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刀光闪过。
矮冬瓜倒在地上。
阿浮给了他一脚,正面揣在命根子上,他现在疼得跪倒在地,表情扭曲。
矮子举着大刀。
刀上没染血的地方,雪白透亮,光洁的能够照出人的影子来。
一条血线忽然出现在了他的脖子上。
没人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也没人知道这一切为什么发生。
只知道那个流落在他们村子里的女人忽然出现,挟持了外来商队的老板,又杀死了商队里的一个男人,第一次见着杀人的村民们噤若寒蝉。
矮子倒在了地上。
血沿着柴刀的尖往下滴。
“我本来不想杀人的。”
“杀人不好。”
“我只是想将你们交给官府的人。”
阿浮轻描淡写地说着让几个人毛骨悚然的话。
她的刀太快了!
快得简直不像是一个女人的刀。
这句话很难说是不是一句夸奖,但对剩下的几个人来说,他们已经失去了反抗的想法和念头,只能举起双手,一个接着一个的,颤巍巍地跪倒在地上。
狗蛋听见了牙关哆嗦的声音,又闻到了一股腥臊的味道,顺着味道就见到一个男人的裤子湿了大半,顿时露出一脸嫌弃的表情,阿浮正好瞧见了,于是笑了笑。
狗蛋见到她的笑容,一点也不害怕,反而好奇的问道:“阿浮姐姐,这是什么人啊?”
有村民拽了他一把,示意他不要乱说话。
他们已经没人敢将阿浮当做一个普通姑娘来看待。
别看阿浮柔柔弱弱的,挥刀的时候是半点也没犹豫,杀死了一个人比杀一只鸡还轻巧,这让淳朴的村民发自内心的感到胆寒。
阿浮笑笑说道:“你问我,不如问问他们自己做了什么?”
有人抱着侥幸的念头叫屈,“我们真的就是一队老老实实的商人啊,什么都没做……”
阿浮看向他,是那个之前和矮子站在一起的高个子。
“我知道你。”她说,“我见过你的通缉令,上面说你怎么来着……”
她像是记忆不太好,想了一会儿才继续说道:“哦,作恶多端,截杀商队三十七人,抢走价值上千两的银子,那应该是你吧?”
高个子脸色发白。
阿浮又伸手点了点其他几个人。
“我听说过妓女从良,但还从没见过几个通缉犯聚在一起做好事的,怎么,难道你们要告诉我,这一车明显写着陈家商行的货,是你们自己的?这些染着人血的刀,是你们杀的山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