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的傍晚,热气渐消,凉风伴着橙色的晚霞席卷了大地。
乐喜欢坚持不肯乘坐专程为她准备的软轿,非要自己亲力亲为地“挪”出门去。作为一名特种兵,乐喜欢清楚地了解所谓的特种兵并不是比常人多了三头六臂,而是靠着超越常人的苦练才能获得超越常人的毅力以及敏捷的身手。是以,乐喜欢始终坚持认为只要自己勤加练习,她的腿脚一定是可以恢复常人的水平,说不定还能练会以前做特种兵时的灵敏身手。
一身俏紫绸裙罩着面纱的乐喜欢顶着一头的麻花鞭子,牵着小兔子终于挪到了门边,然后继续向门外的马车挪去。
据给她梳头的姑娘说,这种麻花鞭子头叫做“多福”意思就是你头上的麻花辫子越多,福气就越多,是现下嘉上最流行的发式了。不知道为什么乐喜欢瞧着铜镜中的自己,立马就想起了叱诧球场的小罗纳尔多。
大老远,就看见头戴貂蝉冠,身着朱衣朱赏朝袍,外束罗料大带并有朱色罗料蔽膝,下着白绫袜黑皮履的莫朗夕,他儒雅中透着英气,玉树临风,潇洒翩翩。
而他似乎不太喜欢浓重的奢华,没有招眼的装束,只在腰间随意挂了一个小小的淡青色同心佩。
乐喜欢不由的再次感叹,为毛她的莫朗夕就是那么的特别,那么的帅呢?
小兔子照例张开了双臂“朗夕父亲、朗夕父亲”的叫着,扑入了莫朗夕的怀抱。说实话,此刻的乐喜欢有多么羡慕她的亲亲宝贝儿子,可以名正言顺的揩油到底。
眼馋归眼馋,她也不错啊!可以和美男共乘一车,当马车一个突如其来的颠簸,说不定她可以“英雄救美”抱美男入怀。
电视剧里不是也唱了嘛,百年修得同车坐,千年修得共枕眠。可以想见她和她的莫朗夕还是非常非常之有缘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