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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上帝的儿女都有鞋子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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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罗兰战胜他的老师柯特,接着前往蓟犁的一个不大太平的小城,在那里施展拳脚的那段故事,是在一九七〇年春天写的。罗兰的父亲第二天早晨出现的情节则写于一九九六年夏天。虽然在故事的世界里,这两件事之间只隔了十六个小时,但在现实生活中。讲故事的人在这期间已经度过了他生命的二十六个春秋了。但是,那一刻终于还是来临了,我发现自己正隔着一张妓女的床,面对着另一个自己——床的一边是一个留着一头黑长发、长着络腮胡的游手好闲的男生,另一边是一个成功的通俗小说家(在那些赞赏我的评论家的圈子里,我被冠以一个亲切的称号——“美国劣等作家”)。

我提这个只是因为它从本质上概括了我所体验到的,“黑暗塔全系列”创作过程中的怪异之处。我写了大量的小说和短篇故事,足以填满一个像太阳系一样庞大的想象空间,但罗兰的故事是这个星系里的木星——它的风头能够盖过所有其他行星(至少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是这样的),那个地方有奇异的气候,惊艳的风景,以及狂野的引力作用,这使得其他行星都变得异常渺小,我说了吗?事实上,我觉得还不仅于此,我渐渐明白,罗兰的世界囊括了我所创作的其他所有世界;中世界里有兰德尔·弗莱格,有拉尔夫·罗伯茨,有来自《龙之眼》的流浪儿,甚至还有卡拉汉神父——《萨勒姆之地》中,那个驾着灰狗汽车离开新英格兰,最终在中世界中一个叫做雷劈的可怕小镇边境落脚的混球牧师。似乎他们都是在这儿结束行程的,为什么不呢?中世界先于所有这些人物而存在,它在罗兰那双蓝眼睛的注视下,沉浸在美梦之中。

这本书的问世拖了太长时间——许多喜爱罗兰历险故事的读者都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对此我表示歉意。这本小说拖延的原因,可以用和布莱因比赛时、苏珊娜说出第一个谜语时的想法来概括:万事开头难。

我知道,写《巫师和玻璃球》的故事就意味着我们要回到罗兰的青年时代,回到他的初恋故事上去,这个故事把我吓得不轻。写悬疑故事相对容易一些,至少对于我来说是这样的,而描写爱情则是一件艰辛的事。因此,我一拖再拖,这本书一直没有写。

后来我终于开篇了。当时我刚完成《闪灵》的电视连续剧剧本,正开着越野车横穿美国,从科罗拉多赶往缅因;在旅途上的汽车旅馆里,我用我的苹果笔记本电脑进行写作。当我穿越西内布拉斯加数英里的荒地(后来我从科罗拉多回来的时候,也碰巧经过这里,也正是在那时,我获得了写“玉米田的孩子”那一段故事的灵感),向北边行进时,我突然想到,如果我不尽快开始这部

请收藏:m.qibaxs10.cc ', '')('\t小说的话。我永远都不会再写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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