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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快穿——小狐昔里(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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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昭站起来,将人推远:我呢,脾气还是很好的,今天这事儿出了门,就当没发生过,怎么样?

形势比人强,这场子谁还敢留啊,一群人很快离开,毕竟蓝调的老板可不好惹,他们没道理因为一个小妞和人过不去。

卧槽老沈,你可以啊。

不仅是李为这么觉得,同行的同学都惊呆了,沈美人到底什么来头啊,这么牛逼?!

还好还好,早点回去吧,怎么喝了这么多?

说起这个,李为就对陈舒和一肚子气:这个夯货,本来说好带我们逛逛酒吧的,没想到到了这里,就跟这些人喝上了,早知道他不靠谱,没想到这么不靠谱,幸好老沈你在,否则今天怕是收不了场了。

偶然遇上的?

你们原本今天五个人来的?

李为点了点头:是啊,先不说了,我们先把人送回去。

送佛送到西,谭昭干脆将人送上车,才回去跟经理说了一声包厢发生的事,经理也没说什么,他就从酒吧出来了。

你真的不想知道那只十一代

夜风依然带着夏日的焦灼,谭昭打开车门,回头道:是歌者,对吗?

雷克:最讨厌抢答了。

第144章急支红浆(十八)

吸血鬼漫长的一生只会遇到一位歌者,按照血族的记载,有些吸血鬼直到消亡都遇不上命定的歌者,这十一代的吸血鬼挺走运啊,小小年纪就遇上了自己命中注定的伴侣。

这种好消息,谭昭觉得自己必须跟西里尔好好分享一下。

已经被沈还英搞得有点歌者PTSD的西里尔:MMP。

不过有血族遇上歌者是大事,虽然只是一只十一代,但如今血族数量并不大,早先血族史中也有记载,血族遇上歌者,被歌者蛊惑反攻血族的案例。当初西里尔自己谎称遇上歌者引起长老会重视,便是因为这个原因。

于是,本来在秘密追求自己歌者的十一代吸血鬼李牧刚出蓝调没多久,就被西里尔派来的人架走了。应该说,长老会的人还没走,正好赶上这波。

每一个遇上歌者的血族都会不自觉地保护自己的歌者,李牧当然也是,谭昭并没有向西里尔透露歌者的身份,李牧也没有。他虽然怂恿新认识的富二代们替他搞一场英雄救美,但他并没有伤害任璇的意思。

你不说也没关系,查个人对于我而言,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

西里尔奈何不了沈还英,难道还奈何不了一个普通人吗?但很快,他脸上轻快的笑意就消失了,无他,这个人类的身份稍稍有点敏感。

沈还英的同班同学啊,西里尔有了一种不太妙的感觉。

第二天的中午,谭昭就接到了李为的电话,说他们几个人要请他吃饭,谢谢他昨天的出手相救。原本他是准备拒绝的,但一想那位十一代的血族,他临到嘴的拒绝就变成了点头:也行吧。

那今天晚上你有空吗?学校门口的应来轩成不?

谭昭是隔一天去一次蓝调,便点了点头:行,到时候见。

李为得到肯定的答复,就在新拉的小群里吼了一声:沈美人同意啦~

本来群里几个人还在讨伐陈舒和喝得烂醉的事,一听这事儿,两位女同学纷纷下线化妆去了。

李为:我寻思着,这比美应该也比不过吧?

当然,他虽然直男,也还没直到将这种大实话往外说,晚上六点应来轩,谭昭是最后一个到的。这倒不是他故意的,而是甩掉雷克花了点时间。

来来来,快坐!

谭昭在李为旁边落座,另外一边坐的是陈舒和,其实原主和陈舒和虽然是同宿舍的,却并不太熟,这会儿陈舒和跟他道谢,明显就很生疏。

昨天真是多谢你了,我没想到他们这么不靠谱,真的谢谢你!

陈舒和开了口,剩下的同学挨个感谢了谭昭,当然也包括任璇。任璇出身书香世家,却并不是书呆子,她生得温婉动人,更兼从小培养的气质,很像端庄婉约的大家小姐,不愧于系花之名。

没事,就是举手之劳而已。

任璇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昨天家里人给她安排了相亲,她大吵了一架跑出来,难得离经叛道跟人来酒吧,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如果不是沈美人,她现在恐怕已经想到这里,她对沈还英的感激愈发浓了。

因为昨天喝酒喝伤了,今天大家非常默契地叫的果汁,单是陈舒和买的,谭昭也不跟人抢,他这次来,只是见一下任璇,顺便给人套个保护罩,血族长老会那些鬼的良心,他可不太指望。

系统:哦嚯,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跟人说呢?

[说什么?说你被血族看上了,如果不想纠缠进去,可以向我求救?]

系统:嗯呢。

[你不觉得这听上去很像三十流的没品搭讪吗?]

系统:宿主,你居然还研究过搭讪啊,了不得了不得。

这天儿,就没法聊不下去了,他单身他骄傲,哼!

吃饭完大家都散场了,任璇和小姐妹齐宁一道回去,路上齐宁还在感叹沈美人颜值又突破了新高。

璇璇,你昨晚是没有看到,我的妈,真的不是我吹,我所有小说男主角的脸都有了!说真的,沈美人以后也不知道便宜哪个了!

哎,我但凡长得好看点,就敢做做梦了。

任璇刚要开口,就被齐宁抢了白:哎呀你不用安慰我,沈美人这种神仙,普通人谁HOLD得住啊,而且磕颜值和帅气它不香吗!超香的好不好!昨晚还有个外国小哥,妈耶~

任璇脸上轻松一笑:很帅吧?

知我者璇璇也,暴力美学永不认输!打架超帅的,沈美人和他就两人,吊打全场,那些辣鸡富二代没一个能打的。

任璇听齐宁吐槽,心情总算没那么坏了,可她想到家里安排的相亲,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她才大二啊,就那么急着把她嫁出去吗?

迫于无奈,任璇第二天还是被迫营业了。

对方是个地产小开,看上去一副精英模样,只是她不太喜欢对方看她的眼神,是那种侵略性很强的目光,这让她有些坐立难安。

但双方的家长还在,她无法发作,等到家长们笑着离开,任璇就再也忍不住了。

对不起,我对你

任璇小姐,可以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吗?

任璇刚要拒绝,她就感觉到旁边的座位有人落座,她转头看去,只看到男人棱角分明的侧脸,只听得人说着:很抱歉,阿璇她已经有我了。

任璇记忆力很好,立刻就认出这人是那天晚上在蓝调唯一一个没劝她喝酒、还帮他挡了几次酒的男人,但很显然,恨屋及乌,她对这人也没什么好印象。

于是她立刻就道:这位先生,我不认识你,你这样我会觉得很困扰。

年轻男人正是李牧,他对任璇抗拒他非常受伤,但血族的占有欲非常强,他绝不容许任何雄性生物出现在他的歌者身边,一个普通的房地产二代,他打了一个电话,直接就让对面的人滚蛋了。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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