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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还是人类好了。

只为身高不达标,任溪溪错失小公举。

非常惨。

非常惨的不止任溪,还有任溪的耳朵。

在他搀着邹和去食堂的一路上,他已经听邹和从自己对q市的印象说到自己的家乡,又从自己的家乡说到了各种土特产,又从土特产说到了自家祖宗十八代。

也就是任溪还年轻,经验不足。

不然的话,只怕他会敏锐地发现邹和此时说的内容,和一般人相亲第一次见面时候说的都差不多。

虽然邹和也不是故意的,他就是怕冷场。

毕竟不说话真的很尴尬,他们才第一次见面,还没有熟到可以不说话也觉得很自在。

邹和悄悄地用眼睛余光去看任溪,估量着任溪对自己说的内容的接受程度,生怕对方觉得自己烦。

尽管如此,他的一张嘴还是停不下来。

可能每个人在遇见自己有好感的人的时候,不管自己发没发现已经喜欢上对方,都会有些情不自禁吧。

任溪倒是也没觉得烦,毕竟自己不爱说话,很多时候就必须要听别人多说,他已经习惯了。

况且邹和的声音还挺好听,软软糯糯的像糯米糍,让人反感不起来。

就这样,一个人一路说,一个人一路听。

记得邹和下午时候说过想要去第三食堂吃排骨,任溪轻车熟路地搀着人到了第三食堂。

刚进学校被七拐十八弯的山路弄得迷迷糊糊的邹和讶异道:“你怎么这么熟路?好厉害啊。”

他们所在的q大地处山窝窝之中,每条路上也都是长的差不多的树,路挺不好认,地图也不好使,邹和这两天拄着拐简直为此吃尽苦头。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在一个方面很弱鸡,那么他就会不自觉地崇拜在那个方面做得很棒棒的大佬。

比如说数学不好的人,就会觉得三下五除二能解出来试卷最后一道大题的人很厉害;语文不好的人,就会觉得能把《长恨歌》、《离骚》、《琵琶行》倒背如流的人很厉害。

认不出路的人,一样对认路厉害的人充满了谜之崇拜。

更别提任溪还带着邹和这个断腿行动不便的抄了近道。

第5章若惊

当邹和在任溪的指引之下站到第三食堂门口的时候,他看任溪的目光已经带上崇拜,要不是腿还断着条件所限,感觉他能立刻蹦几蹦。

邹和星星眼:“你也太厉害了吧!”

任溪:……

我干嘛了?我不就是带他来食堂吃个饭吗?什么情况?

满心兴奋的邹和没留时间给任溪思考这个问题,他兴高采烈道:“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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