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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王弱小无助但能吃[星际]——江为竭(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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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一松手它又啪地一下摔回去了。

跟死了一样。

沈朝幕:

拯救尾巴的计划失败了,他凑回龙拾雨身边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之后你想去哪里去哪里。

伤心龙埋在被窝里哼哼了两声,还是没反应。

完了,这连嘤都不会了,问题十分严重。

沈朝幕说:我真的不是要赶你走,我、我他停顿两三秒,终于有些磕绊地说出那个、他从来没想过会对别人说出的词,我还是很喜欢你的。

这回龙拾雨终于有了点动静,微微侧头看他:真的吗

真的真的。沈朝幕赶忙保证,你看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这回尾巴算是有了一点动静,稍微动了动,但还是无精打采的。

沈朝幕又想说什么,突然看到,龙拾雨身下压着什么东西。那东西是灰红色的,很柔软像是一条围巾?

他多看了几眼,确认就是他之前给龙拾雨在主岛上买的那一条。

龙拾雨都那么难过了,还在巢穴里压着这条围巾,守着自己的这个财宝。

一时沈朝幕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心里百感交集,似乎又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

就在这时,终端发出了刺耳的声响。

那是来自哨站的警告,要求他立刻前往一个坐标。坐标在海域中央,靠近达摩克利斯之桥附近。

沈朝幕看了眼终端,又看了眼龙拾雨:我要走了。你要不要一起?

他发誓自己这辈子没用那么怂的语气讲过话。

床上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龙拾雨起身了,自觉地穿上那件蓬蓬松松的羽绒服,垂着眼睛站在门口等他。

情绪还是非常低落。

沈朝幕披上风衣走过他身边的时候,给他紧了紧围巾,龙拾雨却伸出了手:要拉手。

平时沈朝幕肯定又要思考一番这举动妥不妥当,但今天哪里敢耽误,立马拉住龙拾雨的手。

比他的手略小一些,暖烘烘的,同样是男性分明的骨节。

但沈朝幕的手上,有之前无数次练习射击留下的薄薄枪茧,有几道浅伤疤,都是任务中留下的。其中最明显的一道横过左手手掌,曾经一把灼热的匕首贯穿了过去,血液飞溅时他未曾色变,与之相对的,对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龙拾雨摸到那些茧和伤痕,更难过了:嘤。QAQ

沈朝幕又以为自己干了什么,小心问:这又是什么了?

没事。龙拾雨摇头,更加用力地拉着自己的公主。

两分钟后,他们坐上来作战船。

在翻滚的星辰下,船身利剑般破开浪涛,径直前往达摩克利斯之桥的方向。

凯伦在看诗集,脖子上还是戴着两条项链,一条海蓝一条珊瑚红,此时那条海蓝色的项链发出浅浅的光泽。

又翻了一页,她轻轻咳嗽了两声,脸上病态的白又重了一点。

奥古斯塔看了看她:你没事吧?

凯伦摇了摇头。

她的精神实际上很不好,指挥骸骨人鱼们很消耗精力,加上之前听那个沈翟的话去袭击了螳螂,就更是让人鱼们元气大伤。

这就让她,没有足够的实力去偷袭防备越发严密的猎人。没有人因她的歌声而死,没有那一次次海难,就没有新的生命力量。

这才是她真实的状态。

她就要死了。

架在雪地上的锅还在咕嘟咕嘟烧着开水,茶包放在瓷白的杯中,未冲开就已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奥古斯塔说:这茶挺香的。

嗯。凯伦把目光移到他身上,我之前专门去岛上集市买的。

你就这样待了几百年么?每天就是唱唱歌泡泡茶,最多是看点书,真是要无聊死了。奥古斯塔说话起来还是十分直接,换我就忍不了。

对我来说还好呀,我有时候还会写一点歌。少女回答。

就是你们那种绕来绕去的古文字吗,像画画一样,那之后谁也看不懂你写的歌,写来做什么?

就是自己高兴呀。现在只有我的朋友们能唱一下那些歌了,可惜奥古斯塔先生你听不见。

水就要开了,空中的白气越发地明显。

奥古斯塔又问:你有亲眼见过异兽王座吗?

没有。凯伦说,冷到有点僵硬的手往火堆凑了凑,但它确实是存在的。

我知道王座存在是因为家族的传承。但为什么你能肯定?

因为在我听闻过的故事里,在老龙王之前的、那位我不知晓的王请容许我因为不知道性别和种族,暂时失礼地称呼为它,一直想要离开王座。

凯伦翻了一页诗集,继续说:它动用了王座的力量实现了某件事情,随后它一直想要离开王座,但是已经做不到了。老龙王也是在被杀死之后才逃离了王座的束缚,现在轮到阿卡萨摩了。谁坐上王座都是这样的宿命。所以老龙王最后已经疯魔,只想杀掉所有的威胁者。

这种理念我之前没听过,不过,倒是挺像我们这种雇佣兵的。水烧开了,奥古斯塔把锅拿下来,反正无非是为了名利与力量嘛,半斤八两。要我说,联盟的最高通缉犯也是一种王座,我要是当了肯定会杨名星海。

凯伦笑了笑:或许吧。

她拿起一杯刚泡好的茶,浅浅喝了一口:我好久没回去看我的小熊了。

别回去城堡了。奥古斯塔说,因为那帮该死的螳螂,沈朝幕和阿阿龙王肯定去过了,回去不安全,干嘛自找麻烦?

我的日记都在那里。我现在只能每天在终端上写一点,但还是羽毛笔和墨水用起来最让人舒服。说起这个,奥古斯塔先生,你有写日记的习惯么?

没有,你觉得我看上去像那种人吗?奥古斯塔比了比自己古铜色的肌肉。

这模样不知道怎么逗笑了凯伦。她的嗓音如银铃,弯眼笑了一阵然后说:我写日记是因为墨菲先生也喜欢写日记。他说,他是个很平凡的人,写诗集是因为爱好,写日记是因为想留下一点自己存在过的痕迹。

奥古斯塔啧了一声:他知道你是异兽吗?寿命都和人类不一样,他说的存在痕迹对你可不大适用至少,在当时来说。

知道的。少女点头,当时我在海边唱歌,就露出了鱼尾平时家里人都是不让我露出来的,那天我只是偷偷出去散心。

然后你就遇见了艾奇沃斯?

嗯。他也是来散心找灵感的,见到我之后被吓了一跳。她笑了笑,然后他告诉我,这位不知名的女士,你的尾巴和蓝绿色鳞片真好看,你的歌喉更是世间独一,我想,我找到诗集新的灵感了。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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