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那个人一点惊喜可不行。
闭上眼前,他轻轻地讥笑出声,在夜色中显得格外明显。
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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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方通行从密鲁菲奥雷赞助的实验室里捞出来的第二天,我并没有睡到自然醒。
原因是一方通行很不避嫌地闯进了我的房间,大清早地往我的床沿上踢了一脚。睁开眼的一瞬间我就知道,中也绝对不在家。
否则一方通行绝对不可能这么风风火火地站在我的床边——毕竟死人是动弹不得的。
我从枕头底下摸出手机,为了跟十年后的自己保持距离,昨天去宴会的路上顺路新买的。
早上七点三十分。
连上学时我都鲜少在这个时间点起床。
但我唯恐一方通行在往我无辜的床沿踢上一脚,连忙卷着被子翻身坐起,挠了挠乱蓬蓬的脑袋:
“扰人清梦者人人得而诛之!”
他面无表情地垂眼睨着我,然后将手上的素描本翻开(我才发现他手里还拿着东西),抽出一支笔往上面写到:
【起来。】
一方通行在这个动词的末尾加上了句号,或许对他来说这只是个微不足道的习惯。但在我看来,这更像是一种我早已遗忘的素养——虽然只是学习文学或者编程时养成的习惯,但老实说,我已经随性惯了。句尾带逗号这种事情除非考试否则根本不会在意。
意识到自己和他的差距,再回想昨天他说的那句“你不如我”,我有点丧。
可我已经打定主意要在这里过一辈子了,Level5的名号在这个世界一文不值,排名更加没有意义——想到这里我总算是心理平衡了点。
一方通行的字很丑。我问他:“你怎么不说话?”
他对我翻了个好大好大的白眼,却见我依然不解,只能伸出食指敲了敲自己脖子上的装置。
我“噢噢噢噢”地反应过来问题所在——我一直在无意识地帮他进行着运动能力的演算,不那么抽象地说就是帮他将自己大脑的神经冲动更加平稳正常地沿神经传播出去,以便于更好地恢复身体的活动——再简单来说就是,一方通行他大爷终于不用拄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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