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穿书)男主别想开后宫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分卷阅读39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就好比——

从外貌上来说,两人虽然都是绝顶倾城的大美人,但许清越的美是如同雪山山顶盛开的雪莲那般,清冷无暇;而洛琴的美则是好似花圃中的牡丹一样,明艳耀眼。

再从出身以及性情上来讲,许清越是名门出生,自小天赋奇佳,身受族人重视。然后稍大一些时,她入了天山宗,成为宗门弟子,终日被教导要“以守护天下为己任”,所以尽管她后来的性子偏清冷,但心地并不冷,为人善良而知大义。

对此,莫瑶完全能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读者喜欢她,极力想把她视作《仙魔至尊》的女主。

因为说实话,她自己也很欣赏许清越。

她跟钟离洛璃一样,在她眼里都是女神级别的人。

但有一点,她二人越是优秀,越是让人欣赏,在她跟了男主之后,就会越是让莫瑶觉得惋惜——

因为,在莫瑶看来,像男主这样的种马槽,实在配不上这么一大堆优秀的花骨朵。

..........

咳,话扯远了。

说回洛琴。

洛琴和许清越不同,她是苦难平民出身,自幼父母双亡,与幼妹相依为命,其后又被人贩子拐买,被迫在红尘中流落数年,然后机缘巧合之下被魔族长老相中,带回了魔族——

前期成长艰辛,后期教导她的魔族长老又是一个心思十分歹毒的负面人物,洛琴在这样的环境成长,最终自然不负众望的成为了一个正派人眼中的大魔头。

不过,虽然她是大魔头,但还是很吸读者粉。

究其原因,是因为洛琴的性子有多面。

她可以心狠手辣,在有实力之后将所有伤害过她的人一一折磨致死。

亦可以忠贞不二,在明白她对男主的心意之后,几次三番不顾性命的救男主于危难之间。

还可以天真懵懂,对凡世许多东西充满好奇,与男主上街之时,会疯狂买各种小东西,并且爱吃甜食,会被甜品治愈坏心情。

等等一系列。

这样的她,虽说十分复杂但却又非常的有萌点。

所以,不少读者都很喜欢她。

莫瑶也不例外。

要说,来束妖方境能见到梦中女神,这事搁谁身上谁都会挺高兴的,但她还真高兴不起来——

因为,在经历过男神变成二百斤的胖子,女神变成一米五的萝莉之后,她对这个坑爹的世界已经产生了深深的抵触情绪。

洛琴女神,她想见到本人没错。

但,比起想见到她的迫切,在莫瑶心里,对见到女神人设崩成狗的恐惧更加占据上风。

所以,之前哪怕她明知男主来束妖方境又大可能会过来见洛琴,她还是抱着假想,试图劝说男主早早的远离这里,不见洛琴——

但很显然,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在男主一系列令人窒息的闯祸操作之下,他们还是莫名其妙的来到了忘川幽谷。

然后,见到了洛琴。

...........

在忘川幽谷的谷底,一位身着红色长裙的绝色美人双腿盘坐,手舞足蹈,眉飞色舞的说着话。

而在她对面,与她保持着同款坐姿的莫瑶,目光呆滞,并以一副生无可恋的神情望着她——

“我这儿已经好几年没来活物了,上一个妖兽是七年前还是八年前过来的,我也记不清了,只知道后来,它被我吃了。我跟你说啊,吃它很麻烦,那东西的皮太厚,我光是剥皮就花了好久。不过所幸,它的味道还不错,皮虽然厚了些,但里面的肉嫩,吃起来口感挺好。”红衣绝色美人舔了舔嘴唇。

“说起来,我又怀念起那个味道了。这都七八年了,也没见它的同类过来找它,

分卷阅读39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