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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那个反派[快穿]——指尖繁华(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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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尊更是携魔后出现在众人眼前,听对方诉说完,魔尊掐诀控制时间,再现以前的场景,只见出现在那里的,根本就不是如今在魔尊身边坐着的魔后,而像是妖族的少主孔辞。

妖族哗然,闻言还不相信,等看到确切的证据都无言了。更有魔族的说孔辞和他联系,共同合作,借他的消息做出这些事。这些事情里面有很多都有孔辞在里面挑起事端,孔辞眼睛转成了红色,心魔丛生,俨然已是堕入魔道的表征。

孔辞从妖族千娇万宠的天之骄子,沦为人人唾弃的所在,被逐出孔雀领地,据说投靠了一位臭名昭著的魔修,被收为了小宠,再无消息。

不过孔辞被逐出孔雀领地不久,孔雀一族整个都搬移了出去。孔雀领地是整个妖族灵气最为充裕的地方,景色秀美,环境优越,一直都是妖族最强统领者所在。但是自从孔雀一族的圣物梧桐被魔尊堂而皇之的拿走之后,威望大大降低。

而后族中长老被魔尊废去修为,族中实力大减。本来有个前途无限的继承人,如今却堕入魔道,使整个族群都蒙羞,孔雀一族再无力统领妖族,被九尾狐一族当上了新的妖王,自然领地也让了出去。

原妖王很想把霁月认回,这样有魔尊的这道身份,霁月完全可以成为新的妖王,无人置喙。可惜霁月拒不承认他是孔雀一族的,孔雀一族也和他无关。原妖王和妖后早先有多肯定他们孔雀一族会重现辉煌,重新站在三族的顶端,如今就有多不甘和悔恨。本来唾手可得的未来不知怎么的变成了如今这幅境地,他们也不知到底是哪里行之有错。

临渊一直压制着修为,到了最后他几乎都不动用灵力,一直等着霁月应了九九雷劫,晋阶九阶妖皇,这才两人一起飞升,此后元神不灭。

两人飞升之时,此界降下甘霖,灵气充裕了好几个层级。魔域殿的一些功法玉简和宝物分散各处,给后来的修士多了许多的机缘,留下很多神奇的传说。

此界已经很久没有飞升成功的修士了,临渊和霁月几乎是带给了所有修士希望。曾经众人以为是魔尊小宠的几人,如今也都各自成为了一方大能,狐族的白墨更是成为了妖族的妖王。众人才渐渐得知,虽没有师徒之礼,但这几位确实都是魔尊的弟子,而非小宠。魔尊也不再是之前的人人恐惧的存在,嗜杀残暴,冰冷无情这些词完全和魔尊临渊联系不到一起去。

而临渊却不像是众人以为的那样飞升为仙了,因为修为已满,他逆转时空离开此界去往下个世界时,带走了霁月的神魂,这才看起来像是两人同时飞升了。但是他给此界留下无限可能,散落无数机缘,得到了大功德。

临渊到了新世界,发现他的衣服和头发又变成了末世时的那样,还没等他细看周围和记忆,门就被推开了,一个少年冲过来抱着他的腰委屈的哭道:哥哥,有人欺负我。

他成了霁月的哥哥?

第67章霸道总裁是我哥

眼前的少年十七八岁的模样,身上穿着白衬衫和西装小马甲,栗色的头发柔软的垂着,哥哥,那个何胖子不给我抄作业,害我被老师点名。

怎么不自己做?

少年理直气壮道:我没时间。而且我不喜欢,太无聊了。

晚饭之前我要检查你今天的作业。

少年垮下了肩膀,我不想做作业,我想玩游戏,还要出去玩。

临渊根本不是在商量,一锤定音道:在我书房里写。

霁月撇了撇嘴,也没有反驳,回房拿了作业就坐在一旁的书桌前趴着头抓耳挠腮的写了起来。

临渊也算有了时间整理记忆和剧情。这是不同于他们修真界也不同于凡界的世界,还好临渊经历过一次差不多的世界,也不算无所适从。

这个世界科技发达,认为修真一事是玄幻,凡事都讲究科学。而且很多自然元素他们能运用自如,比如火、水之类的,移山造海根本不是难事。

临渊的身份又是一家大公司的总裁,不同于末世时只有的一个空身份,这次的很有钱势。临家是他们市里数一数二的家庭,临家长子五官完美而清冷,喜怒不行于色,冷静从容,性格内敛,虽然年轻,却久居上位,身上威压极重,行事颇有手段。

临家次子临以陌,因出生时刚好雨过天晴,所以小名取为霁月,意为光风霁月。目前正在上高中,但上有父母娇宠,还有一个有能力的哥哥惯着,有些不学无术,娇生惯养,大毛病没有,只一些小纨绔都有的惫懒和不上进。

霁月不爱读书,高考成绩不是太理想,还是临家花了大价钱把霁月安排进大学。霁月新认识了一个室友,和霁月不同,这个名叫叶景的室友家世普通,但是特别勤奋努力,凭借自己的高分数考入了这所名牌大学。

叶景谦逊温和,很坚强上进,人又很好相处,十分照顾霁月,霁月和他关系很好。什么东西都分他一半,有时霁月买了订制的衣服也会带给叶景。临家上下也挺喜欢这个上进聪慧的青年,觉得比霁月那些狐朋狗友强,带得霁月上进勤奋爱学习也说不定。

他们参加的舞会晚会之类的,都是霁月专门给叶景提供华丽昂贵的礼服,叶景本就是清隽青年,稍微一装扮,在台上更是引人注目,精致尊贵,宛若养尊处优的小王子,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其中就有去学校看霁月的临渊。

叶景参加一些比赛,遇到什么困难,霁月就去找临渊帮忙,叶景越发耀眼,更显得霁月不学无术,不过霁月不在乎这些,他很为叶景高兴。

叶景有个竹马周盛,俊朗帅气,打得一手漂亮的篮球,成绩好,十分受欢迎,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周盛经常去叶景寝室找他,给叶景带零食和水果,两家老家离得近,会经常为对方带话或者带行李物品。一来二去,就和叶景寝室的也算是熟悉了。

尤其是霁月,他发现他好像对周盛的感觉不一样,他似乎是喜欢上周盛了,这个认知让他有些害怕和慌乱。无助之下就告诉了叶景,叶景听到霁月喜欢男人,也很吃惊,不过并没有嘲笑疏远霁月,反而安慰鼓励他。

叶景为了霁月还经常一起约周盛和霁月,给霁月提供机会,有时会玩笑的调侃周盛和霁月,表现出撮合他俩的意思。周盛没什么反应,但霁月每每都被逗弄的窘迫不已。

霁月很感动,越发把叶景当做好朋友。

毕业之后,霁月邀请叶景去他家的公司上班,叶景很有眼力的叫上了周盛,让霁月心里有点难为情又隐秘的喜悦。

霁月本就是无忧无愁的天真小少年,父母疼宠,家庭和睦,上有能干的大哥打理家业,对他很是宠溺,他完全就是一毫无压力的公子哥,过着精致富贵的生活。喜欢的人也在他身边,虽然没有惊天动地,但是也细水长流,温馨平淡。周盛的优秀毋庸置疑,又很努力上进,在他家的公司的特意栽培下,成长的很快,年纪轻轻就能独当一面,连大哥都对他赞不绝口。

也有知己好友,他担心伤了叶景的自尊,给叶景提供帮助或者礼物时总是想尽理由照顾他的颜面,还好叶景也不是那么斤斤计较之人。也陪叶景去那些平价的餐厅吃叶景请的饭。让叶景觉得他们是平等的,并不是一直在占他的便宜。

而且霁月一直要求大哥多多照顾他最好的朋友,那个不苟言笑,雷厉风行的男人并没有因叶景的普通家世就看低他,而是看在他的面子上对他朋友很照顾,大哥对他的话没有敷衍,也是重视他的表型,霁月心里对大哥更是濡慕了。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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