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要去看看杜云歌和薛书雁的大婚。
也不一定非要见到杜云歌本人。只要看到她们婚事的布置,只要亲眼确认一下这份喜帖的真实性,只要得知最后能够娶到妙音门门主的,的确是那个被她小看了的混血,那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也就心甘情愿地认输。
说干就干一直是胡人的秉性,半点儿都不拖泥带水的。于是秦珊珊捡了几个心腹交代完要紧事之后,当即便飞身上马,星夜疾驰,也不知道活活跑死了多少马,终于在大婚当日,赶到了忘忧山的山脚下。
远远看去,便是十八里的流水席,堂皇富丽之处自不必说。大红色的灯笼高高点缀在树梢,沿途的树上都系上了明艳的红色锦缎,好给来宾引路。
哪怕通往妙音门的详细道路早就被多年未曾来过这里的秦珊珊给忘了个一干二净,沿着这些装点的指引,她无须问路也一路到了山脚下,也终于想明白了,为什么不少人在看到她的装扮的时候,都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你敢在人家大婚的时候前来,却又穿一身红,你究竟是来抢亲砸场的还是专门来给人添堵的?
秦珊珊突然笑了起来。
她完全无视了面对迎上来的妙音门弟子,遥遥地看向远处,忘忧山的主峰,恍惚间似乎都听到了喊礼的声音了,便当场拍开一坛酒,痛饮起来:
“一拜天地——”
第一拜的声音在她耳边恍惚响起的时候,她心想幸好这个墙角没被我撬了去,要不按照我喜新厌旧、玩心太重的性子,怕是也不能好好对这位中原第一美人的。
“二拜高堂——”
她可不想改。她为什么要改呢?
大家生来就是自由身、自由人,塞外草原的儿女更是不计较那些虚名。看对了眼,便一拍而合;感情淡薄了,便好聚好散,要什么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新人对拜!”
……要什么三拜高堂结发,从此生死不离呢?那未免也太麻烦了罢。
不过摸着良心说的话,秦珊珊还真有点羡慕,但是细细想来,要是为了这么点东西就改变她自己的性格,便也不羡慕了。
还是喝酒罢。
秦珊珊一仰头,就把手里提着的那个酒坛子给饮了个底朝天。她喝酒的时候喝得有点急,那些价值千金的陈年佳酿便淋淋漓漓地洒在了她的衣襟上,可是她浑然不觉,只是开开心心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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