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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之后,我还是背着叶泽给风凌打了电话。

他在电话里很自信的告诉我: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因为你相信我不会骗你。

我很快回他:并不相信,你不像好人。

那你为什么打这个电话?

你还欠我一顿饭。

他在电话里笑了一声,哄着我:那行啊,等你来我公司,我请你吃一辈子的饭。

听你这意思,是要养我一辈子了?

未尝不可。

我思考了片刻,最终还是答应了:好。

当然我并不是信了他说要养我一辈子的话,我只是觉得反正我也无处可去,不如去试试。

而他,并没有请我吃饭,只是在我来了之后,把公司的名字改成了风易。

他说:这是我们俩的名字,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我看着他公司里什么都没有的悲惨境地,心想:这公司也太寒酸了,就我们俩人,我这首席概念原画师到底有什么意义!

但既来之则安之,他是个有能力有头脑又情商高的人,很难不成功,我跟着他白手起家,总比去那些大公司当商品强。

可我万万没想到,我搭进去的不仅是我的人,还是我整颗心。

没多久,我便发现我喜欢上了他。

他没钱,也没靠山,全靠自己一个人打天下,无论是拉投资还是拉赞助,还是日常的公司管理,他都能做到游刃有余,甚至得心应手。

他是天生的商人,他的才华,远不止我看到的那样。

后来我才知道,他竟然是第一首富的儿子。

而公司也很快在我们俩的合力经营下渐渐起步,他主外,负责资金链的把控和商谈,我主内,负责研发产品,做主设计和带团队。

公司里的员工都以为我们俩是一对,也有很多人能感觉的出来,我喜欢他。

只不过,我不敢表白,就硬生生熬了三年,暗恋了他三年,

下决心去追他是三年后,他抽离风易开了另外一家互联网公司,叫凌克。

那段时间他忙着发展新公司没理我,而我又不太懂程序和互联网,就没敢打扰他。

而没过多久,他的新公司便出了问题,导致严重的亏损,甚至面临破产,连风易的资金都救不了。

我第一次见他喝的烂醉如泥。

他失踪了好几天,我费心费力不眠不休的找到他的时候是在一个酒吧里,他抱着我不停的碎碎念说想要我,我知道他是喝醉了,还是让他把我强行拖进房间里,睡了。

那是我们俩第一次发生关系,事后他也跟我道歉,而我,脑子一热就表白了。

我原以为我跟了他三年,又跟他有了关系,平常相处也算和睦,再加上员工都在传我们俩,他会接受我,却没成想,他拒绝的斩钉截铁。

小瑾,你很好,但你不适合我。

我也不想舔着脸去问他为什么,没有意义,只能默认了这个结果。

初吻,初夜都交给了同一个人,是我喜欢的人,只是,他不喜欢我。

可他嘴上说着不喜欢我,却对我的身体产生了依赖,从开了荤之后,一发不可收拾。

自此之后,我变成了他的床伴,他一点都不温柔,我很不舒服却也别无他法,谁叫我喜欢他。

我也试图继续追求他,又熬了三年,他终于答应了娶我。

在他同意的那一刻,我竟有了得偿所愿的幸福感,我以为我幸福的人生将要开启,我也以为他将会是拉我进天堂的人,殊不知,是他,亲手把我推向地狱。

结了婚,他终于原形毕露。

第一次发现他出轨是在结婚纪念日的前一天,我在他口袋里发现了一个钻石耳饰,还以为他是买给我的礼物,却没在结婚纪念日那天收到。

没多久我便发现,他外面有情人,那个人还是公司里的人,戴着他送的耳饰到处招摇。

好的,一次,我忍了,

但很快,我又发现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而且,他的每一个新情人都比上一个更像我一些。

他夜不归宿,甚至忘记了我的生日,还有我们第二年的结婚纪念日。

我继续装傻,因为我怕挑明了,他就不要我了。

可我越是装傻,他却越肆无忌惮的践踏我的底线,一次又一次,就算被我发现了,也毫无悔过之心。

心一点点被伤透,直到心如死灰。

我本来不会抽烟也不喜欢抽烟,可是最后还是因为他,慢慢学会了。

只能怪我当初太傻太天真,信了他太多太多,也全然不知,他是这种人。

等泥足深陷的时候,为时已晚。

果然是渣男。

呵呵。

第12章面试一

清晨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洒进来,落在皮肤,有些滚烫。

床上的美人翻了个身,动了下,似乎醒了,睁开了被桃花烫过的眉眼。

易华瑾挺认床的,之前睡了好几年的地方突然换了新床,有些不适应。

所以光一照她就醒了,还做了一场很长的梦,有些记不大清梦的内容,但他知道自己绝对梦见了风凌。

起床先点烟,让自己清醒过来,抽完烟才出卧室。

易华瑾刚出卧室门,便看到桌子上放了一堆吃的,有生食有熟食,上面还贴了一张纸条。

他随手把那张纸条撕下来,上面写了几行字:「华瑾,不好意思我这几天实在忙顾不上照顾你,就让人给你买了些吃的,你看你还有什么需要可以直接给我打电话或者发信息,我让人给你送。」

易华瑾看过心里一暖,嘴角不自觉上扬了个弧度。

还是老同学贴心,毕竟曾经也是自己最好的兄弟。

也是这些年太忙,都忙着奔自己的事业,才冷了联系。

他掏出手机翻出叶泽的名字,回了两个字:「谢谢。」

很快那边回了个表情,是摸头的表情。

易华瑾看了浅浅一笑,没再回复,塞了手机回裤兜。

桌子上的生食被易华瑾直接丢进了冰箱里,他对做饭不怎么感兴趣,当初若不是为了追风凌,他才不会去碰刀。

而且艺术家的手不管做什么都要讲究美感,所以他做饭就特别花功夫,精雕细琢加摆盘,当然味道嘛谁吃谁知道。

他想起风凌之前就吐槽过他做的饭:这是雕塑吧?除了能看,硬的啃不动。

当然风凌的吐槽也不是没道理,易华瑾的确不怎么会做饭。

可能让他去雕个维纳斯都比让他做饭容易。

当然他不仅是对做饭没兴趣,对吃也没什么兴趣,特别是胃坏了之后,更厌烦进食。

而早上更是没什么胃口,他索性就把那些熟食也丢进了冰箱里。

随后换上那身可可爱爱的卡通卫衣,双手踹在上衣口袋出了门。

卫衣很宽松,他身型又瘦,根本撑不起来,衣服就这样松松垮垮的遮在身上,他又长得白皙精致,活像一个刚毕业的小伙子,一点都不像一个三开头的老人。

公司就在旁边,易华瑾去前台问了下,前台让他去2。浴盐。02找人事面试。

他信步往二楼走去,刚拐进走廊,就看到了一群人坐在202门口,大多数是些刚毕业的或者没什么工作经验的新人,很青涩。

看来也都是来面试的。

那群人看到易华瑾走近,也没有过分激动,不过新人不认识他也很正常,他也不想被认出来。

这圈子本来就不是娱乐圈那种露脸多的圈子,而且他也从来没在网上晒过照片,顶多也就来看他画展的人,知道他长什么样。

易华瑾也坐在门外悠闲的等,这期间一直有人往202进进出出,进去的时候还好,出来个个垂头丧气,看来这公司还挺不好进。

也难怪周围的人都紧张兮兮的,特别是他身旁坐了一个小胖子,包子脸,紧张的满头大汗。

易华瑾本来也没想理他,却听他主动跟自己搭讪:你你不紧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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