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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青羡蹙了蹙眉,隔着窗台,将自己的帕子递过去。

未央接过锦帕,擦了擦自己的脸。

秦青羡有洁癖,她与秦青羡相处的第一日便知晓了。

想到这,她不免有些好奇,一个整日里打打杀杀的人,手上性命无数,满身血污的人,怎就有了洁癖这种小毛病?

想了想,大抵是因为满身血污,所以更讨厌血污的缘故。

生活在黑暗之中的人,会比寻常人更向往阳光。

未央仔细用锦帕脸上的泥污擦干净,再将沾了泥污的锦帕折了折,收在袖子里。

秦青羡那么爱干净的一个人,还给他,他也不会收。

还是等她出去之后,让丫鬟们将帕子洗干净之后,再把帕子送到秦青羡手里。

未央这般想着,收了锦帕,问秦青羡道:“少将军带的有吃的东西吗?”

“我很饿。”

“你倒是心大。”

外面乱成一锅粥,她作为始作俑者,不仅不担心,还有心情问他要吃的。

秦青羡剑眉轻挑,伸出手,扶在窗台上。

窗台许久没有人打扫,积着厚厚的一层灰尘,秦青羡剑眉皱了皱,眼底的厌恶一览无余。

未央见此笑出了声。

“我虽不曾带,但可以带你去找吃的。”

秦青羡嫌弃地将窗台掰开,对屋里的未央伸出手,说道:“你想吃甚么?”

“明月楼的点心?还是你府上厨子做的鹿舌?”

未央起身,将手搭在秦青羡掌心,笑道:“先吃点心罢。”

许久不曾吃了,着实有些想念。

“好。”

秦青羡说道。

未央的体重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轻一些,他稍稍用力,便将她带了出来。

她在暴室里待了许多时日,住的地方又阴暗潮湿,衣服上有着淡淡霉味,直将她身上特有的子午花香都冲淡了许多。

秦青羡鼻翼动了动,犹豫片刻,道:“还是先回府罢。”

换身衣服再去吃饭。

未央低头嗅了嗅自己的衣物。

哪怕身在暴室,她也是极爱干净的,花在买水上的钱财,比花在买饭菜的钱财还要多。

她身上并无怪味,只是有着若有若无的霉味。

霉味并不明显,若不仔细闻,根本稳不住。

秦青羡难道是个狗鼻子不成?

未央抬头看了一眼秦青羡,忍俊不禁道:“你嫌弃我?”

秦青羡揉了揉鼻子,星辰一般的眼眸有些飘,说道:“没有的事。”

只是他更喜欢她身上的子午花香罢了。

“行吧,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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