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洛小夕能满足诺诺,自然也能满足念念。
她示意小家伙:“跟爸爸说再见,姨姨就带你去找哥哥姐姐。”
念念冲着穆司爵摆摆手,都不带犹豫一下的,仿佛刚才那个依依不舍的抱着穆司爵的孩子不是他。
穆司爵:“……”
无语只是一回事,穆司爵更多的是好奇。
念念和洛小夕不算多么熟悉,小家伙对洛小夕也不像对苏简安那样有特殊的好感。
今天,小家伙怎么会这么听洛小夕的话?
关键似乎在于“哥哥姐姐”?
也就是说,小家伙想去找西遇和相宜玩?
这不奇怪,奇怪的是,洛小夕是怎么抓住这个关键的?
就在穆司爵疑惑的时候,洛小夕笑嘻嘻的问:“穆老大,是不是很纳闷,很想不通啊?”
“……”穆司爵没有说话,相当于默认了洛小夕的猜测。
洛小夕觉得穆司爵不说话就是在耍酷。
她决定也酷一下!
“你继续纳闷,继续想不通~”洛小夕的笑容灿烂又迷人,“我带念念走了。”
洛小夕抱着念念走得飞快,念念更是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完全不在乎穆司爵正在目送他。
穆司爵:“……”
陆家。
几个小家伙又聚在一起,一个个都很兴奋,根本不需要大人照顾,几个人玩得很开心。
而且,看得出来,西遇和相宜都很照顾念念,念念也很开心。
诺诺跟洛小夕一样,一向神经大条,倒也不在意哥哥姐姐更照顾谁,他只要玩得开心就好。
唐玉兰说:“以后多让几个小家伙聚在一起,我们大人就省心多了。”
周姨是跟着洛小夕来的,对唐玉兰的建议深表赞同。
苏简安和洛小夕乐得省心,跑到后花园喝茶去了。
今天天气有些凉,花茶的温度刚刚好,丛树顶上倾泻而下的阳光也刚刚好。
凉风一阵阵吹过来,茶香和花香夹杂在一起,窜入鼻息,沁人心脾。
这一切,倒真有几分岁月静好的意思。
洛小夕不想顾及什么优雅和形象了,伸了个懒腰,大大方方的瘫在椅子上晒太阳,一边感慨道:“好舒服,我忘了多久没有这么放松了。”
苏简安喝了口茶,问:“最近事情很多吗?”
“嗯。”洛小夕点点头,“很多事情要处理,很多不了解的东西要学习。想当初我上大学、肩负着继承洛氏集团这么大责任的时候,都没有这么努力!”
苏简安笑了笑:“那个时候是因为你不想继承公司。最重要的是,你不想也可以。现在,你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
洛氏集团并不一定要洛小夕来继承。所以,上大学的时候,洛小夕可以追求自由,可以散漫的度过大学四年。
现在,她为什么放弃一贯的生活方式,选择努力?
洛小夕偏过头,一双风|情万|种的丹凤眼看着苏简安,笑着说:“简安,你明明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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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简安一怔,随后笑了笑,不说话了。
她大概,是清楚原因的——
因为身边那个人啊。
那个人那么优秀,那么耀眼,那么引人瞩目。
身为他最亲密的人,自然想和他站在同一个高度,看同样的风景。所以,她们选择了努力。
就算努力过后,还是不能去到和他一样的高度,但至少跟他是一个世界的人。
这样,他们才能成为更亲密的人。
当然,洛小夕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喜欢,因为梦想。
高跟鞋对普通人来说,或许仅仅只是一双鞋子,但对洛小夕来说,却有着非凡的意义。
洛小夕说,很小的时候,看见妈妈穿着精致的高跟鞋进出家里,她就开始幻想着自己穿高跟鞋的样子了。
但是,妈妈告诉她,要等到她长大后,她才能穿高跟鞋。
这直接导致后来的洛小夕成了疯狂的高跟鞋收藏家。
因为这代表着她长大了。她终于可以像她妈妈当年那样,穿着高跟鞋,自信的走在路上。
高跟鞋对洛小夕来说,是一个成长过程中的美梦。
现在,她要把她的梦变成橱窗上的商品,展示给更多人看。
苏简安端起茶杯,说:“小夕,我以茶代酒,祝你成功!”
洛小夕轻轻碰了碰苏简安的茶杯,说:“我们都会成功的!薄言和穆老大会暴力地把康瑞城按在地上摩擦!你会成为陆氏的风云人物!我的高跟鞋品牌会大火、大卖!”
苏简安点点头:“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