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将蓝牙耳机塞入裤兜,于歌放下矮脚小板凳,慢悠悠在一楼楼道外坐下吃饭团。
楼道偏凉的风吹向后背,他躲在屋檐下,盯着地上锦旗晃悠的影子发呆,时不时因为裁缝铺收音机里的奇异新闻抖抖耳尖。
王大妈娴熟地用蒸汽熨斗熨烫衣服,回头就见到他鼓囊囊的腮帮子,好奇问:想什么呢?
在想如果渣男是渣男,应该一开始就没把你放心上。
阿姨,你知道渣男吗?咽下饭团,于歌回头问。
知道。王大妈捏起熨的发烫的衣服,蹦出一句曾经看到的金句,我不是渣男,只是心碎成了一片一片,爱上了不同人。
于歌捂住肚子差点笑的打滚,半天含住豆浆的吸管说:除了渣男本人,谁也不知道到底踏入他心里没。
王大妈一乐,就算是渣男,你这又俊又讨人喜欢的,也能在他心里建一栋别墅住下。
我不住。于歌舔舔小虎牙,我还要把他的违章建筑全拆了。
这几日的相处,严辞云总有意无意地撩拨,又腻歪又莫名宠溺的,要真是个单纯姑娘估计就得落入他甜蜜陷阱。
想到便利店后面黏黏乎乎的拥抱,还有顺着指缝温柔擦拭的指尖,于歌手一抖,险些把豆浆洒了。
他不禁感叹道:不过说真的,段数是真的高。
谁段数高啊?
被这突然钻到耳朵眼的话吓得一个激灵,于歌条件反射对那颗红色的脑袋拍过去,吓我。
红毛哎呦一声,身后又冒出两颗鲜亮的脑袋。
三人一齐坐在楼道口的台阶上,红毛往于歌那蹭过去,想叙述英雄事迹,昨晚那色鬼被小绿逮住了,我们高强度军训了那小崽子一晚上。
什么色鬼?于歌一愣,这才想起扑到身后,最后被小绿拖走的裴淼来。
想阻止他去湖边广场,又动作利索到似乎早已预料到花盆的意外,这小男孩行为确实怪异。
没等于歌理清思路,绿毛已经义愤填膺地嚎出来,他偷看,裙子!
哎!于歌赶忙眼神示意,扭头见王大妈没注意这边的动静才松口气。
要街坊邻居都知道了他女装的事情,还怎么在这条街混下去。
人家就不小心扑过来,不算色狼。
红毛不以为然,前些日子总见到那小子鬼鬼祟祟在刘师傅店门口转悠,眼珠子咕噜乱转的样子就不像是心思纯的。
正好几个人没心思看露天走秀,闲的发慌,绿毛张牙舞爪把人拖过来,他们就从善如流招待了他一阵。
绿毛本就长得不和善,又以为他于哥被调戏怒火中烧,活像恶鬼一样的凶狠表情把裴淼吓得双腿打颤,二话不说就站起军姿。
最后他们亲眼见裴淼做了几十个俯卧撑、仰卧起坐开合跳,才放汗流浃背的人抖着腿回去。
不管了,总之我们仨是你坚实的后盾。红毛又凑过去追问:所以谁的段数高?
那渣男。于歌接过绿毛递来的橘子。
红毛揣摩一阵,笑的不怀好意,段数高?这样,于哥,你把他维信拿来,我演示给你看。
于歌蹭蹭手心的汗坐近一些,想看看这人玩什么名堂。
红黄绿黑四颗脑袋凑在一块儿,只见红毛熟门熟路在手机相册挑选了张辣女照片,换上头像后向严辞云提出好友申请,不忘备注:
我好热~
你这头像也太辣了吧?黄毛眼睛都快瞪直,就差上手把红毛相册的照片全拷走。
于歌发笑,我当初就是用这招通过的。
等了会儿没动静,红毛反复申请,备注里言语的露骨让人咂舌,只是最终都石沉大海。
或许在忙吧。于歌直起背,试探性调出对话界面。
哥哥吃了吗?
没料到对面没过几秒就回复过来。
[图片]
你呢?
照片里桌上摆放着几个陶瓷餐盘,盘中的食物量少却精致,看着少油少盐,却让人食指大动。
哟,还会做饭呢?
三人齐齐凑过去,红毛咬牙切齿道:这人段数确实高,还知道一次谈一个。
绿毛幽幽提醒:红哥,你被举报了。
操!维信已经退出登录,怎么操作都无法进入。
几个人插科打诨闹成一团,裁缝铺的收音机一阵电流滋滋,一个声音字正腔圆播送新闻。
6月11日凌晨2点左右,行人于梧桐大道中段发现半截男性尸体。据悉,死者死前被埋入千根银针,死亡时间为4小时。
红毛像被掐住嗓子一般,半天才挤出声音骂道:操,不就昨天。
王大妈也放下布匹,搓搓鸡皮疙瘩从店铺里探出头,梧桐大道也不远,最近不太平,你们几个都小心点,别老到处晃荡了。
四个人脸色有些白地乖巧点头。
近几年清潭市和首都并驾齐驱发展,市里治安好,生活节奏虽快但人民幸福指数高,这样的骇人听闻的案件已经很久没出现过。
凶手还没落网,预计市里刑警队有的忙。
于歌破天荒主动联系了于泽煜,让人注意点自身安全。
即使王大妈调了频道,收音机里开始咿咿呀呀唱起戏曲,一开始热闹的气氛也冷了下来,各自刷刷手机。
太阳越升越正,屋檐下的影子慢慢被阳光蚕食,四个人往里面坐了些。
小轮子滚过地面,最终停在了楼道口。
因为三个杀马特把楼梯挡的严严实实,女子从怀中纸箱后面探出脸,商量道:不好意思?
黄毛一骨碌抬起身,坐到红毛腿上。
女子抱歉地笑笑,费力地掂两下箱子缓慢地上楼,碎花裙下的脚步有些不稳。
于歌扇扇风,对着黄毛努努嘴。黄毛了然,不情不愿起身去帮忙。
而拉着拉杆箱的男子长相阴柔,与裴淼一样皆是骨骼纤细,但眉眼间有着化不开的郁气。他拎着拉杆箱,目不斜视地跨过几人,紧跟在女子身后。
直到三人消失在拐角处,于歌也还未收回视线。
于哥,怎么了?
指尖轻轻点在下颚,于歌单手托腮,新邻居。
见红毛还是迟钝的一脸呆滞,于歌拍了下他的榆木脑袋,她小腿上有淤青,走路的姿势来看,腰应该也不太好。
没料到红毛听这话揶揄地用胳膊肘顶他一下,新婚夫妇,操心呢?
愣了下,还没谈过恋爱的于歌被他这没羞没臊的话说的面红耳赤。
我不信那渣男不想吃了你。红毛又想出馊主意,你告诉他你想吃城北的那家甜甜圈。
小时候小孩儿喜欢将妙脆角堆在手指上一个个吃,于歌不一样。
搬家前于歌住在清潭市城北,他最爱的就是楼下的甜甜圈,常套几个在小臂,装做迪拜富豪的样子慢慢吃。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