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人期待的睽睽目光之下,毛江打开了那个卷的特别整齐的纸筒!
哇!好漂亮的隶书啊!这是谁写的呀?咱班居然还有这样的宝藏人才啊!
这幅作品必须上展板!
咦?怎么只写了班级没写名字啊?
写了,佚名!
啊呸,这不是等于没写吗?天杰,咱们班同学的字你都见过,你认得出这是谁写的吗?
窦天杰安静地站在人堆中看着征集回来的作品,突然被点到名,被问了一个他也回答不了的问题。
这个我还真看不出来。平常作业也没有谁用隶书书写啊!
也是哈!不过,作品上有印鉴唉,但是认不出来是什么字。
那不还是没用吗?
本来爬在一旁假寐的迟骋听到隶书两个字,突然坐起身来,从池援桌上拿过那幅蝇头小隶书法作品,仔细看了起来。
那是庄子的《逍遥游》里的一部分。
迟骋修长地手指轻轻地掠过纸面上的字迹,他认得出来,这跟他从信封中发现的那张向他诉说情愫的字条出自同一人之手。因为这一手隶书,并非与字帖上的一样,而是有自己鲜明的特色,凡是有方框的笔顺时,都是一反常态地改成了一个圆润的弧形,仿佛又返回篆的样子去了。
童颜,这幅作品是谁交的?
我也不知道啊,我来教室的时候就放在我桌子上了,我问问看。
童颜说完,便上了讲台,举着那幅作品大声询问。班上的同学议论纷纷,但却没有人认领。
迟骋看了一眼池援,这巨兔居然很热心地在为班委们参谋删选作品的事情,压根没关心那幅隶书作品出自谁手。
展板布置好之后,几个男生便小心翼翼地抬着展板放到了学校指定的位置。
校篮球赛自从有了迟骋和池援的参与,高二一班真正实现了猛虎添翼,一路披襟斩棘过关斩将,所向披靡地杀进了四强,开创了他们班历史以来最惊人的好成绩。
连徐老师都每天喜气洋洋,在楼道碰到别班的班主任都不忘凡尔赛几句,咱们班就是学习学累了,出去操场换换脑筋。这一换脑筋,便抖擞出了个年级四强的班篮球队!
艺术节的节目也在池援和孟晓妤的努力下,在迟骋默默地付出与支持下,在初选中突出重围脱颖而出,成功地冲进了决赛。
决赛是在艺术节当晚举行。学校不仅从兄弟学校请了校领导做评委,而且据说还请到了市里的领导。
池援他们的节目是第九个。下午上完课,迟骋就早早地带着池援和孟晓妤去找方璞做妆造。
再次见面的时候,不知是因为方璞要专心做妆造的缘故,还是因为池援也成为了他们不为人知的秘密的知情者的缘故,池援总觉得方璞的话变得少了许多,连行为也似乎拘谨了起来。
池援本来五官就精致,只是皮肤不似迟骋那般白皙。方璞为他做妆造并没有花太多时间,一位翩翩公子便出现在了迟骋面前。倒是孟晓妤,方璞颇下了一番功夫,那精细程度,恨不得头发丝都一根一根地安排。
涂余上完课的时候,他们也正好完工。
你们时间紧张不?不紧张的话一起吃饭吧?你余哥中午就炖了羊肉,炖了一下午,这会儿加了菜就可以吃了,吃完了再给你们涂口红。
迟骋看了池援和孟晓妤一眼,也没等他们发表意见,就直接答应了下来。
因为方璞,迟骋十年前认识了涂余,并且成了他的学生。也因为方璞,他和涂余之间也有了一种非同一般的关系,不止师生和朋友,更胜似亲人。
涂余在做饭,迟骋在帮忙。池援和孟晓妤便由方璞盯着又过了一遍动作,顺便适应一下头上多出来的飘飘长发。
结束之后,孟晓妤也赶紧帮忙去了,教室里只留下了方璞和池援。方璞见池援看着他欲言又止的样子,笑了笑说道:
池援,你想说什么但说无妨。
有了方璞这句话,池援心里突然松懈了下来,悄悄地问道:
璞哥,我也无意冒犯,就是想问问,你们会不会有压力什么的?
嗯也还好吧!其实也不必太在意世俗的眼光。你过得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别人再怎么说你,也无法代替你过日子啊!遵从本心就好。
方璞在跟池援说,其实也是在说给自己听。
好一句遵从本心就好,池援突然像被喂了一颗定心丸一般,内心一下子就安定了下来。
我就说呢,第一次见到你和余哥,就觉得他好宠你啊,原来是因为有爱做后盾啊!
方璞笑得很灿烂,因为池援的理解,更因为涂余的宠爱。
池援觉得其实迟骋也够宠他的了,只是不知道背后有没有爱。
涂余果然炖的一手好羊肉,怪不得迟骋毫不犹豫地便答应了下来。少年们美美地吃过了晚饭,便要换衣服准备闪亮登场啦!
化妆间里,迟骋怀着池援的腰,在仔细地为他系下裙。池援看着迟骋修长而灵活的手指熟车熟路地为他系好了双耳结,整理好腰头,调整好上衣,终于将自己整理成了衣冠楚楚的梁山伯。
他遵从本心,上前给了迟骋一个拥抱。
骋哥,谢谢你!我一定为你捧一个金奖回来。
作者有话说:
嘤~求个收藏吧!
第59章情书
进了校门,迟骋引着梁山伯走了一路,便骚动了一路,各种嘈嘈议论与没能忍住的减了分贝尖叫声不绝于耳,甚至还有不少女生慌忙的偷偷拿出手机拍照的。
因为是周末,学校不强制组织所有同学观看节目,但留在学校的同学依然很多。各班同学正带着椅子有序地往大礼堂进发,在老师的指挥下排排坐。
高三的同学已经开完了毕业典礼,就等着几天之后的高考了。还留在学校的高三生也在老师的带领下往礼堂走。
戴国超走了一半,才发现专门带来给池援拍照的相机居然落在了教室里,于是把椅子丢给毛江,便倒回来拿相机。
正要出门,迎面却出现了一个女生。戴国超认得出来,是高三文科班前排的学姐莫兰,多次获得过学校及市里的演讲比赛大奖,早上的毕业典礼上,还作为文科班代表做了毕业感发言呢!
同学,你是毛江的同桌吧?
嗯,对。
戴国超眨了眨大眼睛,一脸呆萌地点了点头,看着站在对面的学姐怀抱着一本书,神色沉敛中带着几分娇羞,慢慢地从书中拿出一个浅蓝底色的信封,上面还有粉色的爱心,心里便隐隐猜出了几分来意。
莫兰明眸微垂,递上信封,轻声地问了句:那你能帮我把这封信转交给他吗?
戴国超木讷地接过信封回答了一声好,莫兰抿嘴一笑道了声谢谢,眼角飞着笑意转身跑了。
戴国超将信封塞进宽大的裤子口袋里,拎着相机找到自己班的区域,在毛江旁边坐了下来。
毛江瞧着戴国超的脸色,取了趟相机回来,就恨不得直接将本少爷很不爽写在脸上。
怎么了这是?谁又惹咱们小朋友不高兴了呀?
戴国超从口袋掏出信封一把拍到了毛江手里。
恭喜你脱离单身狗行列,以后我就跟我骋哥相依为命去了,你爱上哪腻歪上哪腻歪去,慢走不送!
这吃了炮仗似的口气,完全让人听不出喜从何来。
毛江被戴国超噎了一嘴,像吃了满口的生肉一般。他一脸诧异地反复翻看着手里多出来的信封,除了封皮上写了毛江亲启四个字外,再没有任何笔踪。毛江又将目光移回了戴国超脸上,正想问问他这信是从哪里来的。
咋?看我干啥?又不是我写的。还舍不得打开看看啊?害羞了?
毛江看了看戴国超等着吃瓜的眼神,打开了信封,也没看内容,就直接翻到了最后,果然还是留了名字的,是莫兰。毛江对这个女生有些印象,长相清秀,气质如兰,成绩靠前,获奖连连,还是今年的文科班学生代表,是个很优秀的女生。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