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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便理所当然地,被人正当嫌弃了。

干部们也很无奈。

横竖,也不能误了一条人命。起码不能明面上误了一条人命。

可硬要将人摊派下去,也再不可能。因为,这下子所有人都理直气壮了不想家里有个小坏分子。

而且,他们自己也正义地觉得:一个手脚不干净的坏分子,是不值得这么大张旗鼓去抚养的。

最后,大家一合计,就想了个绝佳的好主意。

那就是给这孩子一个住处,让她稍微干点事,这样村里给记点工分,年底意思着给她分点粮食,算是面子上过得去。将来真出了事,也追责不到自己头上。

毕竟,一个手脚不干净又懒惰的人,就算饿死了,也是活该吧。

至于这小孩子能不能活下去,则要看她自己了。

一只流浪野狗野猫都能活着,更何况是人呢?

只要这孩子勤劳,总能搞到点吃的。

如果她把自己饿死了,也怪不得别人。

毕竟,这可依山傍水呢。就算是只病残的野猫野狗,都不容易饿死。

就这么着,萧凌就一个人搬到了远离村落的住处。

很小的时候,她负责从队里领任务,每日捡点柴火、挖点野菜什么的,算那么一丁点工分,年底再分那么一丁点粮食。

后来,她年龄大了些,就开始帮着队里放牛。这样工分也多一点点,年底分的粮食也多一点点。

当然,不管是很小的时候还是稍大些的时候,年底分的那点粮食,都是远远不够她吃的。

她也就是过年打打牙祭,尝尝正规粮食的味儿。

平时,都是自去挖野菜和打猎充饥。

刚开始,她也不知道打猎,只是饿狠了,就逮到什么吃什么,比如野菜,比如树叶,比如果子。

但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她挖野菜,别人也挖野菜;她摘果子,别人也要摘果子。

她一个小小的孩子,又怎么能争得过人家?

有次饿得太狠了,却偏偏一只野猪过来,要咬她。

她徒手跟野猪一番恶斗,才发现自己的力气足以杀死野猪。

又饿得狠,便干脆吃了野猪肉充饥了。

从那以后,算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萧凌,走上了打猎之路。

这两年,她的打猎求生之路,已经渐入佳境。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河里游的、沟里爬的全给她捞了来,尝了个遍。

而且,渐渐,她也学会了调制各种调料,来烤或者煮各种肉吃。偶尔也有放在石头上煎的。

总之,各种烹制方式,各种调料,都慢慢跟上了。

谭玉遇到她的时候,算是赶上好时候了。

可以吃各种口味的好吃的。

而萧凌的打猎技术,也渐渐由空手肉搏,改为用石头砸、用箭射、用弹弓弹等等等等,算是辅助手段升级。

谭玉确实是赶上好时候了。

只要她乖乖跟着萧凌,不出意外的话,就可以日常不愁吃喝了。

对现代来说,不愁吃喝,压根就不值得炫耀。

可在这时候,不愁吃喝,就已经很难得了。

尤其是饥荒这几年。

说实话,即便这里依山傍水,没有萧凌的本事,也是捞不到猎物的。因为能捞的都给捞完了。

萧凌想打猎,都是进的深山老林。

那里很危险的。也就萧凌的身手,才敢往里闯。

谭玉的原身,想来也是为求死,才去的深山。

不过还没等到深山野兽来吃她,她就已经饿死或者累死了。

这才让谭玉万幸捡了个便宜。不然,若是给野兽啃掉了胳膊腿儿,那再穿越过来,就惨了。

谭玉大致搞清楚这些后,也是万分庆幸。

却说,左右村里的人,对于萧凌,也都是有所耳闻,且有所忌讳的。

萧凌,是他们不愿回忆,也不愿提及的一个存在。

因为她印证了他们的自私与阴暗。

同时,也让他们害怕。

因为,这个萧凌很吓人。

据说,有人打猎的时候,看到过谭玉也去打猎,那拼命劲儿,可吓人得很。

就她一个人,能赶上一群人的战斗力。

而且她经常徒手就上了,完全不怕死,直接跟野兽硬刚。

有时候,看她跟野猪野豹徒手厮杀,那一下一下的小拳头捶到野猪的脑袋行。

而野猪也张舞着锋利的牙齿与爪子。

到最后,都分不清那些血到底是野猪的,还是萧凌的了。

这么小一个女孩,居然有如此狠劲,可是吓人得很。

尤其,想到以前对她的种种,就更后怕了。

所以,萧凌,渐渐成了大家都不会提及的禁忌。

不想提,也不敢提。

嫌厌她,也怕她。

那刘姨,自然也一样。

当初也是见萧凌给了个好脸,主动给她腌肉,她才想着再来捞一笔的。

现在被谭玉一实打实威胁,就什么也不敢了。

买卖童养媳的事,她扛不起。

萧凌,她也惹不起。或者说,不想惹。

谭玉和萧凌,终于过上了相对平和的小日子。

萧凌对谭玉的评价又高了些:看来,这傻子不傻。不只不傻,还挺厉害的,居然小嘴一叭叭,就把那叫什么刘姨给说走了。

谭玉自然不敢居功。

她只说是萧凌太厉害,所以别人才怕她,那刘姨才走的。

所以,还是因为你厉害啊。

谭玉笑眯眯,给萧凌带着高帽子。

萧凌倒是不在乎什么高帽子,但谭玉这屁颠屁颠哄她的劲儿,还是让她微微笑了笑。

虽然这笑很是僵硬,只是生涩地扯了扯嘴角。但终究,还是笑了。

这笑容,让谭玉心里一暖。

她发誓,一定要守护这笑容。

从小就守护。

让萧凌一世都能感受到温馨与美好。

两人如此,还是过了很长一段小日子。

这段日子里,萧凌每日打猎。

因为要顾及谭玉的身份,尽量让自己少引起注意,萧凌不再白天出门打猎,而是选择晚上出去打猎。

以前,她可是谁都没考虑过。

想什么时候打猎,就什么时候打猎。即便偶遇了村民,她也毫不介意,无非互当对方是透明的。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她要考虑谭玉,就尽量把自己隐藏起来。

不让别人想起自己,是最好的隐藏。

这细微心思,若换了别人,或许不懂。

但谭玉可是谈了千万年恋爱的,而且没次都是跟同一个人谈,早就对对方的心理洞若观火了。

所以,她感动于萧凌的付出,也相应作出了努力。

她的努力,自然就是码字。

码字码字再码字,她现在状态好的时候,一天竟能写到两万六。即便是状态差,也要勉强写个一万八。

无非,就是想多挣点钱,分担萧凌的负担,也好好给萧凌养养身体。

还好,付出总是有收获。

谭玉这么天天努力下来,收入也是很可观的。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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