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愿意永远站在他身后,守护着他。
所以啊,他不用这么紧张,不用这么害怕的。
上次百里林的事情,百里瑾明明已经有了解决的办法,但他顾及她的想法,硬是没让人动手。
那次苏小暖就想跟他说这番话的,只是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正好趁着今天,把她想说的话全部告诉他。
百里瑾在她眼里是盖世无双的大英雄,他合该一辈子平安喜乐,内心安宁。
“我知道,我知道了。”百里瑾紧紧地将她拥入怀里,眼眶泛起微红。
那些年少时候的伤口,似乎在这个时刻,全部被她的话所治愈。
他的心里,也终于能透进来第一缕阳光了。
从那以后,两个人的关系更紧密了一些。
对于百里瑾来说,苏小暖不仅是他喜欢的人,更是他的救赎,他生命中唯一的光。
苏小暖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那个别院,看看那些人训练得怎么样了。
她没打算养死士,总感觉那样不太好。
所以这些人虽然是她的手下,但都是有户籍有名姓的,将来他们也会进入她的铺子工作,也会有自己的
生活。
她觉得,让这些人有了牵挂,其实会比死士更容易掌控。
这天,她回家的时候,正好看到路边有卖柿子的,就顺便买了一篮子回去。
到家之后,苏小暖洗了个软得像是一戳就会破掉的柿子。
刚一撕开薄薄的柿子皮,里面红彤彤的溏心果肉立马就往外流,为了不浪费,苏小暖赶紧用嘴巴接住。
甜甜软软的果肉,伴随着柿子汁流进嘴巴里,带来一阵微凉的甜意,口感绵密,一抿即化,这是秋天最甜美的味道。
她最喜欢吃柿子里面的那几个“小灯笼”,又滑又嫩,像是柿子味的小果冻。
吃完一个之后,苏小暖忍不住又吃了两个才停下。
看来这次的柿子买的不错,待会儿等娘亲他们回来,大家可以一起吃。
吃不完的柿子可以晒成柿饼,口感更有嚼劲,蜜甜
的味道一点都没散,还更容易保存。
也可以把柿子跟糯米粉一起,烙成柿饼,外面再撒上一层芝麻,又香又甜。
没多久家人就回来了,苏小暖已经把柿子都洗干净了,拿起来就能吃。
“哇,是柿子!二姐,这个柿子甜不甜呀?”苏小晴一看到柿子,眼中立马迸发出了属于吃货的光芒。
“甜,快跟小弟一块去洗手,过来吃柿子。”苏小暖笑眯眯地说道。
“好诶!”苏小晴拉着剩子把各自的背包放下,去厨房倒了温热的水洗手,拿起一个柿子就开吃。
这个柿子已经熟透了,里面全是水汪汪的溏心,估计直接用吸管都能把果肉给吸出来。
白氏和林猎户各自吃了两个,就进厨房忙活今天的晚饭了。
苏小暖在一旁,看着弟弟妹妹高兴地吃柿子,只觉得一颗心都被幸福填得满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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