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他最爱的那个女儿健康的活了下来,不被重视的,连墓地都挑在王室陵园里最边缘的位子。
有王的宠爱才能好好活着,厨房也不会克扣食物,冬天不会克扣木炭,不会克扣布料。
毕竟在王宫生存的人,别的不说,看碟下菜一个比一个有天分。
少给不被女王看重的人一点东西,他们自己就能吞下来一点。
至于女王会不会知道?
不被王重视的人,连见王一面的机会都没多少,更不会有机会更王说话了。
贾斯特目送男仆们搬走了班森的尸体。
班森死得太轻易了,一个本应该在自己领地上作威作福,手握十万大军的公爵,来了圣城,住在王宫,竟然就这么轻易地死在了奴隶手里,贾斯特低下头,他看着自己的脚尖,觉得这一切都可笑极了。
正是因为不真实,才显得现实更荒诞。
班森的死讯很快传了出去,都是官方版本。
班森死于奴隶的刺杀,这些奴隶是弗兰度人,是弗兰度军队的内奸,正是因为班森品德高尚,他们才盯上了班森,杀死了班森。
生活在圣城的贵族们慌了,他们这次不敢在留有余地,家里稍微值钱一点的东西,都被他们送给了女王。
这倒是女王没想到的。
算是发了笔财?
第237章
弗兰度人变聪明了,他们没有再攻城,反而是打起了心理战,也可能是因为他们的增援终于到了,有了底气跟圣城耗。
围城这种战术,就看哪一方的心理承受力更好,耐力更强了。
如果班森的军队能早点到,女王可能还不会着急,可问题在于,在这样的天气里,他们无法出城,根本没有办法得知班森的军队走到了哪里,有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什么时候能到。
如果仅仅是弗兰度的围城,那大可不必慌乱的太早,圣城里的粮食其实并不少,只要商人们迫于王室和卫兵的压力,把手里囤积的粮食放出来,熬几个月甚至半年,要是全民省吃俭用,一年都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