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边图片是应舒涣冬日两件套,低领毛衣加风衣——有时候风衣会变成针织衫,破洞牛仔裤和板鞋,总之怎么少怎么穿,手里永远拿着他的游戏机。
这组图片还上过热搜。
纪沅揉着脸颊,刚裹上围巾,就看到一辆高调无比的幻影停在马路边上。
生怕别人不知道这儿来了个公子哥。
应舒涣没在车上,他一只手拿着红薯,一只手拼命地跟纪沅招手。
在肃杀的冬天,应舒涣的活泼显得十分可贵,甚至让纪沅产生了春天就快到了的错觉。
应舒涣踩着人行道过了马路,把红薯塞到他怀中,“我十块钱买的。”
纪沅:……
“五块钱就有两个,你被宰了。”
应舒涣哪里知道红薯是五块钱能买两个的!他还是刚知道这玩意儿竟然是在铁皮桶子里烤的!
——他平时只见过红薯剥好切块的样子。
可能是老板看他开豪车,故意给他挑了个巨大的,卖了他十块钱。
纪沅肚子有些饿,直接咬了一口,咬的急了,嘴角落了一点黑灰。
热腾腾的红薯到了胃里,纪沅的心情也变好了,准确来说,是看到应舒涣的时候就变好了。
他认为应舒涣身上有一种可贵的品质,那就是:白痴。
因为情商不够他想的太多,家里又将他娇娇气气的养大,导致他的世界是非黑即白的,是永远天真活泼的,宛如活在童话世界中的公主。
这样的人,有一个好处,和他在一起,会降智。
智商一旦降低了,考虑的东西就不多,想的不多,人也就快乐了。
纪沅虽然知道这是极其危险的事情,但是和应舒涣在一起的时候,他真的不用去思考任何需要他思考的东西。
因为应舒涣的大脑十分简单,他的问题也很简单,只会跟纪沅讨论一下无关紧要的可爱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