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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说,你一声令下可以动员两百四十人到三百人左右,要全体动员吗?”

“不,人多眼杂,先出去摸摸情况再说。”

红盔红甲红披风,宽实厚重的塔盾、锋利的长枪、雄骏的战马,十名罗玛战士排成一列,大摇大摆地行进在拉斯勒城的街道上。周围的犹利亚人纷纷敬畏地退避一旁。

世界上最强大的战斗机器,罗玛军团!

前面突然拥挤起来,不少人驻足围观,一家裁缝铺里面似乎有人在哭喊,隐隐约约有红色衣甲在闪动。

“怎么了?”走在最前面骑高头大马的达克官威十足,“去看看!”

队尾的精英杂兵甲翻身下马,手按腰间长剑,噔噔噔直闯进去,所到之处一片人仰马翻。

少顷,杂兵甲一路小跑回来:“报告!兄弟部队在缉拿人犯!那家老板把小孩藏起来了!正在搜!”

达克心里咯噔一下,大手一挥:“支援友军!”

全队齐声高喊:“呼喝!”

马成一横列,端平骑枪,缓缓朝人群压过去,人群顿时卷堂大散。

前面商铺的门口,站了两个红盔红甲的罗玛士兵,见过来的是友军,他们起初并不慌张,但是看着友军杀气腾腾的样子,心里有点没底,一个拔出剑来,摆出戒备的姿态,另一个急急忙忙跑进屋去。

少顷,一个看上去像个头目的家伙,提着裤子急急忙忙的跑出来,嚎叫道:“你们哪个部分的?这儿正在缉拿人犯!你们谁是管事儿的?出来说话!”

达克一皱眉:“这傻缺哪个部队的?”

杂兵甲似乎是达克的勤务兵,凑过来道:“第二营三分队的,人渣集合,军纪败坏。”

达克挥了挥手,包括罗伊斯在内的八人向左右两边缓缓散去,摆成包围形的鹤翼阵型。

达克稍微惊讶了一下,在队聊里道:“行啊,乔治,这队形有模有样的!”

“军人嘛,基本的战斗素质和战术动作还是有的。你准备怎么办?这家伙可不是你的手下。”

“艹,我管不了他?”

“管是管得了,只要你事后不怕麻烦。”

“那不就结了,搞他!”

说着,达克用力一夹马腹,缓缓的前进。乔治紧随其后。

裤子男暗叫不妙,刚刚借着缉拿人犯的由头闯进门,刚脱了裤子进入正题,就赶上这倒霉事儿了,本来还在发火,是哪个不长眼的打扰大爷的兴致。等他看清楚并辔而来的十匹高头大马,邪火一下子灭了八分。

卧槽,事情大条了。

虽然早就不是装备自备的共和国时期,但是,骑兵仍然是金贵兵种,那可是战场上决定胜负的终极力量,寻常守备都用不着这些大爷,城市里骑马飞奔的,不是人物头子就是身负重要使命的传令兵,看这帮人的样子,第一种可能性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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