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节的气氛没有被这首舒缓的音乐带偏,反而迎来了晚宴的第一波高潮,他们欢呼着惊叫着小罗伯特唐尼的名字,直到主持人宣布了下一个被抽中名字的人。
昏暗的灯光和接着响起的音乐重新吸引了人们的注意,从宴会开始时就被簇拥的唐尼终于得到了喘息的时间,他看着托尼斯塔克下台后径直朝他这里走来,伸手用力地给他鼓了鼓掌。
“我是不是跟你说过我歌唱得也不错?”他和男人并肩走到了角落没人的位置,“以前格莱美还请我去颁过奖。”
他说完后顿了一下,又道:“不过我得跟你坦白一件事。”
第二个上台的人点完了他的歌,是一首很炸场的摇滚乐,电贝司和架子鼓的声音刺激着托尼斯塔克原本就比正常人敏感的耳膜,他不得不侧耳低下头:“你说什么?”
唐尼也很配合地凑了上去:“我说,其实第一轮抽人上台的那个箱子里应该所有纸条都写着我的名字。”语毕似乎觉得这么说太笼统,又补充了一句,“我是说小罗伯特唐尼。”
托尼斯塔克并不太意外:“原因?”
唐尼沉默了半秒。
如同托尼斯塔克始终看着他那样,他在人群中央,但余光一直在注意托尼斯塔克的方向。
他看着男人面无表情地选了一个清净的角落,或许是他摆出的生人勿进的姿态太明显,也或许是那些对他好奇且感兴趣的人觉得可以搭讪但没必要,总之,他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人。
这本不该这样。
万众瞩目如托尼斯塔克,他生来不该受到冷落。
于是,托尼斯塔克听见唐尼在他耳边说:“原本你才应该是这场宴会的焦点。”
男人愣了一下,偏头用正脸看着唐尼:“你很清楚我现在不在意那些。”
唐尼耸了耸肩,实话实说道:“但是我挺在意的。”
他们面对面,距离近到托尼斯塔克能闻到唐尼嘴里吐出的那股柠檬香槟的味道。
眩目的感觉是从大脑皮层开始然后一层层传递到眼球的,随着那股沁入肺部的香槟味变得越发浓烈。
托尼斯塔克本能地觉得他现在状态很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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