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收藏:m.bi50.cc ', '')('\t她正愁没玩伴,乍然见了夜吟,欢喜的了不得,颤着她胡闹。
夜吟不过十三四岁,还是少女心性,见水柔仪温和,而南宫黎初又这般俏皮可爱,渐渐地,她不再忐忑不安,竟与水柔仪母女一道在这简陋不堪的山谷里认真苟活起来。
在南宫皓月身边呆了三年,因着南宫皓月时常要去各处军营检阅将士,水柔仪不耐烦宫里的寂寥,总是闹着要一道去。
南宫皓月无法,只好命她女扮男装,随侍在侧。一来二去,水柔仪颇学习了些野外求生的技能。没想到,这些技能碰巧在今日派上大用场,否则,撑不到五日,她早就濒临绝境了。
夜吟厨艺颇佳,而水柔仪总能在山谷里发现各色野草野果,因而,她们三人在山谷里的日子并不十分难熬,反倒生出几分真挚的主仆之谊来。
秋日迫近,山谷里的吃食渐渐短缺起来,而野兔忽然多了许多,个顶个的肥硕。夜吟提议,打些野兔果腹。
其实,很早以前,她就发现了,水柔仪布陷阱捉野味,好几次都捉住了兔子,每次都将兔子给放了。而南宫黎初再怎么馋肉,从不哭闹着要吃兔肉。
她暗自揣测,或许是她母女两个不爱吃兔肉?
这回,眼瞅着已没了吃食,再不尽力地打下野兔等猎物,只怕当真要挨饿了。
夜吟的提议遭到了水柔仪母女的强烈拒绝,夜吟疑惑不解。
追问之下,南宫黎初才奶声奶气地解释道:“我父皇属兔,我和我母后要替我父皇积福,不吃兔肉的。”
勉强挨了五日,水柔仪三个已饿的前胸贴后背了。而那些野兔鬼使神差地,遍地可见,如入无人之境。
夜吟饿的腿脚发软,不留神,被脚下的一只野兔绊了脚,趴在地上,而那只野兔竟然浑然不知道要避人,还傻呵呵地啃噬叶吟的手指。
夜吟傻了眼,呆呆看着近跟前的一只兔子,大口大口吞咽口水,她两眼冒绿光,问道:“小公主,您瞧,这可不赖奴婢,是这憨货自己撞将上来的!
啧啧,瞧瞧,这野兔肥美,又呆头呆脑的,奴婢只要勾勾手指就能揪住它的长耳朵。
或烤或炒,都是极好的,喷香喷香的,馋死个人哩!要不,咱们------咱们------捉一只?”
南宫黎初饿打的饥肠辘辘,那兔子十分好奇,蹦跳到南宫黎初面前,蹲坐起来,偏头看着南宫黎初的肚子。
南宫黎初抬手挠挠鼻子,掩饰喉管中吞咽口水,虚弱道:“这可奇了,从未见过这般蠢笨的兔子。”
水柔仪眼角余光瞟了眼地上的那只野兔,故意大声吆喝了一嗓子,那兔子迟疑了会儿,扭着肥圆的身子,颠颠跑开了。
南宫黎初和夜吟不约而同,瞪大眼睛,看着那兔子一扭一扭躲进不远处的枯草丛后。
水柔仪高高举起手,轻轻拍在南宫黎初的脑袋上,嚷嚷道:“南宫黎初,你可是我大昌国的嫡长公主,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没见过?瞧瞧,哈喇子都流三丈长嘞!”
南宫黎初闻言,当即高傲地扬起头,道:“儿臣才不馋。”说着,她不自觉吞咽了几口口水,肚子也不争气地唱起空城计来。
水柔仪假装未见,大步走在前边,笑吟吟道:“南宫黎初,你父皇最喜欢看母后跳倾城舞。你不是时常缠着母后教你跳舞吗?还不快快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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