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都不符合他有钱男人的气质。
对了,你帮我找十几个工人充当搬运工,我打算把莫家老宅里面的东西给卖了,反正放着也是放着,等东西搬空了,宅子我也卖了。莫文轩想的很直接,反正这老宅子,就他目前的实力,根本留不住。
这要是沈星云那厮要弄死他,肯定会想办法把这老宅子也给弄走,莫家那老宅子地势好,风水也很好,里面很多好东西,几个亿肯定卖得了。
莫文轩向来喜欢做最坏的打算,把自己的路都斩绝了,丝毫不给对手任何机会。
沈长安好奇的问道:你打算卖什么,还要十几个工人帮忙搬运?
莫文轩很坦然的说道:一些衣服啊,包包啊,鞋子啊,手表,胸针,家里的装饰物等等,我觉得都可以卖,毕竟都是奢侈品,也是值几个钱的。
莫文轩不尴尬,沈长安却有点尴尬了。
这种事很丢人,你可是莫家继承人,别干这事了。这是要是传出去,估计会被京城里的人笑死,尤其是那些大家族的。
怕什么,没偷没抢的,你别小觑这些奢侈品啊,就我那衣柜里的衣服,没有个把亿,几千万还是能卖到的。
而且我家那灯啊,桌子啊,壁画啊,家里的一些生活用品,价值都不菲的,让人估价卖到二手市场,肯定有人要的。当然,到时候搬运清理东西的时候,可以一路拍摄视频,你直接播放给买家看,让他们知道这是莫家出来的,都是真品莫文轩滔滔不绝,说的很投入,仿佛那钱长了翅膀,朝着他的口袋飞过来了。
等等!
沈长安发觉了不对劲,他赶紧的组织了莫文轩:为什么让我播放给买家看,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是让我来卖这些东西?
沈长安简直要疯!
他作为沈家嫡系,做的都是正儿八经的买卖,谈
第32章豪门十亿分手费(5)
把手机和手表检查了一番,发现里面真的有定位,莫文轩突然又不想处理了。
他现在做任何事,都会引起沈星云的怀疑。
你给我买几个比较精密小巧的针孔摄像头,有机会的话,我会装一些在莫家。既然沈星云那边他暂时做什么,那他就先把老宅里,一些吃里扒外的东西,全部揪出来。
沈长安没什么意见:行,等我买到了,我会给你打电话。
你现在把我送到市人民医院吧,我打算去做个产检。莫文轩摸了摸肚子,说的一脸纯真。
其实,他主要还是去看宫溪云,如果有机会的话,他还能拿到第一手信息,顺便把肚子里的孩子做个检查。
沈长安看向他肚子,有些诧异:你不是说找沈星云报仇吗?怎么还愿意生他的孩子?
就莫文轩身上这事,不光是被骗钱,还被骗身了,通常这种情况,这还是生不下来了,生了也是受罪。
莫文轩眨巴眼睛,一副乖巧的模样:你相信吗?其实我也就这两天独立意识,以前的我,可听沈星云的话了,怎么可能会把沈星云的孩子打掉呢。
沈长安下意识的问道:那现在呢?
现在我得考虑考虑,要是孩子检查很健康,也成型了,那就留下来,我还指望他给我撑腰打脸呢。主要还是打沈星云的脸。
其次,莫家也需要一个继承人,一个骨子里很坏的继承人。莫文轩不想自己辛辛苦苦的,把曾经失去的家产,那些被原主丢失的家业,这么庞大的一笔财产,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他再次溜走。
原主已经半疯了,等莫文轩成功逆袭,扭转人生,登上人生巅峰,把所有丢失的财产夺回来,迎接的却是一个软弱无能的包子性格的原主,那么这么大的一笔财产,如何经得起原主挥霍。
自己辛辛苦苦夺回来的东西,可能一朝就付之东流。
莫文轩如何的甘心。
所以,他要留一个后手。
这个后手就是肚子里的孩子,这孩子有沈星云的基因,沈星云又是天生的坏胚子,孩子自然也不会蠢到无可救药,再加上他调,教几年,莫文轩相信,一个姓莫的狼崽
子就能诞生了。
那个时候,即便原主回来了,莫文轩也不用担心这偌大的家业会被原主挥霍掉了。
你想的很长远。
良久,沈长安说了这样一句。
莫文轩笑呵呵的:人嘛,总归有点长远的打算,说不定哪天,我那欺软怕硬,骄纵的性格又回来了,有个帮手,起码也不会被欺负到倾家荡产。
沈长安没有接话,认真的开着车,把莫文轩送到了市里的医院。
你等我把车子停好,我陪你进去。沈长安看莫文轩独自下车,就往医院里走,忍不住开口道。
不用不用,你是我的底牌,现在不能暴露,我有事会给你打电话的。
莫文轩挥手,让沈长安赶紧走。
沈长安:
好吧,他还是没有彻底的认识到自己改扮演的角色。
唉~
莫文轩给自己挂了一个号,就在医院里四处溜达,他嘴上说来医院做检查,肯定不会就这么大大咧咧的,在这种公立医院里做检查的。
虽然都是怀孩子的,可他是个男人啊,莫文轩不想搞得满城风雨的,他来这儿就是打着产检的名号来看看宫溪云的。
按照世界任务走向,他这是走上辈子路线,知道宫溪云跟沈星云有瓜葛,找宫溪云训话。不过上辈子是在被分手之后去找的,宫溪云还没有被找麻烦,也没有被打伤,有了莫文轩的找茬,沈星云对待宫溪云也格外的深情,而这次他主动来医院找。
他把故事主线诺后了。
莫文轩在住院部,每一层的护士站哪里打听,好在宫溪云一家子比较惹眼,莫文轩很快就找到了宫溪云的病房。
他是你表弟啊,这样啊,他在1402病房,你顺着那条走道过去就看到了。
你表弟的弟弟腿被烫伤了,有些严重,他的住院费不够,已经拖欠一天了。他要是现在出院,那烫伤的地方会留疤的。
莫文轩跟小鸡啄米似的,一个劲的点头,并且跟那护士道谢。
然后他就像个路人似的,假装若无旁人的样子经过1402病房,身子往前走,脑袋侧方位直视,这一看还真的看到了熟悉的面孔。
宫溪云那一张干净到发光的脸,就算是在病房里也是那么的耀眼,此刻他一
只胳膊打着石膏,掉在脖子上,他坐陪护床边缘,正满脸哀愁的跟身边一个花容月貌般的男人,小声的倾诉着什么。
那男人,面容如春晓之花,极为出色,随便一件衣服穿在他身上,都是那么的有品位,虽然看不出什么牌子,就光穿在他身上,就给人一种这衣服肯定很值钱的感觉。
肯定是陆轩了。
自己这来的挺凑巧的啊。
看来早起的鸟儿有虫子,这句话确实是有道理的啊,自己往这边一凑,就遇到重要的配角,这种大剧情场面,必须要人多才够热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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