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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干啥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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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奇怀揣六百多万,又是给心爱的女人买衣服,压根就不知道‘心疼’两个字怎么写。

反正就是喜欢不喜欢?

喜欢?

好,那就买。

服务员,刷卡!

而且他买东西,全部都是两套。

家里还有个杨秀娥呢,可不能厚此薄彼。

在阿玛尼花了五万,给姐妹俩每人买了一套衣服,这才心满意足的出来。

可怜的老板,自从开店以来,都没有过这么大笔的订单,等到刷卡成功的时候,差点激动的给陈奇跪下。

内心更是充满了疑问,现在的农民,都这么有钱了吗?

这貌似比她开店还有钱啊,要不……

也回家继承家业,把父母经营的几亩地种起来?

不管她最终作何决定,反正现在就是一个想法,以后决不能小看农民。

这尼玛太有钱了。

而跟在后面的杨凡,已经变成了僵尸,双眼无神的跟在后面。

他已经没了一较高下的心思,不是看开了,而是兜里的钱不够。

明知道自己不行还要冲上去,那可就是傻逼了。

杨凡现在只想看看,陈奇到底有多有钱,他还就不信了,花了这么多钱,陈奇还能继续拿的出来。

可事实呢?

陈奇是个完美主义者,去买了鞋之后,才发现杨秀月连个像样的首饰都没有,干脆又去了珠宝店。

人靠衣装马靠鞍。

这绝对不是开玩笑的,等到杨秀月带上首饰之后,那感觉……

怎么说呢,就是高攀不起。

白色的水晶高跟凉鞋,同样白色的短裤裙,搭配着白色的雪纺衫,整个人的气质都提升了一大截。

脖子上的钻石项链,耳朵上的白玉耳坠,还有手臂上的亮金手镯,活脱脱的顶级名媛,豪门贵女。

在乐蟠县这种小地方,见到都得绕着走,妈的,配不上啊。

陈奇顿时蛋疼了,以前的小丫头他总是忍不住想下手,可现在,却有点舍不得啊。

而就在这时,杨秀月却艰难的走过来,小声的道:“奇哥,我这一身出去,会不会被抢啊?”

一句话,女神的气场顺便被破坏殆尽。

陈奇气的直翻白眼,怒声道:“别说话,要保持姿态。”

妹子,哥把你打扮成女神容易吗?

你就不能好好装一会,让哥养养眼吗?

“哦!”杨秀月乖巧的点头,眼神中却满是狡黠。

没有人比她更清楚,自己打扮起来的魅力有多强,她是看陈奇都看呆了,所以才特意开了个玩笑。

陈奇前去刷卡结账,不过他还加了两根大黄鱼。

每根一百克,用了整整十万。

虽说很贵,但陈奇一点也不在乎,因为这是给父母买的礼物。

老一辈人,观念总是比较传统,你要是买衣服或者首饰回去,多半要被骂死。

虽说他们最后,还是会喜滋滋的穿戴,可自己一片孝心,却讨了个没趣,心里总归不好受。

但大黄鱼就不一样了,在老辈人眼中,这可比钱还好使,用来压箱底,或者找个墙角埋下去,还能传给后背儿孙呢。

华夏讲究传承,农村人不像大富之家,还有传家宝什么的,一般流传的就是些古货币,也不值什么钱。

陈奇还清楚的知道,自家柜子的最角落,有一个巴掌大的小布袋子,里面就装满了铜钱。

都是些乾隆康熙时期的,连套五帝钱都凑不出来,根本不值什么钱。

要说价值最大的,还是他小时候在河边玩,捡回来的袁大头,那可是银币,怎么也值个一两百。

这就是农村人的现状,而这时候,要是有两根大黄鱼,心态就会提升一大截。

那啥,咱也算是地主家庭了。

这玩意有没有用不重要,关键是有这玩意儿,底气足啊。

从珠宝店出来,靓丽高贵的杨秀月,吸睛度杠杠的,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总要在她身上多看两眼。

只不过,众多雄性牲口目光中却只有欣赏,根本没有丝毫淫邪。

妈的,在乐蟠这个小县城,遇到这样的顶级贵女,你还敢动其他心思,是眼睛不想要了,还是小命不想要了?

而等他们的目光,投在陈奇身上的时候,却变成了错愕,最后演变成杀意。

尼玛,谁能告诉我这是哪蹦出来的?

凭什么他能跟在女神身边,而且看上去还那么亲密?

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此刻的陈奇,早就不知道死多少次了。

而作为当事人的陈奇,却丝毫没有这个觉悟,拉着杨秀月就走出了商场。

“奇哥,咱这是去哪啊?”被这么多人的目光关注,杨秀月明显有些不适应,小声的问道。

“去开房啊,不是你说的吗,晚上我想干啥都可以。”陈奇压根就没思考,直截了当的说道。

对于这种事情,他可从来都不会忘记。

“啊?”杨秀月顿时有些傻眼,原来还有这一茬啊。

她顿时纠结起来,之前在村里,虽说并不是忽悠陈奇,可那是情到深处,完全压抑不住内心的冲动,又担心被村里人看到,所以才会说那种话。

只是现在冷静下来,根本就没有那种冲动,她却怎么也抹不开面子。

尤其是专门去开房干那事,这多难为情啊。

毕竟还是小丫头,不知道做女人的滋味,总是害羞的不行。

陈奇在旁边看的好笑,却故意说道:“你该不是想反悔吧?”

“我……”杨秀月张了张嘴,却很快低下了脑袋。

这问题压根没法回答啊,倒不是真的想反悔,只是这种事情,一本正经的说出来,她总觉得有点不太对。

陈奇当然知道不太对,他就是觉得这样还挺好玩的。

尤其是小丫头羞涩而又纠结的样子,别提有多惹人疼了。

这也就是在大街上,要是换个没人的地方,陈奇肯定会扑过去,先啃上两口再说。

“你什么你?就这样说定了,咱们先去吃点东西,然后就去酒店。”陈奇强硬的说着,就环顾四周,却忽然看到了杨凡。

他当即面色一喜,赶紧招招手道:“师傅,麻烦送我们去银座大酒店。”

此刻的杨凡,已经变成了行尸走肉,彻底失去了思考能力。

太恐怖了,一个普通的小农民,竟然能拿出这么多的钱,这样的陈奇,把他甩开了太多。

若是你只比别人高出一点的时候,对方想方设法的都会超越你。

要是再高一点,到了无法超越的地步,对方就会恶意中伤你。

那狗日的肯定是亏了别人,所以才会赚那么多的钱。

你别看他现在过得自在,老了肯定比谁都凄惨,亏人事干多了,迟早会报应到自己身上。

可等你超出对方太多太多,甚至随便动动手指,就能把对方碾死的时候,对方就会变成舔狗,上赶着巴结你。

这就是杨凡的心路历程。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只会拿出总资产的十分之一作为零花钱。

也就是说,当你有二十块的时候,就可以毫无心理压力的花掉两块钱,要是再多,那可就得琢磨一下了。

而陈奇这一会的功夫,就花掉了二十几万,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这也就意味着,陈奇的资产,至少在两百万以上。

别看杨凡大学就有车开,平常零花钱也不少,但那都是父母从牙缝抠出来的。

真要是说起家产,就算是把家产全变卖了,也顶多能给陈奇提鞋。

此刻在杨凡心里,再也没了一较高下的心思,他只希望陈奇不要记恨刚才的事情,不要报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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