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薇儿欣然同意。
这一次他们没有刻意去某个旅游景点,或者去人多的地方扎堆。
他们就只是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
看到有意思的店铺,便会进去转转,但什么都不买,欣赏一番便出来。
有时候,享受这种随意的逛街也挺有意思的。
常胜以前是和讨厌逛街的——他虽然没有陪女友逛街的经历,但是他有陪自己妈妈逛街的经历。在他看来,女人只有在逛街这件事情上不会有代沟,不管年龄,都是喜欢逛街的。女人天生就喜欢漂亮的东西。
她们对一切好看的好玩的新奇有趣的,五彩缤纷的,花花绿绿的东西感兴趣。
就像是西方奇幻小说中的巨龙一样。
常胜觉得甩开脚丫子让自己快走一个小时,他未必都会觉得有慢慢走着陪妈妈逛街半个小时累。
不过今天没有这样的感觉。
两个人就这么走着,说着些闲聊的话。
就像是在国内压马路一样,不在乎目的地,也不在乎走到什么时候。
走累了就找个地方休息休息,和其它那些旅游者们一样。
当他们经过一处街头艺人卖艺的地方时,那位黑人歌手的歌声吸引住了艾薇儿的脚步,她停了下来,静静聆听。
常胜也在旁边陪她。
周围行人匆匆,他们是黑人歌手的第一批听众。
自从他们在这里站住聆听之后,渐渐有了其他游人和他们一样,站下来欣赏这位黑人歌手的表演。
这给那位黑人歌手带来了不少人气和金钱收入。
当他一曲唱罢,围观的人群中响起一阵掌声,随后大家纷纷上来把钱扔到了黑人的吉他盒子里。
常胜看着这个卖唱的黑人,想到了自己曾经的经历。当初他在北京上大学的时候,正是各种乱七八糟念头充斥自己脑海的时候,那时候自己有很多理想,对未来有很多憧憬和规划。
比如做一个街头流浪歌手,就是自己的理想,所以他苦学了两年的吉他,在临近毕业的时候跑去北京的地下铁通道里卖唱,希望有朝一日有人能够发觉自己的才华,然后从此走上星光大道。
但可惜现实是残酷的,他唱歌比五音不全的人好点,弹吉他比那些音痴好点,但也仅此而已。在玩音乐的人当中,他根本不值一提,自娱自乐尚且可以,想靠这个生活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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