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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雍的记忆力虽然不是很好,但他隐约记得自己读过的那本《荷鲁斯之眼》是一本包罗万象的宏大书籍,记载了荷鲁斯一生中前往世界各地探索的绝大部分内容。

因此,这本书的内容之多简直令人瞠目结舌,总页数竟然高达一千多页,而且共分为十个篇章,每个篇章的顺序都以一种宝石作为章节名……

“殿下?殿下您要去哪儿?”

于是,就在莫尼兹等人目瞪口呆的目光中,里雍猛地转身迅速离开了山洞,就像是刚刚来的路上掉了钱一样,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一眨眼间,他就出现在了风雪飘摇的户外,夜色下的雪夜散发着无比寂寥的气息,但里雍却对此毫无感觉,而是一心想着回去找自己的那本《荷鲁斯之眼》。

必须先确定我的记忆没有出错才行,为此必须需要那本书……啊!忘了,现在好像不夜宫正在莉莉丝那小宅种的手中吧?

就在打算加速起飞回自己的宫殿里去取那本书的时候,里雍才突然想起来好像如今魔王城并不在自己的控制之下,一时间竟是楞在了半空。

怎么办?要去其他地方找《荷鲁斯之眼》吗?不过这也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畅销书籍,不会这么容易找到的吧?

“啊呸,话说那里本来就是我的地盘吧,为什么我拿回自己的东西也要畏畏缩缩的?”

不管了,总之偷偷潜回去拿了书就走,我还不信了,那小宅种现在还能把我怎么样。

这时,里雍的倔脾气突然上来了,他突然恶向胆边生,顿时闷头朝着那座“永冬城”的方向飞去,似乎打算借着夜色的掩护偷回那本《荷鲁斯之眼》。

由于先前煞群高层们离开的比较匆忙,虽然绝大部分贵重物品都已经被运走,可像是书籍之类的东西当然不可能全部搬走,而是原封不动地放在了原处。

在里雍那快绝的飞行速度加持下,他很快地就到达了被月色笼罩的“永冬城”上方。

冰封千里,铁树银霜,这座魔王之城之所以得名“永冬”,便是因为其常年都处于冰雪的怀抱中。

在这种情况下,而如果不带偏见去看的话,这座城市其实也算得上是相当有艺术氛围的地方了,至少现在里雍是这么认为的。

不夜宫……不夜宫……没想到本魔王还有要偷偷摸摸的潜入自家宫殿的一天,真是丢人啊。

凭着对这座城市和宫殿的深刻了解,里雍很快便无声无息地潜入了这个宏伟的宫殿群当中,他的身影在一个花园后头的一棵树上轻轻一点,竟是以肉眼完全看不见的速度出现在了两丈高的院墙上方,轻飘飘地朝着院内飞了出去。

来到了宫殿内部后,里雍不由得皱了皱眉,因为他发现莉莉丝那家伙似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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