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捡到一只黑狗后,随意起名叫小黑一样,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于是那天我跟他走了。
洗了澡换好衣服,我鬼使神差地来到他的房间。他还在电脑前工作。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就手往他的大床上一躺。
可能,是习惯了。
他给了我一枪,真的枪。打穿了我瘦弱的肩胛骨,血染床垫。
我咬着牙翻起身来,问他是不是喜欢带点血的才刺激?
“你身上有很多伤疤,但没有一处是该属于男人的。
这一枪,让你记住该怎么做个男人。”
一周以后,我吊着个胳膊,被他扔进了保镖培训基地。
那里不允许笑,跟我以前接受的训练正相反。
我们每天要进行八到十小时的超负荷体能训练,余下的时间就是认识各种各样的武器。
我十个月毕业,成为同届中最优秀的学员。
江先生当然不会来接我,只是托前来的助手送了我一柄军刺,作为结业礼物。
那柄匕首一直被我藏在军靴里,随身携带。如果我知道后来那次差点要了江先生的命,我宁愿换成一把尺子。
詹毅告诉我说,他有新的任务要去执行,以后江先生的身边就由你来照应。
不是洗手就足够的,他以前毕竟仇家甚多。
所以出入都要小心,像今天这样的伤,下一次不一定就很好运了。
那时我偷偷地想,他之所以没有亲自来接我结业,原来是因为受伤了?
我可以这么想么?只偷偷想一下,没问题吧。
来到他的房间,医生刚刚走。
他背上叫人突然袭击了一条二十公分的砍伤,已经高烧了三天三夜。
我是他的保镖,但我更像做保姆怎么办?
江先生。我可以不要工资么?
当护士进来说要我帮忙给他换衣服的时候,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接触到他的身体。
小麦色的胸肌,光滑紧致,虽然满是狰狞伤疤遍布。却镌刻了让人忍不住驻足的底蕴。
第4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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