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南书沉默片刻,解释道:“用毛线织东西,可以锻炼专注力,锻炼手部的灵巧和对精细动作的操控。”
他停顿一下,“当然,还能省钱,这手套用了含羊绒的毛线,成本不过几十块,如果在商场买的话应该要几百。”
姜南书并不觉得告诉纪风眠这副手套只值几十块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东西的价值并不在于金钱,而是实用度,能适合纪风眠的手,防冻,就是最适合的礼物。
纪风眠的脑回路,更加不一样。
他双手捧着手套,像是在看什么珍宝一般,“不行不行,我要把这副手套放在柜子里展览,这可是我们友谊的见证。”
“……”姜南书不解,“手套不戴的话,就失去它的价值了。”
“不行,戴着磨破了怎么办,这个我要留着做纪念的。”
姜南书又劝了几句,纪风眠死不妥协,坚持要收藏起来。
最终,他失去耐心,直接冷声道:“你不戴的话,还给我。”
“唔——我戴。”纪风眠败北,还有些委屈,“明明是送给我的礼物,哪有收回去的道理。”
姜南书回之一声冷笑。
即使是要把手套作为藏品的提议被驳回,纪风眠的好心情依旧持续了很久。
在安可夏家的私房菜馆里,一桌子菜都特别符合纪风眠的口味,这让他心情更好。
晚上告别姜南书回到家中后,纪风眠还是把手套放到了玻璃展柜中,和今天篮球赛的同款奖牌放在了一起。
没错,那个神秘的无名氏赞助商其实就是纪风眠。
颁奖台上,挂在纪风眠脖子上的那块奖牌和其他奖牌款式都不一样,并且是纯金的。
而他大费周章搞这么多事,就是为了和姜南书拥有同款金牌。
如果直接送一块纯金的牌子,姜南书肯定不愿意收;如果送其他质地,纪风眠又觉得配不上他们真金不怕火炼的友情。
于是,他便想了这么个办法。
纪风眠看着柜子里的纪念品,心情愉悦,甚至想高歌一曲。
不行,姜南书亲手织的手套还是不能戴,坏了怎么办。
纪风眠决定去定制一双同款手套,到时候,姜南书送他就好好收藏起来。
平时戴仿制品,完美。
铃——
手机响了起来。
纪风眠低头一看,是他爸。
“喂,爸,有事?”
纪风眠和他爸的关系不算亲近,但也能维持表面的父子和谐。
今天他心情不错,自然也不找茬。
“小眠,你过年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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