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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被竹马掰弯了——谢青吾(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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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来说今生大家刚刚认识无冤无仇,没有那个互相往死里整的必要,除了沈琛有上辈子的积怨要报,楚瑜却没有任何要向他下手的理由。

但有时候,他们想弄谁又需要什么具体的理由呢?有些事盘根错节,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成了别人路上的绊脚石而不自知,蝼蚁是无法知晓知道全貌的。

没有人会愿意一辈子都做蝼蚁。

青年脸上没有任何表示,只是步子稍稍加快,略微抬起头来,眼前细雨未歇,打湿了路边灿金色的枝叶。

其实因为这次的事在国外大学期间打拼的一切全部经历大换血,还另有收获,查出了一些当初不知道的事。

例如他当初开公司第一份入股其实并不是人家心甘情愿,而是得益于国内某个人,包括他这些年来的事业,暗中有人一直帮助,甚至于他大二那年创业艰难的一段时期里,好心人的资助都与某人有脱不了的联系。

他能一帆风顺恐怕不仅仅是上辈子的经验和头脑灵活,身后某个傻逼富二代的资助也是重要原因。

只是颇有些意外,明明那样不聪明的人,是怎么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弄出这些事他还一无所知的。

尽量快点。顿了顿,他同身后的人低声开口。

自然不是说走路,那么大概就是处理事情的速度。

乔迪从后面急匆匆的赶上来,没办法,沈琛身高腿长,走路就是比他快:怎么?学长是急着回去见,嫂子?

他本来就是开个玩笑,结果等了好一会儿竟然没有都没有听见反驳,这就非常惊悚了,对于自己这个学长,沉默基本就等于默认,这不是真的吧?

备受惊吓的青年在正准备大声呼喊的前夕沈琛回过头来瞥了他一眼,那目光冰冰凉凉,让他一瞬间偃旗息鼓。

今年的毕业论文可能还有许多要请教这位导师最器重的学长,还是给自己留下一条活路比较好。

虽然嘴里说着快点,但最后紧赶慢赶还是有大半个月才将这里的一切理顺脉络,重新走的平稳。

在国外这些时间一直受着导师的指导,临走的时候去海边看了一回老人家,七八十岁的老人家依然精神抖擞,每天都乘船出去钓鱼。

看见自己的学生来挺高兴,提前收了东西回去招待,得知他要回国的消息不免还是有些伤感,挽留着暗示道:我还是觉得这里更加适合你,你知道我没有儿女,以后这里的一切都是留给我的学生的,你留在这里,得到的不会比你回去得到的少。

他的导师清楚他出生在怎样一个家庭,回去得够得到的虽然多,但只要他肯移民,在国外所能得到的也绝不会少。

青年沉默片刻,先是感谢了导师的厚爱,而后才微微笑开,轻声道:可我有必须回去的理由,请您原谅。

一年前你回去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老人家流露出些微的调侃,却明智的不再挽留,他活了这些年了,有些事就看的通透,沈的性格看似淡泊冷漠,实际上却固执的可怕,一旦决定了的事,不是谁能简简单单劝回来的。

既然不打算留下,那就已经是下定决心。

回去的时候已经十月中旬,秋意已深,当初出去的时候以为最多不过两个星期就能摆平,到了之后才发现有多棘手,等腾出手来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月以后,首都也从当初的夏末入了深秋。

他事先没有通知任何人,所以也什么人过来接机,出了安检后看见的是靠在车门上张博丛,换了一个低调的发型,戴了一顶鸭舌帽,淋着雨玩手机。

不知道的人恐怕会以为是这人脑子不好使。

看见他的一瞬间张博丛就忍不住,丛牙缝里骂了一句脏话:艹,都这时候了,就你这小子出去躲的自在。

从鸭舌帽里面露出一双青黑的眼睛,眼看着是几天几夜没睡好过的样子。

我倒是想回来,那边不安定,沈琛自己开门上了车,刚坐下就被砸了一个手机过来,他不太习惯坐副驾驶,坐在后座敏捷的往旁边侧了一下,手机开了静音但在凌晨一两点还是一亮一亮的晃眼。

怎么着?他低头瞥了一眼,没碰那个手机。

扔后面别管,等他自己响到没电。张博丛很有点头疼的样子,把车转了个弯,去哪儿?喝一杯还是回家睡觉?

喝一杯,沈琛往后靠了靠,看着那不停闪着的还不能关机的屏幕一阵眼睛疼,喝一杯醒醒神。

行。张博丛也没废话,把车直接拐了一个弯,这些日子首都眼见着大换血,连他这种早早就想好了混吃等死的玩意都难免过的水深火热,难得沈琛今儿回来出去喝一杯也好。

决定好了今晚的去向,气氛瞬间放松下来,沈琛貌似不大经意的提了一句:对了,陶恂最近怎么样?

......

沈琛出去的近两个月,知道国内有些事恐怕已经发生,但按照他一直以来的映象,陶恂应该是不会掺和这码子事的,上辈子如果不是他野心勃勃,依照陶恂那种没追求纨绔子弟的作风,是根本不会那种玩命的扯上什么关系。

陶家蜜罐子里宠大的公子哥儿,陶家也不会允许他冒这种险。

张博丛很好的感受到了后座越来越沉的气压,渐渐给车加速,他其实想说一句冷静点,但又觉得自己没必要,沈琛什么人?他不可能不冷静,而越冷静,恐怕聚集的怒火越盛。

坦白说,这些年同窗,他其实并未怎么看沈琛动过怒,这个冷静淡漠的学弟像一个精准而无情的机器,恰到好处的压抑住了那幅阴桀的容貌。

打开车门的时候张博丛上前拉了一把,雨已经下的极大,不同于刚刚在机场的绵绵细雨,这场秋雨已经开始能在转瞬之间打湿西装,让人沾染一身凉意。

KeiTi从不接待不熟悉的客人,一般都是由熟人带进来后混的眼熟了才能自由进出,毕竟是不能见光的场所,平时看着人也不多,极为荒凉,凌晨两三点其实最热闹的时候,但看外表仍然是一片凄凉。

沈琛下车的时候就已经引起保安的注意,刚走没两步便被人急匆匆拦下:抱歉,今天已经有人包场。

服务生眉眼谦和说话客气,但是手臂却强硬的横在身前,没有半点准备挪开的意思,非常强硬。

张博丛停好了车,正准备上去拉人的时候听见了沈琛的声音,站在大雨中的青年不慌不忙,哪怕看着狼狈以极,眼里也是一片冷然和悠闲,镇定的不像话。

哦?谁包的下这儿的场子?Elvis?Clarence?还是齐爷?齐爷这几天不在首都,剩下的两位远在利物浦,还有谁有这个胆子包场?

青年说的又快又稳,哪怕被拦在雨中也是一派镇定自若,几乎把核心里的几位都抖落了出来,光是能把这几位的名字都弄清楚就不是一般人,侍者心里一跳,迷惑的抬起头来准备再次看清这位青年,看看是不是自己的疏漏,手里也有些迟疑的稍稍放松,而后冷不丁撞进一双冰寒的的眼睛里。

那双眼里的寒意冻的人心发冷,侍者微微一哆嗦,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青年已经完全无视他的阻拦闯了进去。

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松一口气,在这儿做服务行业的,想活的好活的久就得记清楚人,这样一双可怕的眼睛自己不可能没有映象。

KeiTi毕竟不是一般的酒吧,他分为两部分,前面一部分是正经营业的酒吧,生意寥寥,后面才是那些玩的凯的狂欢的场所,就算这个青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得知了老板的消息,进去找不到入口也是白搭。

然而他再一次想错了,等他匆匆忙忙的赶过去的时候青年已经熟练的走到了后门的开关处,半柜子的红酒轰然落地,木质的大门被一把推开,露出里面纸醉金迷又荒唐无稽的内里。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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