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罪一手拉开座椅,坐下双手环在胸前,说吧,躲人姑娘床底干嘛?
袁志强拢了拢手,故意撇开视线,开口道:我进去想偷点东西,听有人开门,就躲床下了,然后就被你们抓了。
刑罪委婉一笑,那还真是不好意思了,破坏了您的好事。说着,笑容消失,语气也冷了下来,门没有撬过的痕迹,窗户在六楼,你怎么进受害人家里的?
我我直接推门进去的,门没有上锁
这时,刑罪挑了挑眉,开口道:受害人叫林琳,你认识她吧?
袁志强一怔,眼神明显一变。放在审讯桌下的腿收了收,强行让自己镇定下来。虽然是问句,但很明显对面男人语气是肯定的。袁志强迟疑片刻,还是缓缓开口:对我们曾是初中高中同学。
我们查过,林琳上个月在网上曾在格力电器有限公司叫过上门修理服务,当时格力公司派出的修理员就是你。你从高中开始就一直暗恋她,所以你当时,趁林琳不注意,偷偷配了她家钥匙。至于你究竟躲人家床底想干什么,那些龌龊想法,不用我重复一遍,对吗?
袁志强,不说话。
别挑战我的底线,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道理懂吧。刑罪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的神色,语气却不容置喙。
袁志强:对,我喜欢她从初中开始我就喜欢她了。但是我一直没敢向她表露,上学那会,她成在班里成绩一直是中等,但她却一直很用功,心地也一直很善良。后来我知道她喜欢我们班另一个男同学,那男同学成绩家境都很好,我就更不敢向她表白了。我成绩不好,家境也不好,我知道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你说的那位男同学因该叫宋新城吧,
袁志强点了点头。
你知道林琳昨晚遇害的事吗?
听了刑罪这句话,袁志强整个人明显的一怔,你你说什么?林琳遇害?遇什么害?
今早凌晨六点多,她被发现死在一家酒吧后巷。
袁志强还没从林琳遇害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他双手褥着头发,看似痛苦的将头埋在桌下。
怎么会这样
刑罪用手叩了叩桌子,昨晚一点到三点之间,你在哪里?
袁志强将头埋的很低,开口声音也很低:我知道林琳一般都是晚上十点半回家,我十点钟的时候就用事先配好的钥匙打开了她住处的门,躺在床底,等她下班回来可是我一直等到第二天早上,她也没回来。我烟瘾上来,没忍住抽了根烟,刚抽完烟准备回去,耳边就传开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我没敢动之后就被你们抓了。
怎么证明你一直在林琳家?而不是你杀完林琳后,又回到她家,躺到床下。
我没有杀林琳!我没有杀她!
袁志强的嗓门突然提高,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失态。
我那么爱她,我怎么会杀了她。
说完,袁志强再次埋下头,失声痛哭起开。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原本是该窝囊的样子,但此时在他那阵阵苍白无力的哭嚎中显得愈发狼狈无助
从事刑警工作数年内,刑罪经历过大大小小的哭嚎场面,其中不乏有被害者家属得知亲人被害而死后的哭泣犯人在各项证据前承认罪行后的懊悔不已的哭泣丈夫失手杀人后锒铛入狱,妻儿无法接受事实后崩溃的哭泣以及嫌疑人因误判服刑数年被证明清白无罪释放后从犯人头衔中解脱的哭泣
此时相比袁志强的失控,他则是淡然处之。刑罪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无声无息递到这个男人面前,翘着二郎腿,再次从兜里摸出一块糖果等袁志强哭够。
刑罪吃完第三颗糖时,袁志强终于从刚才的悲痛情绪中平静下来。一手拿过刑罪放在一旁的纸巾,低声道了句:谢谢
调整好情绪后,袁志强又开口了:高中毕业后,我去了一所电器专科学院,就再也没见过林琳,可是我这么多面一直没忘记过她。再遇到她,就是一个月前当时我还在格力电器有限公司上班,单位派我去修理枫景苑小区一住户空调水管。当时开门,第一眼我就认出了林琳。
袁志强抹了把鼻子,接着道:我做梦都没想到,林琳竟然会记得我上学那会儿,我们在班里从来没说过一句话。我也是一直默默喜欢她,她叫出了我的名字,我当时心跳的已经说不出话来她还问我,一个月后有场高中同学聚会,问我去不去。我说:不去,因为我高中毕业后就没和任何同学联系过。林琳好像有点失望,但是也没多问我。
说到这里,他抬眼看了眼刑罪,见男人在盯着自己,视线说不出的犀利。
刑罪淡淡道:继续
袁志强又继续道:修好了空调水管,我见她马桶冲水器坏了,又顺便帮她修好了她一直在厨房做饭,做好了,林琳留我吃饭。我本来是不想留下的,但是看她眼神里有点失望,我当时,心像是被揪了一下。后来,我只好硬着头皮留下吃饭了。那顿饭,是我来宕城这六年里,吃过的最好吃,最温暖的一顿饭。
那你为什么躲人床下?
从那刻开始,我才发现我对林琳的爱,一直都没变过,我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她,我发现我真的很喜欢她,我想见她,想看着她我趁她不注意,拿了她家的肥皂,把她房门的钥匙复制下来,后来又找锁匠配了一把我发誓,我真的只是想趁她睡着后看看她,不对她多做什么。
刑罪冷冷一笑:你自己信吗?
从审讯室出来时,崔景峯已经回来了,和往常一样,刑罪召集大伙开会。
刑罪:尸检报告大伙儿都看了吧,法医那边已经确定了死者林琳属机械性窒息死亡,死者并未被侵犯。法证部从巷口一摊呕吐物中检测到属于死者的胃液,并从死者胃部检测出大量酒精,证明林琳生前因该处于醉酒状态。而她脚跟以及背部有多处较为严重的擦伤结合这一切能证明她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被人强行拖拽入巷子里施暴致死大家对这个案子,各自都有什么看法?
方来道:我调出案发时间,霓蓝街所有监控录像,都没发现可疑人身影,我认为凶手对这片地形很熟悉,知道如何避开监控。
谢浔:林琳就是个普通的上班族,除了长得不错没有什么引人注意的特征。我看凶手极有可能就是袁志强,因爱生恨,杀了林琳。他之前在电器维修公司工作过,一年前负责的区域就是霓蓝街,熟悉地形躲避监控再潜回林琳家中,制造出不在场的假象。
清明却不以为然道:从杀人手法上来看,凶手能在犯案作案前后不留下任何痕迹,要么凶手是天生杀人犯,有杀人的资质。要么就不是第一次作案。可他却唯独留下自己的咳,精|液。凶手这么做,有两种可能,第一:通过杀人寻找一种性快感。第二:凶手是想挑衅警方。一般这种凶手都不会随意的选择目标。被害死人身上一定是某一点或者几点符合了凶手的某个要求,所以才会被凶手盯上。这个袁志强虽然嫌疑很大,可既然他杀完林琳后,没留下任何痕迹,完全可以逃之夭夭。没必要多此一举再跑回林琳家,和我们玩躲猫猫,等着我们来抓,再怀疑他。
我赞同清明的观点崔景峯道:袁志强如果是凶手,再回林琳家完全属于自投罗网的自杀式行为。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