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母揉着眼眶说:是呀,他们家从来不带莹莹出去旅游,报纸里说了,小孩出去看看外面对智力发展是有好处的。我想他们家里没这个条件,那么就由我们出钱,我带自己孙女出去还不行嘛!
高家的人举起了手,说张家人站着说话不腰疼,高莉君孤儿寡母的,平时又要工作又要照顾孩子,十分不易。偶尔带孩子出去旅游几天自然不觉得累,要是天天带孩子,张家也一定没工夫出门旅游。他们这家人,就是又不出力,又要挑刺。
张家人自然不同意这个说法,反过来说是高家人不给机会,他们倒是愿意出这个力气,只是他们不同意。高家人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照顾不好孩子就别挑这个担子
如此冗长而琐碎的争论一连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终于俞任杰对着喇叭说:本次会议到此为止,感谢双方辩手,不,感谢双方家长前来,还有什么没讨论完的,你们回家继续聊。我们要查案去了。
但张高两家还意犹未尽,想继续争论,俞任杰便用喇叭放了一首熟悉的歌谣,《十五的月亮》,终于将他们吵得逃出了房间。
快把喇叭关了!等他们都走后,程斌嫌弃地说。
好嘞。俞任杰轻轻一按,拉风箱般的魔音便消散了。
程斌挠了挠耳朵:这破玩意儿哪儿来的,一会儿扔了吧。
不行!俞任杰说:这可是个宝贝。
行吧,留着吧,别没事拿出来放歌就行。程斌伸手弹了下那喇叭:我看高家的人还觉得小孩是被张家的人偷走的,你的心思可能白费了。
俞任杰将喇叭护在怀里:就算现在糊涂,过段时间就会醒过来的,只是早晚问题。人嘛,总是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就算小姑娘回不来了,到美国拿张绿卡,吃吃汉堡,喝喝可乐,也没什么不好的对他们来说,总比知道她没了强。我们之前不也怀疑过张军辉嘛,那是太想破案了,现在回过头来看看,为了绑架自己亲生女儿搞这么多事情,简直放屁!
俞任杰吃惊地捂住了嘴巴,转过头来望向程斌:我被你传染了,怎么满嘴是屁呢?
程斌瞪了他一眼,飞快地骂道:你放屁!
此后高家再也没有坚持拐走莹莹的是张家人了,于是他们更加焦虑起来,隔三差五地给二队打电话。西施成了接待专员,办公室里每天都能听见她安慰高莉君的声音。
但莹莹究竟去了哪儿呢?是谁拐走了她,亦或是杀害了她?
程斌还是觉得那人是杨双林:世上没有那么多的巧合。浴室里的血,还有他看到鲁米诺试剂时的反应我敢肯定就是他!如果不是他,这么多年的警察我算是白做了!
俞任杰也同意他的判断:他们的话里有个明显的逻辑漏洞他们都说能听见隔壁的门铃声,却听不见大门开关的声响,这显然是矛盾的。门铃在门里,隔了一层,比关门的声音小得多,怎么可能只听得见门铃,而听不见关门声呢。我们都按过那铃,铃声确实不大,但凡隔壁都能听见,就说明他们当时自身特别安静在聚会中,发生了什么事情会让几个大老爷们都安静下来呢?
当他们闯了大祸,不知所措的时候。过了会儿程斌又说:因为心虚,所以不论张军辉怎么敲门,他们都没开门来制止他。高莉君说过,杨双林曾帮她对付过张军辉的。
第93章失踪的女孩(13)
他们有明确的怀疑对象,
却苦无证据。不论是尸体、凶器或是杀人动机,
全都不见踪迹。而当二队再次造访杨双林等人时,
却发现他们表现得颇为放松。
与他们交谈时,
他们仍是会慢慢思考,
斟词酌句,
但他们不像之前那般紧张,
在言行举止中总透着些散漫。这种散漫与真正无辜之人所表现出的轻松并不相同,普通人或许看不出来,但经验老道的刑警一定能察觉出其间细微的差异来。从杨双林等人的肢体语言里,
可以找到一丝敌对与挑衅,像极了法庭里那些脱了罪的犯人。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新的案子来了又结,
转眼又过去了一个月。俞任杰开始反思是否有遗漏的地方,
或许从一开始他们就怀疑错了人,不论杨双林显得多么可疑,
他实在想不出为何邻居要杀一个小女孩。但程斌却依旧固执,
他所思考的是,
是什么让杨双林他们变得如此笃定,
相信自己一定不会警方被捉拿归案呢。
所谓的完美犯罪有三种类型。第一种为无法解开诡计,
即罪犯使用了高超的作案手法,
使得侦查人员被误导与蒙蔽,从而无法看破真相。第二种为无证据,即找不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加害者有罪,
其中包括找不到受害者尸体。第三种则为无法律,
即法律存在漏洞,即便了解了所有证据链,仍无法判定加害者有罪。
此次的案件明显属于第二类,至今为止他们都找不到女孩或她的尸体,更别说监控录像与凶器。那么,女孩的尸体究竟去哪里了呢?程斌也想到了三种可能性。
第一,尸体石沉大海了。绑了石头的尸体沉到海底,或许过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都不会被人发现。
俞任杰听他说完,往他嘴里喂了一块薯片:我们沿路走过,附近没有大海,也没有湖泊,他们是立刻去了葛城家里。
程斌点了点头,将薯片咽了下去:第二种可能性,女孩的尸体被烧成了灰烬,任何DNA组织都被破坏了。
但我们连灰都没看见,而且在自家烧火只能算是烧烤,这味道能把邻居呛过来投诉。再说了,殡仪馆里烧一下也不见得能全部烧干净吧。
程斌觉得有理,伸手去掏薯片,但俞任杰不肯给了,他大声地说:你已经吃了我五片了!
程斌悻悻:第三种可能,杨双林用了化尸水,就鹿鼎记里韦小宝常用的那种。
你是说王水吧。俞任杰补充。
对,就是浓硝酸和浓盐酸三比一配置的那个玩意儿。程斌故意提起配方,好让俞任杰知晓他懂得这个知识:以前国外有个案子,就是一个老外用化尸水把死者给化了,但是一不小心留下一滴人油挂在墙上。后来侦查人员根据这滴人油验出了人类的基因,才把那老外给抓住的。
外国人当然是老外!俞任杰嚼着薯片,一脸的满足。
你好好听!程斌十分不满。
为了表示歉意,俞任杰将薯片袋递了过去:听着呢,你继续。
程斌趁机抓了一大把,这让俞任杰很是恼怒,立刻将袋子收了回去。
他们是化工厂的员工,我想过是不是他们把尸体带去厂里用王水化了,是叫王水吧?见俞任杰点头,程斌继续道:但王水的腐蚀性太强,估计能把地板溶掉一层皮,工厂里没这样的痕迹,所以我觉得这也不大可能。
但也说不准,俞任杰难得的没有反驳他:说不定工厂里就有专门的材料是防腐的呢,毕竟它是个化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