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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明天准备更1.3W的,后天更7K+一口气结束虐渣的。

然后偷偷看了一下今天V的同学们,感觉夹子第一页有点困难qaq大家收藏都几千几千的。

可能只更新一更卡一下千字,到时候再看看(づ ̄3 ̄)づ

第22章自闭症小可怜(二十二)

事件发酵的第四天早上,陆思暖的专访视频和新闻稿一同发出后再度引爆了微博,多家热门媒体争相转载,痛斥王捷林这些年的违法勾当。

《“公益助学淫-魔”王捷林,强-奸未成年少女贪污助学金》

《百学福利院创始人原来是强-奸犯!诈骗犯!》

《儿童性侵案频发,我们该如何保护孩子呢?》

《揭露百学福利院院长王捷林,举报当事人专访披露细节》

同一时刻,国内多家报刊杂志以整版大篇幅报道此事,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再加上大量网民参与讨论,舆论热度进一步被推高。

于是,短短几天时间里,东桐公安的微博下已经有了三万多愤怒的留言,痛斥着东桐警方包庇犯罪分子,与百学福利院蛇鼠一窝。

原本根本不重视网上舆论的东桐警方在各方压力下,不得不重新开始调查,并发布了一条公告微博。

东桐公安:2010年8月31日晚,@一个正义的爱心志愿者发布的举报微博,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刻成立市、县两级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并商情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目前,东桐警方已对王某某(男,35岁)等5名嫌疑人以涉嫌强-奸罪、非法拘禁罪实施逮捕。由于王某某的案件涉案人员较多,案情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请@一个正义的爱心志愿者和此案的受害者尽快与警方取得联系。

你的全世界:如果官方第一时间出来通报,而不是在忙着删帖的话,更有信服力。

甜饼:坐等调查结果!这样恶劣的事件,必须还孩子们一个公道!

萝卜白菜:和王捷林一样恶劣的还有当地公安的不作为。举报人举报竟反被绑架?媒体曝光后,却“神速”将其抓捕。到底是谁在包庇王捷林?

糖不甜:只抓五名?名单里有一百多人都瞎了吗?再者,民间慈善缺乏规范有序的管理和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必须负起监管责任!

晓霞迷迭:死刑!死刑!死刑!现行《刑法》第236条规定(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萝莉控: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哈呵:理智讨论,死刑是不可能的。但强-奸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应该会判十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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