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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估计裂开了,至于腿有没有骨折,他现在还没办法判断。

嘶,真疼。

作为陆家娇生惯养的少爷,陆逊活了二十六年,这还是头一遭摔得这么疼。

然而,还没容他缓劲儿,后颈衣领又被人提起,像抓小鸡仔一般丢到了墙边。

“好看么?陆少侠。”适才的低沉的声音再次响起,只不过这次是在头顶。

好看个屁,老子肺都快被你摔出来了!

一向十分有涵养的陆少爷忍不住在心底爆了句粗口,他喘匀了气,又缓了缓劲儿,这才掀起眼皮循声望去——

先是一双黑色缎面、金线勾边的靴子,再往上是白丝亵裤,最后是垂感极好的衣袍。

朱紫色的绸缎,上绣鹤纹,攒莹润珍珠。

陆逊还没来得及看衣袍主人的面容,一双修长苍劲的手便捏住了自己的下巴。

然后,猛地抬起,两双眼眸便对上了。

安王微怔,他一直听闻陆家少主俊美非凡,今日亲眼瞧见,果真生得赏心悦目,眉如墨画斜飞入鬓,眸似点漆萧疏清盈,只一眼,便觉春风拂面,湖心绿波荡漾,似乎周遭的浊气也因他退散了不少。

太干净了。

如花在云,天在水,月在镜。

陆逊也打量着安王,墨发散披,前额几缕秀发被汗水沾湿贴在鬓边,眉峰凌厉,眼尾微微下压,眸子恍若沉着一汪深潭,又仿佛装着整片星夜,英气逼人,肃肃如松下风。

他暗暗咂舌,饶是他这种对外表要求极高的人,面对安王,也觉得惊艳震惊至极,用“人间绝色”来称呼安王再好不过。

一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

最后是陆逊先移开目光,他垂眸扫了一眼安王捏着自己下巴的手,皱眉,不悦地“啧”了一声。

这只手适才不知道碰了那少年什么地方,陆逊有洁癖,对此他有些恶心。

安王捕捉到了他眼底的厌恶,冷笑一声,捏得更紧了,他居高临下俯瞰着陆逊,说道:“凡事都讲究一个适可而止,一次两次暗杀本王不会放在心上,可从长安一路跟踪到这里,连着十二次暗杀,这便不太好看了罢。陆少侠为何如此执着地想要本王性命?”

陆逊抿唇,实在不知道怎么接安王的话。

原书中的安王,权势滔天,暴虐无道,翻手可杀万民,覆手可救苍生,是朝廷最大的佞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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