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尚未精进,末世就来了。
京墨手里有三个空间戒指,一个放了平时出任务时需要用到的工具,另外一个是粮食,还有一个是种子。
因为京墨觉醒了木系异能,是一位集攻击与治愈一身的异能者,所以在最后的逃生里,队长将种子和粮食交给了他。
结果他来到了另外一个生天。
京墨手上有米和面,也有一些异兽肉。
末世二十年,动物变异,常见的猪和牛,鸡和鸭都变异成凶猛的怪兽,因为粮食短缺,人类经历过被毒死毒哑毒瞎等事迹,这几种异兽还是难逃被吃的下场。
京墨手上的异兽肉就是变异后的猪肉。
但味道已经不如纯猪崽时好吃。
京墨并不打算动这些存货,因为他在水潭里看见了鱼。
在他模糊的记忆里,和末世前的饭桌上,一样无二的鱼。
京墨脱下恒温服,顺便清洗了下,将其挂在一边的树枝上晾晒,而后穿着短裤跳进了水潭。
在末世里,地表上的水都已经被污染,成为病毒和细菌的培养皿,被寒冰冷冻藏着。
水成了最紧缺的资源。
平时连洗脸都是奢侈,如今京墨可以在水里泡着。
任由冰凉的溪水流过他的皮肤。
他忽然很开心。
在这样美好的世界里,他想,好好活着。
京墨并没有泡太久,既然决定好好活着,那就好好吃饭。
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而今资源丰富,他不想再亏着自己。
所以他很干脆的抓了两条大鱼,加起来约莫有五六斤。
他在末世二十年,抓鱼还用不上异能,见他手落手起,鱼儿就在他手上甩着尾巴挣扎。
京墨决定一条鱼用来烤,一条鱼用来煮汤。
他很快将鱼收拾干净。
又将鱼肠掩埋,省得腥味引来山猪或者其它大型动物。
因为常常出任务,每个小队都会带上锅碗瓢盆,毕竟在极寒的天气里,饮冷水吃冷食并不助于大家的身心健康。
而末世的工具经过科技的发展,也为了更方便使用,都改成了太阳能发电。
因为在末世,阳光成了最不值钱的东西。
这些工具已经改成了最简便的样子,谁使用都不会有障碍。
在外表上也平平无奇。
只要接受光照,一键就能启动。
京墨先将鱼切好,用材料腌着。
此时正是七月,处于长菌的时候,又是处在大山,随处可见菌子。
京墨的木系异能天性趋利避害,他采了无毒的鸡枞菌,清洗干净,一起和鱼煮汤。
半小时后,锅里鱼汤冒着噗噗的声音,烤鱼也散发出了诱人的香味。
京墨将鱼肉和鸡枞菌捞起,往汤里下了一把面。
面还未煮好,京墨就先大快朵颐起来了。
烤鱼先被烧烤料腌制,经过慢烤,奇香无比,鱼皮酥脆,鱼肉紧实,鱼骨也散着香味。
一口烤鱼一口汤,又辣又鲜。
他吃饭的速度很快,等把一条烤鱼吃完,面也煮好了。
面融入了鱼肉和鸡枞菌的鲜,一口下去,恨不得把舌头也吞掉。
京墨敢说,这一顿是他这二十年来吃的最爽的一次。
吃饱喝足,京墨将锅碗收拾干净放回空间戒指,而后,他又将晒干的恒温服收好,躲进帐篷睡午觉去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注意注意,前方三两出现。
第2章2租房子
京墨一连在山上待了三天,期间他也有观察过,这里的人由于技术落后,是真正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由于贫穷,夜里连点烛火的人都没几家,一旦黑幕笼罩,整个山野就静的厉害,若非京墨经历过末世,在这寂静的夜里,也得心生恐惧。
京墨在山上的第三天,就差点撞见进山的年轻人,这三人结伴而来,看相貌也不到二十岁,许是因为经常劳作的原因,这几人皮肤呈健康的麦色,身材也十分瘦条,背着草篓,说说笑笑的。
京墨藏在树后,不巧听到几句话。
这让京墨惊奇,这几人说话的口音竟类似于南方的古粤语,因着京墨就是南方人,所以多少听懂了些。
京墨不由幸运,他不敢贸然下山的原因也在这,先不说他装扮奇怪,如果连话也不会说,铁定会被村民当做异类抓起来。
既然能听懂这里的话,京墨当晚便下了山。
他趁夜摸进一户人家,偷了人家晾在院子里的两套衣服,留下一条金项链作为交换,在犬吠声将主人吵醒前离开了村子。
等衣服穿上身,才觉得短了许多。
这是一身竖褐,农村的人穿着方便劳作,当时京墨只大概比了下,倒没太过考虑这个问题。
如今手腕和脚腕都短了一截,但好在其它地方合适。
此时此景,也不容京墨挑剔。
又过了两日,京墨吃过早饭,收拾好东西准备下山,只是刚走出去不久,就被一只兔子给撞了。
这只傻兔子撞在他脚上,冲击力很大,当场就撞晕。
京墨登时就乐了。
守株待兔的故事没少听,却是头一回碰上搞碰瓷的兔子。
京墨刚把兔子提着耳朵提溜起来,前方就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一个年约二十岁,面容白净,身体高挑,穿着灰白色竖褐的青年手持弯弓走了出来。
这一照眼,京墨当时就被那双眼睛震了下。
很漂亮的一双杏眼,圆而亮,尤其是眼尾下的一颗红痣,更是点睛。
南星骤然看见陌生人,当下警惕:你是谁?
京墨看见他暗暗搭弓的动作,笑了:你又是谁?
南星不语,他快速打量了下这人,尽管穿着相同,可这人却留着一头短发,大庆人奉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人人皆蓄着长发,这人也不知是从哪来的,竟如此乖张,南星心中提防,面上却不显:你不是南河村的人,我没见过你。
京墨像是没看见他的紧张,解释道:我确实不是,我是流落到这的,我叫京墨,你呢?
这话不知真假,男人身上确实背着包袱。
南星没回答,而是道:你手上的兔子,是我打到的。
在青年提着弓出来的时候京墨就猜到了,而且兔子腿上还流着血,若不是受了伤,怎么可能撞一下他的脚就晕了,但京墨却没轻易将兔子交还给他:有谁能证明?兔子可是在我手上。
你无耻。南星气得牙痒痒。
把兔子给你也不是不行,我想下山,你能否带路?
南星又看了眼这人,男人身高腿长,宽肩窄腰,不说话的时候更是一脸凶气,也不知道是个什么人,但不管怎样,都不是小胳膊小腿的他能抗衡的,而且他今日只一人上了山。
这人说要下山,也不知打了什么主意?万一引狼入室,村里人一口一个唾沫就能将他钉死。
但是兔子,南星恋恋不舍地看了眼京墨手上七八斤重的兔子,一声不吭地转身走了。
京墨:...这就走了?
哎,小孩,你走什么?
南星不回答,只管大步离开。
京墨跨步追上去,说道:别走了,我刚逗你的,我不要你的兔子,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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