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啊,我早就馋肉了。rdquo;老罗也是部队转业到武装部工作的。
他们俩搬东西说话的时候,沈清和已经拎来一只今天刚打的肥野兔。
罗叔叔,不用等下次,今天就带一只回去,给家里的婶婶还有弟弟妹妹们带回去,让她们也吃点好吃的野味。rdquo;
一只七八斤的野兔,被沈清和拎在手里,上面没有伤口,被击中的全是头部。
这,小和自己吃,让你娘帮你做顿好吃的。rdquo;
老罗哪好意思收人家一只大肥兔。
别啊,我家还有呢,这是我自己打的,可以做主。rdquo;
沈清和已经想到等自己到县城上学时,怎么和老罗搞好关系,跟着他学车,他要找个师傅教他学车,在读书的时候学会自己检查车,小小的修车,为以后进兵团维修部工作做铺垫。
沈清和可不想被老罗推辞掉,利落的扔进后备箱,还细心的用自家一个旧篓子装好。
老罗没有想到老沈家的小儿子如此热情好客,他也不好再推辞,只是想着以后多来往走动。之前在武装部,路过时,听到柳干事与老沈的对话,想着自己反正要来五连,车上就他一人,顺带带上老沈也没啥。
就是顺带的一事,没想到人家如此热情。
谢了,老沈。以后进城了找我。rdquo;
好,有时间找你喝酒。rdquo;沈父看着热情过度的儿子,很是诧异,但是他也没有戳破儿子的意思。
与老罗搞好关系也不错,只是儿子热情的古怪。晚上,他会好好审问审问臭小子。
放好粗粮,沈母看着炕上满满一炕的军装,鞋子,军用水壶,还有军被,欢喜的哈哈笑起来,老沈,是那位寄来的吧?rdquo;
第104章
从军棉衣内口袋中拿出来一封信,沈父拆开信件,看了起来。
军用物品都是事先捆好,打包用军用油布包的严严实实的。手法也是沈父与那位研究出来的,只有他们俩从外面就能看出来,油布有没有被打开过。
之前沈父就检查过,没有被人动过,他第一件事就是从军棉衣中找出来信件。
嗯,是那位寄来的。rdquo;
沈父一心二用,但是他大部分的心神都在信件上。
首都起风了,他轻轻叹息一声。现在是微风,可是微风转大风就只是瞬间。
老战友让他好好的,别参与任何事情,以后可能会求他帮忙。
沈母抚摸着被子,还有衣服,笑的脸都开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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