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少,您就别埋汰我了,我错了还不行吗?”潘志杰自知理亏,再次放低了姿态。
“不,你没错,堂堂潘少怎么会犯错?”齐丰宇双手抱胸,倚靠在沙发上。
潘志杰憋着一口气,无奈他现在有求于人,再多的不满和愤怒也只能强压回去:“我只是看到莫总似乎很喜欢那个人,还在宴会上的时候,莫总就经常看着他,后来我还看到那个人朝莫总笑,我想他应该也很喜欢莫总,所以我就擅自做主把他带回来了。”
“带回来了?本事倒不小,啊?你倒是说说,你是怎么把人带回来的?”齐丰宇忽然发现自己的直觉又应验了,只觉得太阳穴突突地跳,此时他身上若是有把枪,他一定会一枪崩开眼前这人的脑袋,好好看看这人的脑袋究竟是什么构造,是不是真长了一堆杂草。
“齐少,我……”潘志杰被齐丰宇凶狠的眼神吓得倒退了好几步,差点就因为双腿发软而跪倒在地,他怎么忘了,眼前的这个男人虽然吊儿郎当没个正经,却是一路跟着莫绍蘅从莫爷变成莫总,而这个男人也从齐爷变成了齐少。
齐丰宇突然觉得,就算他现在一手掐死了潘志杰,也只是脏了自己的手,于事无补,他冷冷地扫视了潘志杰一眼:“人呢?”
“在……在莫总的房间……”潘志杰话音刚落,齐丰宇已经消失在了眼前。
直到猛烈的关门声响起,潘志杰才脱力地跌坐在地上,齐丰宇离开前看向他的那一眼,让他仿佛觉得自己在对方的眼中,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真的不是他潘志杰胆小如鼠杞人忧天,莫绍蘅若是想要一个人消失,那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多的是心甘情愿替他卖命的人。
齐丰宇迅速离开客厅,他觉得自己只要再多待一秒钟,他就会忍不住失手掐死那个混账东西。果然是他最近太纵容这群一无所成的混账了,眼力见没长几分,胆子倒是长进不少,竟敢打莫绍蘅的主意。
别馆的上层住的都是宾客中的贵客,依照莫绍蘅与覃老爷子的交情,莫绍蘅在覃家的待遇,那可谓是贵客中的贵客,自然住在别馆的最高层。
齐丰宇乘坐电梯到达别馆十楼,莫绍蘅还在陪覃老爷子,他必须赶在莫绍蘅回来之前,尽快把这份“大礼”处理干净。覃老爷子最在乎颜面,不管潘志杰是不是自作主张,敢在覃家胡作非为,他们都脱不了干系。
不过潘志杰的一番话,倒是让他想起了另一件头疼的事。
3年前,莫绍蘅突然从s市带回来一个三岁小孩,小孩长得白白嫩嫩,十分的可爱,讨人喜欢。起初齐丰宇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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