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吗?
呕李为终于抑制不住胃里的恐惧,全部吐了出来。
谭昭当然没有杀人,毕竟杀人不过头点地,活着才能承受更多的代价,在来的路上,他就给霍金利打了电话,果然没过多久,就有一队人有序过来,将这群人绑起来,按照谭昭的要求,直接扭送警察局。
而另一边,李牧终于靠着聪明的声东击西拐到了任璇,只是他很快发现,自己并不能初拥任璇。
沈还英在你身上,做了什么手脚?你是不是喜欢他?
任璇的双腿不能行走,此刻她被安置在高脚凳上,一双眼睛望着李牧,已经完全是仇视了,因为情绪不稳,她说出来的话也格外带刺:没错!我就是喜欢沈还英!他比你温柔,比你懂我,他还救过我!我为什么不喜欢他!
李牧听罢,眼睛里的猩红就更加浓重了:我也可以懂你!他能做的我都能给你,还能给你永生,你为什么不看看我!
你让我觉得恶心!是你让我父母送我出国的,对不对!你这个卑劣小人,我就算是死,也不会喜欢你的!
歌者对于吸血鬼的伤害,即便是语言,也能让他们瞬间失控,李牧又只是十一代的吸血鬼,顷刻间他的獠牙就露出来了。
隔得这么近,任璇甚至闻到了獠牙上浓重的血腥味,没有比这一刻更让她对吸血鬼充满恐惧了!她不要变成吸血的怪物!谁能救救她!
任璇发出无声的控诉,李牧的獠牙已经靠近她细长的脖子,而就在靠近的刹那,李牧只觉得自己的獠牙硌到了世上最坚硬的石头。
可恶!我一定会得到你的,阿璇!我要你知道,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就在这样血腥强制爱的时刻,一把奶奶的声音响了起来,居然还带着几分鄙夷:你都不是人了,居然还敢跟我宿主抢人!
难怪了,宿主这么豪气,拿十台游戏机请它出马!原来是找它做红娘兽啊!
别怕小姐姐,我来救你!
谁?
青色小兽从天而降,但隐形阵法让李牧和任璇都看不见它,一个隐形的敌人很可怕,一个隐形还招式百出的敌人,就更加可怕了。
李牧空有血族强大的力量,最后却被一只小兽摁在地上打,要不是风狸讨厌獠牙的血腥味,进食器官都能给打下来。
任璇:万万没想到。
小姐姐,你等等,我找人来救你。
既然要当红娘兽,风狸当然不会叫别人,虽然它家饲主又苟又咸鱼,但至少长得好看还能打啊,看在十台游戏机的份上,这忙它帮了。
然而风狸没有想到的是,他左等又等,特喵居然等来了这只二哈狼!
风狸:我为这个家,付出了太多.jpg。
霍少安排人将任璇送上车,这才返身踩了李牧一脚,转头道:小祖宗,你在哪呢?
然后,他就觉得自己的头被狠狠踩了一下,要不是狼人的尊严在那里,他铁定能嗷出声,可太痛了。
我又招你了?
小祖宗又恨恨踩了一下,霍金利打不过,只能求饶。
小祖宗,这段时间就委屈你跟我待一会儿,等你家饲主回来,他说可以多给你一笔游戏基金。
风狸瞬间就不踩了:当真?
钱都在我账户上了,放心。
风狸瞬间就开心了,至于什么红娘兽,那是什么,是游戏不好打,还是冲浪不香了,它瞬间就高高兴兴跟着狼崽离开了。
而另一边,谭昭将李为送到家,在征求过对方的同意后,他帮对方将这段记忆尘封。
没事,你这个表情做什么?又不是老沈你做错了什么,我是相信你的。
李为是再平常不过的普通人了,但他却有一颗豁达的心,谭昭闻言一愣,脸色终于没那么紧绷了:对不起,让你遭受了这些,等开学,请你吃饭。
好啊,那你可要记得,毕竟我等下就不记得了。
谭昭笑着点头,随即一瞬念动咒语,等这段记忆封尘后,他直接将李为送进家门,这才瞧瞧离开。
回到车里,他看到手机上霍少发来的安全信息,忽然低低地笑了起来。
这人嘛,有千日做贼的,却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这些人盯着他的软肋,见他没有父母亲人,就往同学朋友上下手,可真是有够卑劣的。
这他要还没有动作,岂不是堕了他预言者的名头。
这怎么能行?谭昭握着方向盘,低低地开口:阿曼德,我知道你听得见,我已经有了答案,你还想听吗?
倏忽,副驾驶室坐了人,谭昭只听到对方优雅带着期盼的声音:愿闻其详。
字正腔圆,是再标准不过的华国语了。
第149章急支红浆(二三)
听得出,阿曼德的声音里充满着愉悦。
谭昭挂挡起步,车子迅速驶离李为家所在的小区,等车子汇入车流,他才开口:你就不怕,等到的答案是不想听到的那一个吗?
阿曼德转头,他入雾般的眸子第一次有了一种清澈见底的感觉,这证明他真的非常期待永久的死亡:那你会让我失望吗?
谭昭眼睛直视前方,忽然轻嗤一声:我看着,就那么像一个心软的人吗?
骄矜的血族丝毫不怕照射进来的阳光,反而是像个孩子一样将苍白到透明的手掌伸到阳光底下,这双手太白了,白到阳光似乎能透过手掌投射下来一样:不,就像你说得那样,你活得太像一个普通人了。
嗯?
会心软,难道不是一个普通人该有的特征吗?
谭昭一脚踩下刹车,车子良好的制动系统发挥出了它出色的性能,此刻的湖边很热,连知了都躲在树叶从中,悠悠湖畔,连个鬼影都没有。
你话突然变得很多。
阿曼德打开车门,轻笑着开口:沈,你不该对一具尸体有过多的期望。
谭昭已经熄了火,此刻已经下车,懒懒地靠在了湖边一棵大柳树上:所以呢?
谭昭都知道躲阴凉,阿曼德却不,他整个身躯都沐浴在阳光之下,对于五百多年都没有吸食血液的血族而言,应该是一种极致的痛苦,但他的表情却非常平静,平静得比这湖面还要波澜不惊:血族,本就不该存在。
行走的尸体,不老不死,容颜长久,就算外表再怎么光鲜亮丽,那又能如何?
谭昭一噎,听听,这自己人黑起自己人来,就是毫不手软。
当然,早在送李为回家的路上,谭昭就已下定了决心,他这个人从不是犹豫不决的性子,既然作了决定,他就不会给自己反悔的余地。
不过在这之前,他还要向阿曼德坦白一件事。
什么事?
谭昭站起来,脸上的表情也变得严肃了许多:虽然你可能已经听西里尔提过,但鉴于你一直都没提过这方面,我还是要跟你说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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