甚至没有叫别人,而是自己开着车,出去了。
从军区到市区,还有一段距离。
他养尊优惯了,虽然会开车,却开的不多,一lu颠簸,脸苍白。
远远的看到市区的灯光明亮,陆锦华的心跳就快了一些。
他几乎是不考虑的,直接把车开到了一中学生街附近,找了个地方把车停下。
然后莫名其妙的一个人,被人群挤着进了学生街。
人太多了。
接踵摩肩。
陆锦华脸有些难看,他不习惯这样。
还有从别人上散发出来的汗臭味,严重侵犯他的领域了。
别说柳陌不让带子去街边吃饭,他自己实际也很少去,就记得小时候,老爸似乎常带他去街边一个小摊子去吃馄饨。
记忆中,吃馄饨的时候,总是很冷,馄饨入嘴的时候,又香又烫。
被人一直往里推。
陆锦华终于看到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