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的话来说,如此使用时间是诗人生涯之妙谛。“多产诗人”让人瞧不起。得名之法是少写!因而他和我泡在一起时极其心安理得,年华流逝得很高雅。
他拿出一张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女人照片,让我看。
卷曲的头发包裹在军帽里,五官搭配到位。“她很漂亮!”我由衷地赞美。
“是我妻子,”他将照片小心地放回钱夹里,“你走在我的左边,她走在我的右边,这幅画将会绝妙无比。”
那么在遥远的北方某市菜场,那个穿白衣戴白帽卖豆芽的女人呢?
“那是前妻!”
他说与前妻整日大事小事争吵不休。我想他说的或许有充分的文件根据,如同他老想把我推向你对我错的形式逻辑之中一样叫人难以争辩。
“结婚是一个靠不着楼房的钢梯子,一旦爬上去,你就无家可归。”他的手轻轻地敲着椅背。
这个爱着我的男人最大的长处莫过于对我的盯梢与窥视,关于我的任何可能不贞之处,他都细细查勘:核对时间、地点、人物,比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安人员更地道、更彻底而有耐心。我觉得他如此生活苦不堪言,他似乎也很疲倦,然而他总想有机会“抓奸成双”,便不惜花无穷心计精力,其乐无穷,死而后已。这样一个被虐狂,居然也厌倦了这诗意的游戏,情愿放弃诗人的桂冠,放弃女人,放弃环绕在他四周的一切,要另择出路?那个用草帽遮住脸的盲人!我笑了起来,不不,不是嘲笑他,也不是笑我自己,只是觉得世界不可理解到只能一笑了之。
笑声像一群鱼苗在我身体里奔腾、欢跃,我的脸上红晕持续,我意识到自己仍然年轻。
我在一页稿纸上写下:
我活着给你制造地狱
我死了给你建筑天堂
那随便、陌生的字迹,仿佛是别人的手握住我的笔。长久对视这两行字,我逐渐清楚自己心里想的是什么,要的是什么。徘徊在房中,我决定将这两行字作为自己那部小说扉页题词。于是我回到桌前,放下笔,坐下,又极用心地环顾四周;潮湿的土墙刷了一层白石灰,仍凸凸凹凹,跟不平的地面一样,空气里的灰尘节奏缓慢地徐徐坠落,用手轻轻摸一下桌面,总有薄薄的一层。窗外还是熟悉的油菜花摇曳在风中,并没有无法理解的事物进入我的眼帘。
我弯下身子,将那页写有题词的纸塞进装有小说手稿的抽屉里,然后伸直了腰,搓了搓汗涔涔的手,既然生命总在有意无意的转折之中逝过,那么,这次,或许我能按照自己的心愿生活,我感到这可能性是存在的。
这些无聊小事已过去不知多少日月。
我早已学会活得潇洒轻松。
我的思想也早已回到隆隆的疾驰声里来,回到四通学鼻祖鲁迅,他像一块植入我们神经中的电极,永远动态地存在。把汪大评从被窝里提起来时,屋外的围观者比我们的人多十几倍。
汪大评每日骑自行车上班,在拥挤的人潮里,指指点点。他绝不会躲在深巷窄弄里,他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一件件在他看来毫无干系的事连连发生,他的上司、部下、朋友轮番遭到撤职、调离、严重处分,甚至自杀丧命,而他稳稳当当从报社编辑室主任、副社长,坐上了社长的位置。他那些感怀过去的泪水淅沥的文章不断提醒我一些一生中最不愉快的事,我很奇怪人的爱和憎会如此相反。
记起了他,我便记起了他有一个很值得称道的习惯。当年他在文学界的声誉与日俱增,没有任何风流韵事阻碍他的前程。时间的轮子往回滚动,停止在某个笔会上。这个始终留着浅浅一圈美须的五十岁不到的男人,不停地给我和我的女友打电话,某个下午他让我们到他房间,实事求是地许愿给我们全国第一第二块小说奖金牌银牌,然后他先示意我背过脸去,让他脱下烫得笔挺的裤子,又叫我的女友背过脸去,他得脱掉喷了香水的衬衣,他看来是想让自己——一个男人——在两个女人面前因为女人分别背过脸去而转化为两个男人,为这种感觉他十分自豪,在他已经是一个光滑的面团形状时,他说要先爱我的女友,然后才来爱我,他这么郑重其事交代之后,我和女友哈哈大笑,一齐说,你这个人看来需要治疗。
这么一说,他的脸马上进入了一向的理论状态:严肃、认真。
不久,整个文坛都传遍了我和女友试图用色相赢得小说奖而自讨其辱的故事。
第3章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