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完,师徒两个对着空碗碟各自掏牙,那牙签是纪墨的发明创造,打磨光滑,不怕刺了牙肉,从牙缝里扫一扫,就把那肉渣渣都挑出来,李大爷还能砸吧砸吧嘴再嚼了咽下,纪墨就吐出来了。
个败家玩意儿,吃点儿好的都吃不尽。李大爷骂着,他总有新话题骂,纪墨也不理会,他早就学会了对这些话一耳出一耳进,就跟他三姐似的,其实也没什么坏心眼儿。
再要斤斤计较,倒显得他小气巴拉的。
你个蠢东西,又被打了?李大爷斜着眼睛看他,纪墨早就知道总有人当耳报神,不知道谁又在李大爷耳边儿嘀咕了,说起来,李大爷的徒弟这还算是个热门,以前惦记的人估计不少,结果被自己阴差阳错抢了个先,肯定有人不服气的。
纪墨嘿嘿一笑:没啥,三姐就是想要知道那两个年轻汉子姓甚名谁,我又不知道,让她自己打听去吧。
你就没想着问我?李大爷接茬问。
纪墨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师父,你这是要抢媒婆的饭碗?
去你个瘪犊子,就没一句好话。李大爷又发了脾气,大嗓门骂着,却也没动手,纪墨就当没事儿,笑了两声也不吭气儿。
这副任打任骂的好脾气,看得人也生不起来气,何况,李大爷本来也没什么气,反倒是又定了定心,被逼收的徒弟不是个有坏心眼儿,只想着自己家不准备孝顺师父的,他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年龄一天天大了,以后也是要找个人照应的,这会儿身强力壮的,养个小子也没啥,自小养的,自小亲么。
这一想,再看面前这臭小子,倒是顺眼了一些,没坏心眼儿的徒弟,总是能够让人放心些的。
去去去,快去睡觉,别在这里白烧蜡。
挥着手把臭小子赶到床上去先睡了,李大爷自己端着碗碟去洗刷,高大的身影透过门缝可见,纪墨在床上翻了个身儿,又看了一眼,闭眼睡了。
第6章
邻村的丧事是个大热闹,红白喜事,素来都是聚众一堂的好时机,便是本村不少跟邻村有亲的,也都去凑了一口饭吃,这种事情,向来要摆上些席面的,自家拎着一把菜,就能去吃个肚里有油。
那位要入土的是位年过八十的老大爷,家里头的子子孙孙可是不老少,再有远亲近邻的帮衬,这一场丧事可是热闹极了。
和尚念经的声音伴着唢呐声,隔着个小树林都能听到,纪墨被叫去看热闹的时候还有些犹豫,得了李大爷同意,这才倒腾着小短腿儿跟着去混饭了。
这种大桌子吃饭的时候,小孩子在里面穿梭混口吃的再容易不过了,纪墨贼精,不想吃别人的口水菜,守在厨房的门口见缝插针地偷拿菜盘子,只要手脚快点儿,就能端走满满一盘子的菜,碰到人了,只说帮忙端菜的,也能糊弄了。
吃饱了之后就是看热闹,那据说很齐整的红棺材是看不到的,都入了土了,便是那两个纸人也随着入了地下伺候去了。
大院子里圆桌纷纷,一帮子人来来去去,俨然是个流水席的架势,带着纪墨他们过来的是黄家小子黄滔,就是把纪墨推倒摔掉牙的那个,他一向是村里头这个年龄段儿的孩子王,去哪儿都跟虎啸山林的土匪似的,带着一帮子的小弟。
纪墨本来是没资格进入的,年龄小,又不会来事儿,大孩子都不爱带他玩儿,但黄滔到底还小,自己害得别人摔掉了牙,哪怕不是本意,也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后来又避着大人找过纪墨。
纪墨自诩自己年龄大,实在不应该跟小孩子记仇,何况对方也不是故意让他掉牙的,这件事就在一个肉包子之后终结了。
再然后,两个孩子也没什么大仇恨,纪墨就这样成了小弟之中的一员,也会跟着村里头的孩子跑来跑去了。
纪墨自己吃好了之后,就把菜盘子端到了黄滔面前,快吃,我从厨房拿的,没人碰过。自己就不算了,反正没吃多少。
小孩子向来是不让上桌的,黄滔他们守在桌边儿,也就是下一波人还没到,上一波人刚走的间隙,才能坐在那里吃点儿剩饭剩菜的,这会儿见到纪墨端着菜过来表功,也没在意那菜不够满,好几双筷子就挟上去了。
看不出,你还挺聪明的!
有人就夸奖,他们还真没想到这个主意,主要还是对大人有些畏惧。
那,咱们再去拿点儿,这些都没肉了。
有人觉得吃得不过瘾。
这年头,家里头也就是年节有事儿才能吃点儿肉,天天吃是没有的,也就是纪墨跟了李大爷之后,才能多吃几顿没人争抢的肉,不长时间,好像就胖了些,不跟饿死鬼似的了。
拿什么拿,拿的多了,惹眼可是讨打。
黄滔还是有些小聪明的,这般说着压下他们的心思,自己却带着人来了一拨偷菜,成功之后的喜悦之情是远远大于饱腹的满足之感的。
次数多了,后来还被发现了,一帮皮小子被大人追着跑了一段距离,离开大院儿之后各自捧腹笑得开怀。
纪墨也跟着笑,然后又看见了那两个年轻汉子,他们就在门口,像是在招待客人之余坐下歇歇,正在树下聊天。
想起了三姐上回问的事儿,纪墨犹豫了一下,想要往那边儿靠拢,又被黄滔他们拉着跑了。
回去了对这事儿还有些念念不忘,当时要是过去问一声就好了。
他这人,有点儿心事就能挂在脸上,李大爷看出来了问了,纪墨对他向来是不隐瞒的,直接说了自己没来得及问的事情。
问个屁,俩挖土的,什么好人家!
李大爷很是不屑,直接给他喷回去了。
挖土的,就是盗墓的,文雅点儿,也可以叫做土夫子,不过别指望从李大爷口中听到什么好听的话,就是正正经经说话,也能带两个脏字的习惯,挖土的就算是好听的了。
秋香梅香,半斤八两,盗墓这活计在正经人口中那都是要断子绝孙的行当,但在穷人眼中,其实也就是个半斤八两的事情,种田经商都活不下去的时候,挖坟掘墓又算得了什么,拿死人的钱活自己的命,从某种角度来讲,似乎还有点儿资源合理分配的意思。
死都死了,要那么多钱也没用不是。
纪墨对这个职业也没什么鄙视的,他是唯物主义者,不太相信什么鬼魂之类的,理智来看,也只能说是人被逼得没了其他活路了,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不值得宣扬,却也不至于要死要活。
然而古代对这个事情是极严厉的,凡发现,都是死罪。
这一想,那两个人还真不是什么好人选,万一哪天死罪发了,还不是连累家人?
啊,那我能把这事儿告诉三姐不?免得她惦记。纪墨可不想哪天因为这种亲戚关系直接被弄死了,他的任务还没完成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