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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一两个小时。”傅景司看了眼时间,一点零两分,“先找家店吃饭,吃完雨应该就停了。”

耿蒙四处看了看,他点头:“前面有家法菜和日料都挺有名,你想吃什么?我请客。”

“随你。”傅景司撑着伞跟着耿蒙往不远处的商场走,随口问,“你表弟的事处理好了?”

“我哪来的表……”耿蒙猛然住口。

终于想起一个遗忘的大问题。

现在他穿回来了,那留在家里的,就是真正的沈蒙。

坏菜!

耿蒙将书一股脑塞傅景司怀里,手在口袋里摸手机想叫车,摸半天忽然想起沈蒙手机被爷爷没收,他转身冲进暴雨里,往街边跑:“突然想起还有事。你自己吃吧!书先搁你这儿。”

电光火石间,傅景司瞧见耿蒙右手虎口的疤。

颜色比正常肤色只深一点点。

应该是很早之前的伤口。

他见过沈蒙的手,没有伤痕。

傅景司呼吸猛地一滞。

伞微微扬起,模糊不清的雨帘里,耿蒙站在人行道旁,用力挥着手臂拦车。

他是—

是货真价实的耿蒙。

他和沈蒙,换回来了。

暴雨砸眼皮上很疼,耿蒙有些睁不开眼,但他担心沈蒙,努力撑开眼皮拦车。

时不时有出租车过去,但车里都有人,没车停下来。

“艹!”

耿蒙撸了把脸上的雨水,忍不住低骂一声。

伞遮到他头顶,傅景司在他身后问:“地址哪儿?”

耿蒙回头看见傅景司拿着手机,立马报出他家地址。

叫的豪华车型,两分钟就有车主接单。

很快一辆玛莎拉蒂停在两人面前。“谢了。”耿蒙拉开车门上去。

还没坐稳,傅景司也弯腰坐进来。

“你干嘛?”耿蒙诧异问。

傅景司关上车门:“我叫的车。”

“……”

耿蒙嘴巴张了张,发现无法反驳。

行吧,爱跟跟吧。反正傅景司不和沈蒙碰面,就算他是无敌大脑,诸葛亮在世也不会想到世上有魂穿这种事。

“哦。”他合上嘴。

车内顿时安静下来,虽然开着暖气,但耿蒙衣服湿到里面了,还是感觉冷,他牙不自觉打颤,他裹紧衣服。

旁边倏然响起窸窣的动静,他偏头要看,带着温度的外套同时披到他身上。

求而不得的龙舌兰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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