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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喝不?rdquo;

宋城摇摇头,不喝了。rdquo;

年轻人端起那半碗汤,咕噜两三下就喝光了,完了还意犹未尽地把碗边给舔了。

我这还跟着你沾了光啊!rdquo;

年轻人笑嘻嘻地,宋城啊,你这回可算是出了头了。我估摸着你在这村里也呆不了几天了,诶,你发达了可别忘了我大李啊!rdquo;

原来这位年轻人姓李,名叫李达,跟宋城一样,也是小县城来的知识青年,不过宋城是本县的,而这位是邻县的。

宋城笑着摇摇头。

看你说的,哪就那么悬乎。rdquo;

就算是写了部中篇能在省报上连载又怎么样,稿费算上六期的吧,也就不到一百块钱。

能干什么啊!

宋城头痛的,是原身的对象小铃。

原身跟小铃,除了没领证之外,那真是什么都发生过了。

宋城如果不娶小铃,那绝对是要被骂成陈世美,白眼狼的。

可如果娶的话,不光是现在的宋城不乐意,就是原身,其实也是有花花肠子的hellip;hellip;

同贵哥,你快点啊!rdquo;

宋城就听到茅屋外头响起了清脆的嗓音,那声音又接着嚷着,李达,城哥怎么样了?醒了没?rdquo;

李达冲着宋城挤了挤眼,醒了!醒了!还喝了半碗鸡蛋汤呢!rdquo;

那碎布拼成的门帘一挑,就进来一个年轻姑娘,她手里还拽着个慢吞吞走路的中年人。

那中年人哎哟了一声,小铃,你可放手吧,我这老腰都快闪了!rdquo;

原来这中年人名叫原同贵,是小铃的本家堂哥,因为早年他爹就是村里的采药人,所以后来村子里派人去学赤脚医生,就派了他去,不过这个人是个慢性子,总是不慌不忙慢悠悠的,因此小铃急得拽着他一路跑。

小铃看宋城醒了,忙丢开了手,飞奔过去,拉着宋城东问西问。

城哥,你感觉怎么样了?还有哪里不舒服,快让同贵哥给你瞧瞧!rdquo;

小铃是个这时代很常见的姑娘。

浓眉大眼,微黑的脸蛋,脑后梳着两条粗辫子,个头不太高,刚刚一米六,身板却很壮实。

正值十**岁的好时光,小铃还算是好看的姑娘的,但却不是原主心目中的女神。

原主心目中的女神,那肯定是纤细,瘦弱,苍白,身穿浅色长裙,手打紫色油纸伞的美丽姑娘hellip;hel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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