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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宪法才被改写。

那么有人要问了,1987年之前,鹏城的商品房都是怎么来的呢?

这就不得不说一说鹏城作为特区,其独特的意义了。

鹏城想要从一个渔村变为能够承载无数人梦想的特区,面对日益增长的人口,早在1980年便完成了对国有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式改革。

即政府出地,港商出资,合作共建住宅,所得利润按政府和港商,85%和15%或80%和20%的比例,进行分配。

这种模式的住宅开发在鹏城一直持续到了1987年。

1982年的时候,陈曦让秦萧到鹏城买地,其实就是想以他们能够拿出来的300万资金,以及他们能够建造出“安宁商贸城”的资质,想要跟鹏城政府合作开发一两个小楼盘的住宅。

至于鹏城政府提到的,他们的实力不如港商的问题,倒也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他们可以做到最大让利给政府,把利润分配比例降至九比一。

果然,在利益的驱使下,鹏城政府同意了合作。

秦萧根据陈曦给他划定的几个可选择区域,圈下了几块地皮,但鹏城政府考虑秦萧的发开资质尚浅,便只是出让了一块面积最小的地皮的土地使用权,并且要求秦萧从签署文件的这一天起,必须在三年之内完工。

秦萧默默计算了一下时间,目前“安宁商贸城”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就绪,只待施工即可,那么在“安宁商贸城”施工之后,他便可以跟杨大志和宋弘光去鹏城一趟,进行新项目的实地考察。

然后回到申城,他们可以一边跟进“安宁商贸城”的施工进度,一边完成新项目的设计任务。

大约一年半的时间,“安宁商贸城”竣工后,他们便可以立即赶往鹏城,开始新项目的施工。

由于住宅的工期会远远短于商贸城,所以三年之内完工,尚且剩余一年半的时间,秦萧信心十足。

如今,正值1984年的春天,秦萧拿着他跟鹏城政府的合作协议,带着他的团队来到了鹏城,马不停蹄,投入到丽景花园商品房小区的建设。

由于丽景花园的前期工作已经是秦萧跟杨大志和宋弘光早就完成好的,所以刚一到鹏城,项目便投入了施工。

秦萧先把丽景花园的前期施工交给杨大志和宋弘光负责,他自己则迅速地在鹏城注册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取名为辰宇地产。

丽景花园作为辰宇地产在鹏城的第一个项目,秦萧是一定要漂漂亮亮地完成的,为他积累经验,提升资质,从而顺利开发第二个项目打下夯实的基础。

但在陈曦看来,跟政府合作,积累经验,提升资质,固然重要,然而迅速地赚钱,积累资本,才更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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