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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说她非我不娶(GL)——梦里呓语(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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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杜云歌刚刚张口欲喊薛书雁进来的时候,就感觉鼻间传来了一阵极其幽微的、动人的清香。她心知不好,因为江湖上的那些手段她也是听说过的,说是药性越强烈的吸入性的迷香等物,闻起来也就越好闻,只有这样才不会让那些被坑害的人在第一时间就心生警惕。

然而再怎么警惕也没用了,迷香的药效已经完全发挥了出来,果然药性是强得很的那种货色。杜云歌只来得及往那人捂住她的口鼻的手上狠狠咬了一口,便失去了知觉,一头就栽进无边无际的黑暗里了。

第44章圣女

杜云歌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某种颠簸不止的感觉里睁开双眼的。她还没来得及完全睁开眼看下周围,自己眼下究竟置身于哪里呢,就听见从旁边传来了个带着满满的笑意的、像是祭灶用的麦芽糖那么甜的说话声:

可算是把你给偷出来啦,小门主。

这个声音跟杜云歌在梦里听到过的那个胡人少女的声音莫名相像,只是眼下这人说的是一口纯正的官话,丁点的口音都没有,倒让人有点不敢相认了:

想从那个煞风景的家伙手里把你弄出来还真不容易,连我最后的一点迷魂香都用完了也没能把她给彻底放倒。这家伙怎么就这么穷追不舍呀,跟在咱们身后跑了好远才彻底晕过去。

杜云歌被这人的声音和这段话里过分多的信息量给惊得彻底醒了过来之后,才发现自己眼下正置身于一辆马车之中。这辆马车不管是从内里的构造来看还是从挂着的帘子上的花纹看,全都不是中原的物事的感觉,就连垫在她身下的都是羊毛织就的毡子。一般除了那些种不出棉花也养不好蚕的塞外胡人,没人愿意用这个,因为太糙了不说,还隐隐带着股膻味。

然而眼下她手里握着的,却是好一片柔软的、洁白的羊毛毡,丁点儿的怪味没有,要不是杜云歌素日里用惯了绫罗绸缎,还真认不出来这竟然是用羊毛织成的。

也就是说,这个把她给从天在水掳走的人,定然是个胡人,而且还八成是个什么部族里的、身份不低的家伙。而妙音门久居忘忧山上,素来不问世事得很,连上山了的弟子都不得再跟山下的人有什么牵扯,怎么会突然来了个专门针对她的胡人呢?就算在杜云歌刚刚做过的那个梦里,妙音门曾经对当今草原上一等一的霸主部族乌扎卡族伸出过援手,可那也是多少年前的陈年旧事了,乌扎卡族理应对她们感激都来不及呢,又怎么会做出这么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来?

就在杜云歌还在那里苦苦思索的时候,从一旁伸出了一双手,轻轻捧住了杜云歌的脸,把她转向了自己的方向,那个声音又笑道:

小门主,别看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啦。

来看看我呗,怎么,我不比那些东西好看么?

强龙不压地头蛇的这个道理杜云歌还是懂的。即便妙音门在中原武林里是数一数二的名门正派,无人敢攫其锋芒,但是既然眼下她落到了胡人的手里,那自然还是不要跟人杠着来的好,肯定暂时只能人家说什么,她就做什么,更何况这个要求也不是那么的过分呢?

于是她乖乖地顺着这股力道转过了头去,终于看见这位胆敢从老虎口中夺食、从薛书雁的手底下抢人的勇士长啥样了:

果然就像杜云歌猜测的那样,这是个胡人,还是个长得委实不错的胡人姑娘。

她的眼睛很大,眼尾却又有那么丁点的下垂,便衬得那双睫毛长长的黑色的眼睛愈发有种浑然天成的妩媚感。这种多情的、风流的感觉深入骨髓,再加上她眼窝又深,还是副纯正的高鼻深目的胡人模样,连头发都带着点棕褐色的感觉,便让人有种先入为主的,这是个多情却又没心没肺的人的感觉了。

这位胡人姑娘伸手捏了捏杜云歌软乎乎的脸,还没开口呢,脸上就又带了点笑意出来,想来未语先带三分笑应该说的就是这样的人了:

小门主,看呆啦?我好看么?

杜云歌思考了一下,觉得不管是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还是本着实话实说的原则,面前这姑娘都足够称得上漂亮虽然不能跟她相比,更不能跟她的薛师姐相比,但是说一句人上之姿还是可以的便点点头道:

好看得很。

这姑娘终于心满意足地放开了捏着杜云歌的脸的手。然而杜云歌本来就生得细皮嫩肉的,以往冬天还在忘忧山上的时候,要是出门忘了往脸上擦点面脂,便有被风吹得皲裂的危险,这姑娘还没怎么用力呢,杜云歌的脸上就留了块通红的印子下来,委实可怜又可爱得很,让这刚刚还在跟杜云歌调笑的胡人姑娘一下子就慌起来了。

她下意识就伸出手去,想上手给杜云歌揉一揉脸,把这个不小心留下的印子给赶紧散去,但是又怕没掌握好力度,要是一不小心给这红彤彤的印子上再加一层,那就委实不好看了,于是那只手便尴尬地停在了空中,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的,半晌后她才小心翼翼地戳了戳杜云歌的手小声道歉:

我不是故意的呀,小门主,你可千万别怪我,等下给你找点药膏子擦一下就好啦。

杜云歌心想这人怎么这么容易自来熟呢,搞得好像她们之前就认识了很久一样,但是她想是这么想的,可面上不敢展露出分毫来,只得客客气气地回答道:

我没事的。

她想了想,又问道:既然阁下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却又如此行事,那请问是阁下的部族和我妙音门有什么算不清的恩怨么?还是阁下急需银钱,所以不得不出此下策?若真是如此的话,还请讲来听听,我好歹也是一派之主,在这些方面还是能说得上话的,不必致使阁下如此劳累。

可未曾想她这一句话出来,直接就把对面的这位胡人姑娘给搞懵了。她睁大了那双特别好看的、多情的黑色的眼睛,认认真真地把杜云歌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往杜云歌的身边又靠得近了点,低声笑问道:

怎么,原来小门主是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完全把我给抛到脑后去了?哎呀呀,这可真是怎么说的来着?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啊

她说话间的热气喷吐在杜云歌的耳畔,有种如兰似麝的感觉,而且还故意把最后一个音给拖长了,搞得像唱戏一样九曲十八弯的,媚气横生得连巅峰时代的何蓁蓁都不得不甘拜下风,可是杜云歌却硬生生从这不太正经的腔调里听出了点真心实意的难受的感觉来,便心下一惊,想道,坏了,这人可能还真的是她的熟人。

怕还真好巧不巧地是那个在她的梦里、面目模糊不清的小姑娘。

只是她好容易从阎王爷手里捡了条命回来,作为死而复生的代价便少了不少小时候的记忆,可是这种事情又不好告诉别人,除去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惯常考量之外,就算她说,怕是也没多少人会信的,便只能含糊道:

我不记得你了。

我说嘛,只是数年不见而已,为何就使得门主与我生疏至此。然而来自杜云歌的含糊不清的应答却好似给这姑娘吃了颗定心丸一样,她松了口气笑道:

只是不记得了的话那还好。

杜云歌心想要是这都只不过是还好的话,那到底什么在你的眼里算是不好,结果她想着想着,一不小心就顺嘴把这句话给问出来了。

只听那姑娘轻笑一声,随即相当自然地伸出手去,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

如果门主是因为和那个冰块脸凑对儿了,为了避嫌才不理的我,那我才要伤心呢。

杜云歌差点就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是的是的我们是凑对儿了你快走吧我才不想理你呢,就看见这姑娘伸手往窗外比了个手势,外面驾着马车的人便在空中抽了个响鞭,马车竟然就这样渐渐地停了下来,看来是要找个地方住宿了。在这渐止的颠簸里,她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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