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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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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凡人界的三天,我像是一只远行的游子回到了家乡。

可能那些人说得也没有错,谢染的格局就是低,改不了身上那股子小家子习气,怎么也不像修仙的人,喜欢吃凡人的食物,习惯睡觉而不是打坐。

我嘻嘻笑,幸好我没改掉那些坏习惯,不然这世间就真的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了。

三天后,我到仙云宗脚下等那些人,在这期间,我吃丹药把身上的伤治好了,再次换上了体面的衣裳,又梳整齐了头发,我绝不会把我那么狼狈的一面展现给其他人看。

好在作为合欢骨,为了时时刻刻保持好好相貌,不让殊亦谌感到恶心,不然我可能就完了。

那会儿没有一个人来,我无聊得紧,就又随处逛。结果不知道怎么的,竟然又回到了那一片绝美的桃林。

不想进去,我转身就走。却不想有人从背后冲过来,挡在我的身前,傻乎乎乐陶陶的喊我,你别走呀?

我定睛一看,竟然是一百三十斤。

不是,这人是住在桃林吗?怎么我出现在这里就能遇见他。

你为什么要走呀?你是不是不喜欢林林?一百三十斤委委屈屈的问,可是村子里面的人都喜欢林林,都说林林很听话,也长得好看。

我喜不喜欢你你看不出来?虽然我对三天前对他的辱骂很抱歉,可对于这个傻子,我也着实不可能真的喜欢上来。然而那时,我鬼使神差的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我问他,三天前我被人打得鼻青脸肿,现在脸是好的,你怎么认出我来的?

我就是认得你呀,你长得这么好看,身上那么香,然后还对我说谢谢。

对了,我还记得你叫谢染。花谢花开不染尘埃,好好听呀!

咳咳!忽然我感到肚子有点疼,忍不住咳嗽了两声,有血从我的喉咙里咳出来,落在深深的牢水中。牢水颜色深深,不一会儿血就不见了。

谢染这个名字其实没有那么好听,我原住在一处名叫谢家村的村子,那村的人都姓谢。我本名叫谢安,后来清绝真人救了我,说修仙之人要与凡俗脱离,不能再用以前的名字。

我不愿放弃谢这个姓,那是我的根,也是我与爹娘最后的联系,与那村子的最后联系。后来清绝真人为我取了一个染字,是因为当时我爹娘被害之时,还记得保护我,没让我的身伤沾染一点血迹。

但我很喜欢一百三十斤对我名字的解读。

我眼前渐渐有点模糊了,我好像在水里看到了和他初见的那一面,我笑了笑,也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

第十三章

一百三十斤叫住我,开启了我和他之后的纠葛。第一次见面,我们相处得不友好,但第二次见面,他对我说的话,让我没有直接甩袖离开。

因为,从没有人那么的记挂我,对我那么单纯的好过。我像沙漠中孤独的旅人,终于遇见了愿意施舍我水的人,我不能不抓住他,抓住那一块浮木。

我在这里等了你三天,你怎么才回来?你饿不饿呀,林林给你留了吃的。一百三十斤说,他朝我走过来,高高瘦瘦的身体矗立在我的身前,他真的比我高半个头,我是七尺男儿他就是八尺男儿,这时,我对他的身高没那么有怨念,这是他们送给我的馒头,说很好吃,我专门给你留的。

他手里捧着一个白胖胖的馒头,有他的拳头那么大,非常充实,送到我的面前。他轻轻捏了捏,馒头皮往下陷了陷,很快就恢复了平整,真的很不错。

我记得幼时娘亲也爱做馒头,谢家村穷,爹娘白日里会下地干活,娘就会很早起来做馒头之类的干粮,这样就能带到地里去吃,就着白水,也能吃饱。她做饭的时候,爹就在旁边烧火,娘亲常说爹手笨,做不来那么精细的活。

其实我也好想做饭的时候有人帮我烧火,啊殊亦谌为我我烧过,可是那是假的。

这里面还有肉的哟,我喜欢吃肉,他们就帮忙在里面装了好多肉肉!一百三十斤傻乎乎的笑,他把馒头掰开,里面果真有陷。是肉馅,但是肉并不多,只有点点,更多的是蔬菜。怎么可能会多,傻子身上穿的衣衫有破洞,他家条件定然不好,那个村子也必然不那么富裕,你闻闻,是不是很香?

我闻了下,是很平常的馒头的味道,香,但若说顶级却不是的。然而我却非常羡慕那个村子里的人对一百三十斤的好,于是我有些嫉妒却又没恶意的说:嗯,很香。

但是,我知道一种肉馅更多的吃的,比你的馒头还要香。但我心里的恶劣因子又发作,我专门诱惑他。

一百三十斤果然上当了,他瞪大了长溜溜的狐狸眼,口水忍不住从嘴角流下,真的吗?

真的,比你的馒头好吃一百倍。我说。

那在哪里?你能带林林去吃吗?他忙问。

不能。我摊手,叹着气说:那东西好难做的,特别费时费力,我手里这会儿没有。但是如果下次你还在这里等我的话,我就给你带过来,如果你不来,我就不给你了。

一百三十斤就是个傻子,生活里除了吃饭就是睡觉,整天傻笑,哪里知道我在故意捉弄他。他哪里会知道我所说的所谓好吃的东西,不过是包子罢了。他当即点头,说:我会等你的,我一定会等你的!

傻子,我笑。

那时我并不知道为什么我会那么捉弄那样一个傻子,我和他说的那番话相当于是做了一个约定,我和他再次见面的约定。后来我回到仙云宗上想了许久,才明白,因为那个人是唯一对我好的人,所以我在用谢染独有的方式,想抓住那一份好。

我十五天后会再次下山,到时还是在这里吧,我们见面。我说,但是如果你不来的话,那么我以后也不会来了。你知道的,我是仙人,而你是凡人,如果我要走,你绝对找不到我。

十五天后,是我们合欢骨休息的日子,合欢骨有轮休,那三天是我休息的日子。

傻子莫名其妙的喜欢我,不管我说了什么,他都答应。

这时,仙云宗的其他人也该来了,于是我拿走了傻子的半个馒头,离开了桃林。这是自然,若是下次他真的在这里等我,那么我肯定要给他带包子,包子皮薄馅大,我这个吃不得亏的人才不会做赔本生意。

再次回到仙云宗山脚,那些人果然都在。见我回来,他们鄙夷的看了我一眼,我没在意那些人,只在那群里人寻找那个紫衣修士,他打了我,我绝不会善罢甘休。此番我下山,只有这群人知道,那人能打我,肯定是一路跟着我。

果然,我找到了他。他就在人群里,见我看过去,他还拧过了脑袋,眼角吊着,鄙夷的盯着我,像是在问我这只耗子怎么还敢在出现。他甚至还握紧了拳头,朝我挥舞了两下。

我咬紧了牙关,随后对他挑衅一笑,很好,你不是打我吗?你不是觉得我抢了你姐姐的宠爱吗?那我就抢个彻底!

我没再看那个紫衣修士,混着人群,我回了仙云宗。再过了一天,殊亦谌回来了。彼时我还很受殊亦谌宠爱,第一天就被招了侍寝。

一反之前我的隐隐抵触,那次我异常配合,伺候得殊亦谌很高兴很满足,完了之后还抱着温存了一番。当他摸到我的胳膊时,我趁机啊了一声,面露痛色。

殊亦谌立马问我,怎么了?他声音带着事后的沙哑,用力捏着我的胳膊问,不许我避开。

我本就无意避开,便把胳膊抬给他看,上面没有一点红痕,可殊亦谌是谁?金丹真人,一摸便磨出了我骨头受了伤,他的脸便沉了,问我:谁伤的你!

我支支吾吾的,眼神犹犹豫豫,我不太会撒娇,也不会告小状。这做作的表情还是我从其他合欢骨身上学来的,是是一位穿紫衣的修士。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他说我抢了他姐姐的宠爱,所以让我小心仔细一点。

我确实不知那人的名字,但殊亦谌知道啊,他床上的前一个人是谁怎么可能不记得。就算他不记得,他身边的人也会记得。

至于殊亦谌会不会对此疏远我,进仙云宗之后,我便被告知不能争风吃醋,要小意温柔,可我并不想夺得殊亦谌的宠爱,所以争风吃醋告小状若是能让他厌恶我,那么便厌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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