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特兰大和洛杉矶的市长先后发表声明,谴责两次游行活动中出现的暴力行径,并呼吁市民停止分裂和对抗,一起行动起来对抗仇恨。
“在二十一世纪,在多元化的洛杉矶,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不应该因为自己同性恋者的身份而感到恐惧。”洛杉矶市长在电视上再三强调:“我们也绝不容忍任何暴行。所有的洛杉矶人都应该团结行动起来,反对仇恨和任何形式的暴力。”
这番呼吁一开始取得了不错的安抚效果,但是,当媒体披露纽约警察局已经结束针对汉克·奥尔森的调查,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决定以伤害罪的罪名起诉奥尔森后,人们的神经再次被挑动了起来。
这一次,矛头甚至直接对准的是联邦政府。
在这里,不得不提到一部法律——《仇恨犯罪法》。1969年,联邦政府通过了《仇恨犯罪法》,这部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团体不得宣扬挑动群体间的仇恨,任何个人在公共场所发表仇恨言论都是违法的。
这部法律出台的年代特殊(马丁·路德·金死后第二年),很大一部分目的是为了平息黑人族群的愤怒,适用范围也只包括了以种族、肤色、宗教和国籍为借口的犯罪,并没有涉及到性别、性倾向的犯罪,所以多年来一直被妇女团体、LGBT群体诟病,因为对犯罪的惩罚量刑过轻,连有色人种群体也颇有不满。
纽约警方是以仇恨犯罪的名义对案件进行调查的,但因为《仇恨犯罪法》的适用范围并不包括针对同性恋的犯罪,地区检察官也只能以伤害罪的罪名起诉汉克·奥尔森——这首先让同志群体感到不舒服,其次是女性群体,因为这部法律也不保护她们。再然后是黑人组织和其他少数族裔,他们提起了1998年黑人詹姆斯·伯德在德克萨斯州被三名白人种族歧视者杀害事件,抨击这部法律过于柔和而威慑力不足,无法真正对有色人种起到保护作用。最后抗议的是一些少数宗教,他们也谈论到了2001年9月亚利桑那州一名信奉锡克教的加油站老板因为被误认为是穆斯林教徒而被凶手报复性杀害的案件,希望政府能够修改法律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保护。
连续几天,LGBT、有色人种和女权团体都联合起来,在国会大厦前举牌抗议,他们重新提起了马修·谢泼德、詹姆斯·伯德和乔纳森·贝茨的名字,强烈要求修改《仇恨犯罪法》,即将法律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性别、性倾向、国籍、肤色、残疾、宗教、变性、政党等方面,并要加重惩罚用危险武器造成的暴力犯罪。
以往时候,这三个团体中任何一个行动起来,都能令国会山感到头疼,现在他们联合到了一起搞事情,直接把示威抗议变成了又一次平权运动,并带往了一个轰轰烈烈的新方向——足以引起白宫重视的那种。
现在不止全美,就连其他国家也在关注事件发展,尤其是欧洲地区的团体,分分钟都能给大洋彼岸的远房表亲美国以响应,就像六七十年代不止一次发生过的那样。
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已经跟乔纳森·贝茨有关又无关了,他就像是一块多米诺骨牌,引发了一系列的连锁效应,事件变化之快、影响之大恐怕事前没人能预料到。
而且现在没人敢断言,之后还会不会有其他的演变,会不会最终引发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像石墙酒吧遭遇警察突袭、米尔克遭刺杀、克林顿总统签署“不问不说”法案的最初,人们也没想到,不过是在美国平和的表面上划开了一道口子,就让早已隐藏着、发酵着的社会矛盾像毒瘤一下子显露爆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