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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比如练字。

林初月毛笔用的不顺手,用它写起来的字也确实谈不上好看,原本还想着写字就用邵砚山给自己削的碳笔算了,可仔细一想,那碳笔制作起来颇费功夫,又容易伤着手,还是用来绘制绣图比较好。

再者,在这个时代用毛笔才是日常,哪有谁天天拿着个奇怪的笔在那晃。之后要是再和绣铺里有什么联系,她用起毛笔,更不会那样惹眼。

其实最重要的还有一个原因。

林初月打算给邵砚山写信,怕被他嘲笑自己的字丑,也为了争口气,当然得好好练练。

这几天她已经连着按照邵砚山给她的那张纸,誊写了许多字帖,也确实是一点没浪费,排版布局不留空位。

也是因为勤学苦练了几天,林初月才敢提笔给邵砚山写信。倒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就写了近期的日常,告诉他阿爹最近身体康健,自己有盯着没让他过于劳累,也有好好练字,诸如此类的。

没想到这样的话,林初月竟写了整整一张信纸,满满当当。她不知道邵砚山会不会看,反正她觉得自己写的挺好,字也端正,漂亮极了。

该是要夸一夸她的。

晾干了信纸,把它装进袋里,林初月委托要进城的乡邻帮忙转送。

很快就到了李乡绅宴请他们的时候,似乎天空都在作美,这日的天气格外的好,久日未见的太阳也高悬于天空,一派晴朗。

林初月和邵全德早早的就打算去李家村赴宴。因为邵全德动作会慢上些,为了赶上中午的席,他们吃完早饭,稍稍歇了会儿就动身出发。

李乡绅老来得子的宴席,排场弄得很大,这往来的张钱孙李几村,或多或少都邀请了些人过去。除去李家村的人,其中邀请人数最多的,当属张家村。

一来是李乡绅的独女嫁给了张家村的里正,二来是这几村之间,李家村和张家村来往最为频繁。

路上倒是碰到不少熟人。

林初月手上拿着赴宴的礼,又走了一路,多少有些累后半程走起来要慢了许多。

虽是如此,但也比邵全德要快上一些。

邵全德注意到林初月喘气声重了许多,他停下脚步。

“阿月要不要稍微歇会儿?”

已是后面半程的路,林初月原本想一下走完,但既然邵全德的都开了口,她也有些累,那就稍微歇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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