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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余咏在平復心情后,恢復了往日的态度,就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安静地吃着早餐。
相较之下,尔领韵的内心起伏,倒是有很大的波动。
尔领韵在吃完早饭后,便去替前天开始种植的盆栽浇水、注入木系异能能量。在这期间,他脑中也一直在思考着一个问题――他要如何向余咏证明自己喜欢对方?
或者说,让对方感受到自己的爱意?
在尔领韵吃完当作早餐的饼干,压平保久乳的纸盒时,他就察觉到了……如果自己不额外做些什么,他将陷入永无止境的循环。
自己现在的平日作息,除了起床吃饭睡觉,就只剩思考哪里能穫得物资、找物资、整理物资、打丧尸等事情可做。虽然最近还多了一个养盆栽,但如果不考虑遇到丧尸而发生突发事故,现在的生活其实远比活在现代社会时还要单调。
如果他继续维持这种一成不变的生活,他要如何见缝插针,去展现自己对余咏的好呢?
他和余咏住在一起相处了一段时间,平时做事该怎么分工,两人心中都已经有了默契,不需要过多的沟通、各自就会主动去找事做,他也就没办法适时的贴心。因为一贴心,就会变成自己手边的进度反而落后了人家。
――事实也正如尔领韵所料,今天他度过了平淡的一天。
为了以后的搬家做准备,他们大多在整理物资中度过。起先在思考要怎么把物品合适地塞进货柜车中,后来发现干脆直接在货柜内侧做个与内壁相连的货架子最为实在。一时间,他们不仅又缺少了搭建架子的金属,还缺了分类装箱所需的箱子和塑胶篮子。于是,两人又出门一趟把需要用的东西给找齐,才继续着手原定计画,一天就这样快速地过去了。
渠子盼今天大多时间都在路边收集废弃汽车上、能用的汽油,所以当他回来时,也不懂尔领韵为什么变得有些沮丧。
不过,尔领韵也不会这么轻易地就放弃。
「余咏,你的衣服我来帮你洗吧!」
想要让对方接受自己,就需要先讨人欢心。
「尔领韵……」
余咏看了他许久,才说出下一句话:「你记错了时间了,今天不是洗衣服的日子。」
这一刻尔,领韵深刻的体悟到――恋爱会掉智商。
他完全忘了,因为现在已经停水了,为了节约用水,平时的衣服也会先累积个几天,再一起用手洗。
「让我抱一下。」
虽然嘴上这样说,但尔领韵已经同时动作,将余咏给抱住了。
他果然好喜欢对方,所以现在也好不甘心。
余咏很平静地问:「你想抱多久。」
尔领韵回:「我在充电」
余咏:「嗯。」
余咏知道尔领韵今天时常在看着自己。
他原以为对方是想看看自己对于昨天那件事的反应,但是一整天下来,却发现自己被看着的时间意外的多。这时,他才多少猜到尔领韵到底在想些什么。
他虽然被尔领韵告白而感到意外,一时间也不太敢相信,但对方的心意,即使现在不明说,他也能有所察觉了。
谁会无缘无故盯着他这个臭男人看一整天呀……
他又不是多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真是个笨蛋。
尔领韵继续努力思考要如何才能增进与余咏的感情。但当他意识到自己还抱着余咏时,才赫然惊觉,他们俩的关係根本三级跳呀!
正常人交往的过程大概都会先那什么,互相认识、熟悉彼此后才告白,成为情侣,最后才是上床吧?就像他现在向余咏讨抱抱,也应该是成为情侣后才会做的事,对吧?
……
余咏实在是太乖了!
他就说他们是两情相悦吧!
可恶……好想快点在一起。
不过熟悉彼此的那个过程好像是……约……没错,「约会」!
在末世待太久,太久没听过这个词了。不只是因为末世后想谈感情的人变少了,能作为娱乐消遣的地方也变少了。
但重来的这一世也已经到了末世……他想带余咏去约会的话好像也没办法
……
「谢谢你,电充饱了!」
尔领韵打起精神、离开了余咏的温暖。他打算去准备明天出门要用到的东西。
不尝试看看怎么知道行不通呢?他明天就是要带着余咏去约会!
隔天,尔领韵一大早就开门见山地说了。
「余咏,我们去约会吧!」
「嗯。嗯?」余咏花了一点时间才反应过来。
「其实也不用这么麻烦……」因为他们天天都待在一起啊。
尔领韵:「我想了一下,我们认识这么多年,都没有一起好好出去玩过。所以择日不如撞日,今天就是适合我们约会的日子。」
语毕,又用哀求的语气征求道:「陪我去,好吗?」
「好。」
见余咏同意了,尔领韵立刻打开衣柜,开始帮余咏挑选衣服。
', '>')('余咏有些意外:「你在做什么?」
尔领韵:「这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我希望给你留下好的印象。」
他们现在日常穿的衣服,除了睡衣,大都因为打丧尸,上面留下些洗不掉的污渍和破损,所以他现在正在拆封拿回家还没穿过的新衣服。
虽然如今已是末世,但他不希望轮到余咏,他的待遇因此将就、回忆必须打个折扣。所以,只要是他力及所能的地方,他会尽量比照末世前的标准去满足这次的约会细节。
最后,尔领韵帮余咏挑选了一身打扮:上身穿着纯白的t恤,外面搭了件休閒款的黑色七分袖西装外套,下身为了配合外套穿了件黑色窄管西装裤,裤长刚好到脚踝,不会过长。
虽然尔领韵只是以直觉选了他觉得比较常见的穿搭,但他很满意帮余咏选的裤子,能展现对方纤细又修长的腿型,看着非常赏心悦目。
而他自己穿的则是更加休閒一点。
上身穿着连帽牛仔外套,里面是简单的灰色条纹t恤,下身在配上深色的运动休閒裤。为了增加出游的感觉,他还特地找了一副太阳眼镜挂在自己的领口上。
虽然两人的穿着打扮在末世前都不算特殊,但在末世还愿意穿着整套新衣出门的人,应该也不多了。
两人出门时,照惯例背着后背包和携带着防身武器。这在末世,对他们而言是不可免俗的配置。
余咏跟着尔领韵上车,由尔领韵负责驾驶。在还没到目的地前,余咏也不知道尔领韵想要带他去哪。
当车子停下,余咏没想到尔领韵会很耿直地带他来普通约会时会想到的地点――一甲商圈。
商圈,也就是商店街,最适合逛街的地方。
虽说是约会,但是一下车,尔领韵照样把他的刀给亮了出来。
「余咏,今天的丧尸都交给我来清理吧!你只要开开心心的享受约会的气氛就好了。」
此话一出,让看见丧尸就习惯开干的余咏,握着刀柄的手抖了一下。
余咏回想丧尸病毒爆发时,还不到多数人平时下班下课的时间,当时待在商圈内的人即使变成了丧尸,人数应该也不算多。
望着眼前只有寥寥几隻丧尸在游荡的街道,他才放下心来,什么事也不做地跟在尔领韵后头。
尔领韵首先带着余咏来到了一家两层楼的复合式咖啡馆,这家咖啡馆外侧装潢采用大片的透明玻璃,所以即使在停电的当下,内部的采光在白天也不会太差。尔领韵在将店内的几隻丧尸清理掉后,和余咏一起上了二楼。
尔领韵在前世过了五年的末世生活,其实早就忘记了商圈内有哪些店家好逛的。他之所以驻足在这家咖啡馆前,是因为他看见了这家店的二楼设有户外看台。
白天,比起坐在光线昏暗的室内,坐在二楼的户外用餐区还能顺道俯瞰街边的景色,他认为是个不错的选择。
此时店内的环境因为丧尸的缘故稍显凌乱,不少杯子餐具被摔在了地上,产生了不少碎片,还有几张桌椅也被撞的歪斜。再仔细一瞧,靠外侧的一扇落地窗也被撞破了。两人小心翼翼地越过这些残骸,来到了阳台旁的座位。
「你等我一下。」
即使他们找到的位置,桌椅上并没有发生命案时洒落的血迹,也没有饮料和食物打翻的痕迹,但经历了无人打理、放置了半个月的时间,上面已经布上了一层灰。
尔领韵从背包里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抹布和清水,开始把座位擦拭一遍。
余咏虽然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但他有被尔领韵的贴心给感动到。在他的印象中,尔领韵是个不拘小节的人,没想到也有这么细心的时候。
等座位清理干净后,尔领韵让余咏先落坐,自己则是进屋、去吧檯找起了东西。
令余咏想起一大早,当听到尔领韵说要去约会时,他其实心中没有多少想法,因为他不觉得跑到外头有什么事能做。但是现在,在等待尔领韵的空檔,他已经对这次的约会产生了期待。
不久后,尔领韵拿着一个托盘回到了座位上。托盘里摆着两支玻璃杯装的饮料,下面还垫着杯垫,旁边附上一盘的西式小点心。整体看起来挺像样的,让余咏看了不禁会心一笑。
「原来你在准备这个呀。」
在末世,想现做食物哪有这么的方便。余咏一看到上桌的餐点,就大致上猜出了它们的来历。
除了餐具是就地取材、拿店里的,饮料是从瓶装饮料罐里倒出来的,点心也是从盒装零食里拆出来的。这些食物估计事先就被尔领韵放在了后背包中,可见对方早有预谋呀!
而且为了提升餐点给人的观感,尔领韵还在饮料里多放了冲泡式的茶包和插上了吸管。就是为了将细节给做足。
尔领韵:「我准备了无糖绿茶和红茶,你想要哪一种?」
余咏:「那请给我红茶吧。」
尔领韵将红茶递了过去,顺带问:「余咏比较喜欢喝红茶吗?」
余咏:「只是想稍微吃一些有糖的东西。」说完后他才发现:「啊,对喔,饼干也是甜的。」
', '>')('尔领韵笑着回道:「慢慢吃,都给你。」
此刻的尔领韵虽然表面从容,内心却十分的紧张。
因为他没有将一些约会可能会碰上的状况在心中先预演一遍。就像现在,他居然一时也找不出好的话题能和余咏聊。
他先前只觉得约会就是应该出来吃点东西,这样比较有情调。但根本没想过通常会想约人出来吃饭,用意都是为了让人们能藉机聊天。
在以前,问对方的喜好是一件轻鬆的事。放在现在,问对方喜欢吃什么,也不可能快速地找出附近的店家、带对方去吃。问对方平时有什么休閒,娱乐场所现在也都变成了鬼屋。要聊电影或是游戏,在没电的前提下也没法观赏或是游玩。总体来说,就是干啥啥都不行。
余咏慢慢地嚼着饼干,一边等待着尔领韵的下一步动作。不出多时,却见到对方神色有些慌张。这让余咏感到新奇。
原来被人在意就是这种感觉吗?
让他忽然想要看看尔领韵多一点不同的表情。
余咏伸手拿了一片饼干,主动递到对方的唇边,尔领韵也很配合就直接吃进了口中。
不过直到尔领韵将饼干吞进了胃中,他才意识到自己刚刚经历了什么,脸色瞬间涨红,心臟也噗通噗通地跳得飞快。
……余咏到底都是在哪学到这些的!
明明是自己想攻略对方,现在反而变成自己被攻略啦!
余咏见达到效果很是满意,也就不再为难尔领韵了。
他主动开启话题。
「你喜欢喝咖啡吗?」
「……还好?不讨厌,但很少会主动去买。」
尔领韵:「怎么了?」
余咏:「我在想这家咖啡店里应该有剩下的咖啡豆可以带回去。」
尔领韵:「……咖啡豆,没有咖啡机也能泡咖啡吗?」
余咏:「当然啦,手冲咖啡就不需要用到电。只是需要跟渠子盼要点热水。」还需要去找滤网。
「如果你想喝,我回去可以泡给你喝。」
尔领韵:「啊,谢谢。」
「那你呢?余咏,你喜欢喝咖啡吗?」
余咏:「我?我很少喝。」他以前时常睡不着,有时可能还要借助安眠药,所以几乎不碰能提神的饮品。
「我来咖啡厅其实多数时候是衝着麵包或蛋糕来了。」
「啊。」现在没蛋糕呢。尔领韵有些失落,不过他现在至少能确定余咏应该是喜欢吃甜食。
余咏见到尔领韵的反应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他接着补充:「咖啡豆以后能成为不错的交易材料喔。除此之外,即溶式咖啡粉或者是茶包也是。因为有些人太久没喝到,就会想怀念一下、嚐嚐味道。」尤其是国内人民的风气非常的喜欢喝饮料。
尔领韵:「原来如此。」他通常都是用晶石去买物资,很少以物换物。
由于上桌的食物其实也没多少,两个男人三两下就吃光了。尔领韵怕自己会继续词穷的情况下,只好提前收拾餐桌,再去打包店内的咖啡豆。
余咏:「餐点很好吃,我很喜欢喔。」
尔领韵:「嗯。」
当他起身时,余咏的回应让他有些害羞,因为他也知道自己带来的东西非常的普通。
在出了咖啡馆后,两人顺着街道往下逛。与一般逛街相同,看到有兴趣的店家就停下脚步来看一下。不过,他们依然是每走几步就要注意四周,由尔领韵负责杀丧尸。
虽然尔领韵身上穿着的新衣已经被丧尸弄脏了些,但他只要看到余咏的身上还是干净的,就觉得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
不过,在一旁看着的余咏倒有些过意不去,拉着尔领韵就往一旁的服饰店里走了进去。
余咏的想法是,有地方逛就好,逛什么倒不太重要,所以就就近啰。
「我觉得你穿什么都很合适。」
进了服饰店,尔领韵对余咏说出了他觉得最实用的讚美。
余咏也只是笑了笑,但没有当真。
两人都清楚,像今天这样、出门前还要挑衣服的日子,未来可不多见了。如果一对情侣,男友对女友说你很适合穿某某类型的服装,结果女友以后都再也穿不着了,那还不怕吵起来吗?
所以尔领韵那句话的含意,也包含了你就算穿的破烂一点我也不会介意。
不过在服饰的颜色上,两人倒是有些心得。
「以后衣服都尽量挑亮一点的颜色吧!」
「说的也是,以前是选择不多,现在能挑应该挑亮一点的,才好跟丧尸做区隔。」
虽然被人穿在身上的衣服会变脏、会褪色也会破损,但跟丧尸穿着到处游走、日晒雨淋,那衣服还是有明显的差别。
如果身上颜色穿亮一点,平时在多注意整洁,即使沾上了一些污渍,他人从远处看,还是能清楚分辨出你就是人类。
尔领韵:「但有点可惜,我觉得你穿深色的衣服也不错,因为你皮肤满白的。」
余咏:「大概是因为我染髮的缘故,你才会觉得我身上的颜色都满亮的。不过再
', '>')('过几个月,我头髮也会退色了。」他一重生回来时,才想起自己有将头髮染成亚麻棕色。在前世,为了方便打理,还有因为头髮被火烧过的缘故,他干脆将髮型理成了寸头。
尔领韵:「有需要去找染髮剂吗?」
余咏:「应该不用吧?」他不想在末世显摆自己的生活品质比较好。
虽然两人在服饰店内看了一阵子,但出店门时却什么衣服也没拿。
除了拿着大包小包不好杀丧尸外,他们这一趟出门的目的也是为了难得的约会。想收集物资的话可以找改天再来好好地一次收集,不需要急于一时。
走过放游戏机台和夹娃娃机的游戏店,尔领韵和余咏也进去晃了一下。看着夹娃娃机里放着的小吊饰,总觉得有些怀念。以前他们可能会想弄些吊饰挂在背包或手机上,末世后就再也没有这种念头,从此与这些小东西绝缘了。
看到店内还有投篮机,让尔领韵拿起篮球有些爱不释手。但想到现在不适合带着体积这么大的东西到处走,他最后还是忍痛割爱了。不过余咏告诉他,要拿的话,之后愿意陪他去商场找一颗新的,也是尔领韵愿意这么快放手的原因。
之后还经过了卖玩偶的店铺。尔领韵强制塞了一隻超大隻的泰迪熊到了余咏怀中。
让余咏好奇地问:「你喜欢这个?」
尔领韵答:「不,我只是想看你拿着。总觉得会很可爱。」
顿时让余咏的脸有些发红。
不过他既然被调戏了,也想反击回去。
余咏将脸靠在玩偶上,说:「那以后我就抱着它睡觉,不抱你了。」
下一秒,他手中的熊娃娃立刻被尔领韵抢了过去。
当尔领韵夺过娃娃后,才意识到自己被摆了一道。
因为他除了前天那一次,平时根本没有抱着余咏睡过觉啊!一时间,脸变得比余咏还要红。
最后,两人还是将娃娃摆回了原位。但余咏又另外拿了一隻巴掌大的小熊放进了背包,说是要当他们出来玩的纪念。
这时,也才让尔领韵想到,他心里一直觉得缺少了某个行程,到底是什么。
接着,余咏开始感觉到尔领韵好像带着他到处瞎逛,几乎很多店面只是看过一眼,就又晃去了下一家。
直到到了一家精品店的橱窗前,才终于让尔领韵停下了脚步。
尔领韵很开心地跟余咏炫耀。
「余咏,我真的找到它了。」
余咏跟着将身体凑了过去,当他看见尔领韵在找的东西时,一时间有些恍惚。
尔领韵:「我们有了拍立得,就能照相了。」
「我就觉得出来玩时该拍张照来做纪念。」
见尔领韵笑得很开心,余咏只是跟着点了点头。
余咏虽然平时会打理外表,还满注重自己的形象,但是他其实是一个不怎么喜欢拍照的人。
原先他认为是因为他从小就没有拍照的习惯,所以长大后才不太能接受。但后来他意识到,之所以不想拍是因为他不怎么喜欢他自己。如果平时就不想看到自己的脸,那理所当然也不会想去拍照,让照片出现在自己平时就能看得到的地方给自己嫌弃。
不过,如果有朋友想和他拍照,他并不会拒绝。毕竟融入群体对以前的他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拍出来的照片自己不留檔就好了。
尔领韵在将拍立得拿到手后,就开始看起了他找到的使用说明书。余咏趁这个空檔也将其他台的拍立得和胶捲收进了背包。
余咏虽然自己不喜欢拍照,但他明白这种能珍藏回忆的道具,在末世可以抚慰不少人的心灵。
两人走出了精品店门口,本想接着找个合适的地方拍照。
骤然间,一道汽车的轰鸣声响彻云霄,让尔领韵和余咏瞬间都傻了。
这种噪音,明显是改装车呀!
就算想在废土上飙车,也不该在有丧尸的末世!
如果噪音一闪而过也就算了,但让尔领韵他们无奈的是,这附近的路况不算太好,那噪音自从靠近他们后,也还能时不时的听到……
「不好……我们快走!」
这种状况一定会引来一堆丧尸!
尔领韵带着余咏赶紧往他们停车的方向跑去。一些商家内还残存的丧尸在听到先前的噪音后、陆续地跑出了店外,也顺势发现了尔领韵他俩的行踪。丧尸们看见新猎物,开始欢快地追在了后头。
尔领韵察觉后方的异样,立即用异能种了一排大树,阻碍了丧尸们的通行。但在从前方的巷子口,也陆续有丧尸出现。让尔领韵不禁在心里吶喊一声:「运气实在太背了!」,便提刀衝上前。
其实那位肇事者不一定是故意的。
假设今天在街上遇到了丧尸群,为了躲避追击,正巧在前方又停了一辆好像能发动的汽车,多数人都会选择驾车逃难。但等车子发动时,才发现这辆车的音量大的惊人,也已经没有反悔的余地了。为了逃离追兵,也只能硬着头皮开下去。
余咏见眼下的情况危急,便没顾忌他和尔领韵原先是在约会了,挥
', '>')('刀劈向了丧尸、加入到了战局之中。
等到他们终于杀回了自己的车子旁,开车脱离了现场,两人的身上早已变得脏兮兮了。
在回程的路上,尔领韵异常地沉默,因为他认为这次的约会失败了,至少脱离他原本预想的,在一瞬间就搞砸了。
还是余咏出言提醒对方,才暂时打住了尔领韵的负面思想。
「尔领韵,在前面停车一下。」
车着缓缓地停在了街边,右侧是离他们家很近,步行十分钟就能到达的小公园。
尔领韵:「怎么了吗?」
余咏:「你不是想要拍照吗?」说完,便率先下了车。
尔领韵觉得余咏这么做是在安慰他,因为这个小公园只有一个溜滑梯,再加上两张长椅,旁边虽然种了几颗树,但树木因为变异,基本上也秃了、叶子都快落光了。这些就是公园的全部,是个不起眼的地方。
余咏走在前方,回头问他:「你觉得在哪里拍比较好?」让尔领韵有些不知所措。
他们已经离开了一甲商圈,自己也让余咏弄脏了身上的穿着,即使现在终于有了能拍照的空閒,但拍出来的照片又有什么纪念价值呢?自己身上脏就算了,余咏会想回顾他以前的一身狼狈吗?
尔领韵:「余咏……如果你不想拍的话,其实也不用勉强……」
余咏思索了一下,回:「我原先对拍照没什么感觉,但在听到你说的话后,让我也觉得这次出来是一件值得纪念的事。所以我想和你拍照。」
尔领韵问:「但我们现在是在一个随处可见的地方,衣服也都脏掉了喔,这样……你还愿意吗?」
余咏:「大概是因为有你在吧,我觉得现在的感觉很好。」让他这个不喜欢拍照的人,居然会有想要拍照的一天。
尔领韵一把抱住了对方,在他耳边轻声低喃。
「抱歉,约会搞砸了。」
余咏:「会遇到丧尸很正常的啊,这不怪你。」
尔领韵:「但是,我想尽力……给你一场正常一点的约会。」
余咏:「在末世,这很难吧?」
尔领韵:「是很难,我原先也认为不可能。」
余咏:「但你还是带我出来了?」
尔领韵:「因为我觉得不甘心。」
「别人能拥有的回忆,你也要有。」
听了,让余咏的心有些触动。
余咏说:「我们来拍照吧。」
尔领韵拿出了拍立得,和余咏两人靠在了一块后才发现,背景是什么好像差别也不大,因为几乎都被他们两人的身影给遮住了。
在要按下快门之前,余咏主动牵起了他的手。
余咏:「一般约会,都会牵手的吧?」
让尔领韵觉得,今天出门的决定没有白费。
「谢谢你按着我的步调,陪着我跑了一整天。」
回到家后,尔领韵看着拍出来的照片,心中冒出了无数的粉红泡泡。
不过他也发觉,出去约会,余咏对他的观照好像比自己给出的还要多。自己仍需要加把劲了。
但尔领韵不知道的是,因为这一次的约会,不只让余咏相信了尔领韵应该喜欢着自己,更让余咏深切地感受到了,他真的喜欢尔领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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