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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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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已晚, 小区里为数不多的路灯亮起,如果抬头看,偶尔还能看见汇聚在灯周围的不知是虫子还是灰尘的东西。

丁浩宇慢腾腾地往家里走, 嘴上还叼着半根烟,时不时地吐一口, 烟雾缭绕。

走路的时候没认真看路,他被忽然从前面蹿开的黑影吓了一跳,这才加速的心跳又马上平稳了下来。

“嘁。”丁浩宇烦躁地看了眼那只已经蹲在树后面的猫, 他还以为是什么呢, 不过是只猫。

小区虽然没有严令禁止,但其实是没有太多人养宠物的, 毕竟这小区很老,最大的户型也就一百平方, 都住着一大家子的人, 哪有什么空间养宠物的, 顶天了有人养个猫狗绑在楼下,也不知道这么多野猫野狗是哪来的。

丁浩宇愤愤地看了眼猫狗, 心里就觉得很是不悦, 他听说最近不少地方流行起养猫狗做宠物, 还不是养以前最流行的什么京巴、狼狗、土猫,都是劳什子品牌猫狗, 一只就得要大几千,就连什么笼子吃的, 那也是样样讲究。

这些有钱人, 就只知道乱花钱, 有这个钱怎么不知道分点?

一肚子的不满意很快便转为了越发高涨的愤怒,丁浩宇这熊熊燃烧起的恨意, 只能朝着一个地方宣泄。

捏紧手里的翻盖手机,丁浩宇便想起刚刚接的那个电话,打来电话的是家里的懒婆娘宁初夏,叫他早点回家,说是有事情,也不知道有什么事情,要不是今晚正好没人约他喝酒打牌,他是绝不会听这婆娘的话早回家的。

说到家里的婆娘,丁浩宇的眼神里就只有冷漠,就像是想起了什么物件一样。

不,或许说物件还要更让他有情绪一些,毕竟这物件有价值,他还懂得舍不得,可人就不一样了。

丁浩宇结过两次婚,第一次结婚,妻子是他自己找的,同一个工厂干活的女工,别的不说,这丁浩宇还是有几分“姿色”的,当年这英俊的模样一下折服了妻子,而后便把妻子讨回了家。

说到第一个妻子,他每回都能气到眼红脖子粗。

对方在结婚前淳朴得很,从来不舍得他多花一分钱,可婚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市侩,就知道冲着钱看,天天催着丁浩宇努力升职。

丁浩宇依旧能回想起对方眼底的那股失望、不满,以至于不屑,他就搞不懂了,女人就这么在乎钱吗?再说了,这世界上这么多比他还没钱的,怎么就只知道和有钱人比?整天就知道逼人、赶人,根本不是当年的那个贤惠女人。

再之后,就是一次酒后的暴力,丁浩宇至今回想起来,都能想起次日酒醒看到一地狼藉,还有浑身是伤的妻子时的那股心情。

惶恐、愧疚……还有隐藏在最深处的恣意,他看着妻子身上的红肿,头脑中生出的无法被磨灭的想法是:“他都忘了,原来妻子也不过是个脆弱的女人,这不听话,打到怕就是了。”当然,表面上他还是下跪求饶,流着泪请求妻子的原谅。

这之后便是情绪的起伏,每次在情绪糟糕到极限的时候,便有了可供发泄的人,丁浩宇平日里在外面的唯唯诺诺,在妻子面前只剩下昂首挺胸。

那滋味,没有享受过的人是不会懂的。

一个女人,就算再壮实,再胖,大多时候力气都是小的,丁浩宇心里清楚,自己可不是永远都“醉酒”,有时候是清醒地看着“醉了”的自己发狂。

这么一推,女人就会整个甩在桌子上,平日里喋喋不休的嘴,只能发出痛哭的哀嚎,那双总是带着怨气的眼睛,没一会就只剩下恐惧和绝望,那丢碗丢勺让他很不满意的手,只能无力地挡在脑袋面前,彻底地掌控,随意的破坏,那股支配欲和凌虐欲可以被发泄的感觉天知道有多幸福。

在那瞬间,他拥有这个世界,他能决定这个女人的生死。

然后……那女人跑了,丁浩宇犹然记得,那天那女人的兄长和父母气势汹汹地上了门,尤其是对方的父亲,明明都上了年纪了,可那股想和人拼命的模样还是让丁浩宇退缩了,他的命是值钱的,可不能被这么浪费——他不会承认那是胆小在作祟。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丁浩宇便只能继续这么无聊地过着日子,一直到宁初夏进入他的视线。

对方是个比前妻还要纤细的女人,和人说话的时候声音都压得很低,猎人天生具有捕猎的能力,丁浩宇一眼就看出那女人一定好欺负,可他没想到,那女人好欺负到那程度。

了解了对方经历的丁浩宇很快打开了宁初夏的心扉,心中的猛兽蛰伏着看人,当宁初夏犹豫着向他伸出手的时候,丁浩宇笑了,这一回的他和上一回可不一样了,他不会再跪地求饶,也不必流泪道歉。

他知道,只有彻底地恐惧,才能完全地征服另一个人。

已经到了楼下,烟正好抽完,丁浩宇随手将烟头丢在地上,用力地用脚碾了碾,看着那点光完全消失。

……

宁初夏依旧坐在沙发上,茶已经喝完,只等着人来,趁着这点工夫,她再度整理了下原身和丁浩宇之间的问题。

丁浩宇和陈振海骨子里其实是一类人,但他更像是陈振海的进化版,在长久的□□里,他心里对于道德,对于正义的底线已经一点点地被抹掉。

很多被家暴的女人总是抱有期待,尤其是在丈夫打完人后会悔恨,会道歉的情况下。

可他们并不知道,家暴也是能上瘾的。

就像是吸、毒一样,人对于快感的需求,是会不断递进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不解国家要禁止大、麻的原因之一。

所谓的入门毒、品,几乎无瘾只是个骗局,现实里连戒掉饮料、戒烟都做不到的人,怎么会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有这样的自制力。

而家暴和这些不同的是,只要你能瞒天过海,它不会让你付出任何的代价,于是便会控制不住地索取、再索取。

宁初夏有了原身一辈子的经历,饶是她这样自认胆子大,无所畏惧的人,想起那些被家暴的灰色经历都会不寒而栗。

被精神、身体□□过的人,绝大多数都是不会求救和反抗的,事实上他们也基本没有反抗的能力,因为施暴的人懂得去挑选猎物。

人天生具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反抗,会带来更加可怕的暴力,而顺从,则会减少受到的伤害,这怎么选,谁都会有答案。

不少人,包括宁初夏自己,曾经都是困惑的,饱受暴力的人,都有自杀的勇气了,为什么没勇气在自杀前反抗一次,伤害别人一次?

可现在她明白了。

自杀的人,不是有了自杀的勇气,而是他们害怕接下来要遭受的一切,害怕到宁可放弃自己的生命。

他们根本不是怀揣着大家所想象的那份勇气,迎接着死亡的到来。

而是“幸福”又绝望地,等待着自己唯一能抓住的解脱。

所谓的反抗,才需要勇气,他们大多是没有勇气的,被逼着放弃一切的“胆小鬼”,而这也是他们能做的唯一事情。

宁初夏当时就想起当年出现在自己节目调解室的几个人,天知道那时候的她有多恨铁不成钢,她甚至都想要出钱帮这些人离开痛苦的环境了,可是这些人居然还做出了她那时候看起来“不争气”的决定——“你们帮忙说说他/她吧,改了就好。”

这哪是不争气呢?只是他们被迫过惯了这样的日子,已经不懂什么叫做“正常的幸福”了,痛苦地和对方缠绕在一起生长,每一根枝条深陷在血肉里,分开以后会有美好的未来的,可分开可能会很痛,也可能会死,他们茫然地只懂得说“松开一点”。

丁浩宇的上一个妻子,便一直对丁浩宇抱有期待,如果不是她回家被父母发现身上的痕迹的话,她估计都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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