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熟的一幕啊,同样规格大小的罐子摆满了整个书架。
子夜并没有立刻去打开,而是先与脑中的小灵交流起来。
“这就是你所说的旁观?”
她一见尸体眼前就像是看电影一样的死者死前的一幕幕闪过,看到凶手,不仅是凶手,是任何一个人在她面前,装得再无辜她一样是一眼便看出本质。
比如那个管家,恭恭敬敬的样儿,口口声声对主子位的爱戴,谁能知道他竟然与他主子的女人有一腿两腿加三腿?
再比如方越,表面上看着他一副不服气的样儿,其实内心正直纯正,并无异心,不过他的无异心是指对冥寒的无异心。
等等。
也许有人喜欢这种感觉,无论是谁在自己面前都是透明的,世界尽在掌握。但子夜不喜欢,非常非常的不喜欢。
子夜曾经愿意去刑部,现在愿意担任刑局刑司君,重的不是要知道谁是凶手,也不是那么伟大的还天下一个清明,她是喜欢那破案的过程,享受那一层层拨开迷雾的酸爽……哦,原来凶手是他\/她啊,哦,原来幕后之人是他\/她呀,真是没想到呢。
可现在呢?
瞧一眼什么都知道了。
小灵默之,它才不傻,这时它说什么都不对,索性什么都不说。
“来人。”
“在。”方越闪身就出现在书房外,全身的神经都紧绷了起来。因为子夜的语气,里面毫不掩饰着带着怒意,方越以为殿下是恼了他刚才的擅自行为。
无端的把怒气到属下的身上,这是子夜从来没有过的事情,看到战战兢兢的方越那一刻,子夜便冷静了下来,指了指书架上成排成排的罐子:“把这些罐子全带回刑局,夜九,把姜老请来。”
“是。”
“是。”
一明一暗的两声后,随着声音的落下,连子夜都已消失在书房内。
本来,她有培养李夭之心,不过现在暂时不想。
世间有世间的律法,律法不得处时,律法不公时,地灵才会出手。
别问子夜为什么知道,她特瞄的就是突然就知道这条地灵法则了。
比方说,有人罪大恶及,但官府就是怎么都抓不住他,地灵也许某天就看不过眼将丫给灭了,但像是这种凶案什么的,国有国法,在国家处置前,地灵不会插手,也不便插手。
人有七宗原罪,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sy,这才是地灵处罚的最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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